The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of 墨子 This ebook is for the use of anyone anywher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most other parts of the world at no cost and with almost no restrictions whatsoever. You may copy it, give it away or re-use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 License included with this ebook or online at www.gutenberg.org. If you are not loc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you will have to check the laws of the country where you are located before using this eBook. Title: 墨子 Author: Di Mo Release date: January 11, 2008 [eBook #24240] Language: Chinese Credits: Produced by Lu-Tin Lee *** START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墨子 *** Produced by Lu-Tin Lee 《墨子 - Mozi》 《卷一》 《親士》 1 親士: 入國而不存其士,則亡國矣。見賢而不急,則緩其君矣。非賢無急,非士無與慮國,緩賢忘士而能以其國存者,未曾有也。 2 親士: 昔者文公出走而正天下,桓公去國而霸諸侯,越王句踐遇吳王之醜,而尚攝中國之賢君。三子之能達名成功於天下也,皆於其國抑而大醜也。太上無敗,其次敗而有以成,此之謂用民。 3 親士: 吾聞之曰:“非無安居也,我無安心也。非無足財也,我無足心也。”是故君子自難而易彼,眾人自易而難彼,君子進不敗其志,內究其情,雖雜庸民,終無怨心,彼有自信者也。是故為其所難者,必得其所欲焉,未聞為其所欲,而免其所惡者也。是故偪臣傷君,諂下傷上。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詻詻之下。分議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焉可以長生保國。 4 親士: 臣下重其爵位而不言,近臣則喑,遠臣則噤,怨結於民心,諂諛在側,善議障塞,則國危矣。桀紂不以其無天下之士邪?殺其身而喪天下。故曰:“歸國寶,不若獻賢而進士。” 5 親士: 今有五錐,此其銛,銛者必先挫。有五刀,此其錯,錯者必先靡,是以甘井近竭,招木近伐,靈龜近灼,神蛇近暴。是故比干1之殪,其抗也;孟賁之殺,其勇也;西施之沈,其美也;吳起之裂,其事也。故彼人者,寡不死其所長,故曰:“太盛難守也。” 1. 干 : 原錯為“于”。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6 親士: 故雖有賢君,不愛無功之臣;雖有慈父,不愛無益之子。是故不勝其任而處其位,非此位之人也;不勝其爵而處其祿,非此祿之主也。良弓難張,然可以及高入深;良馬難乘,然可以任重致遠;良才難令,然可以致君見尊。是故江河不惡小谷之滿己也,故能大。聖人者,事無辭也,物無違也,故能為天下器。是故江河之水,非一水之源也。千鎰之裘,非一狐之白也。夫惡有同方取不取同而已者乎?蓋非兼王之道也。是故天地不昭昭,大水不潦潦,大火不燎燎,王德不堯堯者,乃千人之長也。 7 親士: 其直如矢,其平如砥,不足以覆萬物,是故溪陝者速涸,逝淺者速竭,墝埆者其地不育。王者淳澤不出宮中,則不能流國矣。 《修身》 1 修身: 君子戰雖有陳,而勇為本焉。喪雖有禮,而哀為本焉。士雖有學,而行為本焉。是故置本不安者,無務豐末。近者不親,無務來遠。親戚不附,無務外交。事無終始,無務多業。舉物而闇,無務博1聞。 1. 博 : 原錯為“傳”。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2 修身: 是故先王之治天下也,必察邇來遠,君子察邇而邇脩者也。見不脩行,見毀,而反之身者也,此以怨省而行脩矣。譖慝之言,無入之耳,批扞之聲,無出之口,殺傷人之孩,無存之心,雖有詆訐之民,無所依矣。 3 修身: 是故君子力事日彊,願欲日逾,設壯日盛。君子之道也,貧則見廉,富則見義,生則見愛,死則見哀。四行者不可虛假,反之身者也。藏於心者,無以竭愛。動於心者,無以竭恭。出於口者,無以竭馴。暢之四支,接之肌膚,華髮隳顛1,而猶弗舍者,其唯聖人乎! 1. 顛 : 原錯為“巔”。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4 修身: 志不彊者智不達,言不信者行不果。據財不能以分人者,不足與友。守道不篤,偏物不博,辯是非不察者,不足與游。本不固者末必幾,雄而不脩者,其後必惰,源濁者流不清,行不信者名必秏1。名不徒生而譽不自長,功成名遂,名譽不可虛假,反之身者也。務言而緩行,雖辯必不聽。多力而伐功,雖勞必不圖。慧者心辯而不繁說,多力而不伐功,此以名譽揚天下。言無務多而務為智,無務為文而務為察。故彼智無察,在身而情,反其路者也。善無主於心者不留,行莫辯於身者不立。名不可簡而成也,譽不可巧而立也,君子以身戴行者也。思利尋焉,忘名忽焉,可以為士於天下者,未嘗有也。 1. 秏 : 原錯為“耗”。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所染》 1 所染: 子墨子言見染絲者而嘆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所入者變,其色亦變。五入必而已,則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2 所染: 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舜染於許由1、伯陽、禹染於皋陶、伯益,湯染於伊尹、仲虺,武王染於太公、周公。此四王者所染當,故王天下,立為天子,功名蔽天地。舉天下之仁義顯人,必稱此四王者。 1. 由 : 原錯為“山”。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3 所染: 夏桀染於干辛、推哆,殷紂染於崇侯、惡來,厲王染於厲公長父、榮夷終,幽王染於傅公夷、蔡公穀。此四王者所染不當,故國殘身死,為天下僇。舉天下不義辱人,必稱此四王者。 4 所染: 齊桓染於管仲、鮑叔,晉文染於舅犯、高偃,楚莊染於孫叔、沈尹,吳闔閭染於伍員、文義,越句踐染於范蠡大夫種。此五君者1所染當,故霸諸侯,功名傅於後世。 1. 者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5 所染: 范吉射染於長柳朔、王胜,中行寅染於籍秦、高彊,吳夫差染於王孫雒、太宰嚭,智伯搖染於智國、張武,中山尚染於魏義、偃長,宋康染於唐鞅、佃1不禮。此六君者所染不當,故國家殘亡,身為刑戮,宗廟破滅,絕無後類,君臣離散,民人流亡。舉天下之貪暴苛擾者,必稱此六君也。 1. 佃 : 原錯為“伷”。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6 所染: 凡君之所以安者,何也?以其行理也,行理性於染當。故善為君者,勞於論人,而佚於治官。不能為君者,傷形費神,愁心勞意,然國逾危,身逾辱。此六君者,非不重其國,愛其身也,以不知要故也。不知要者,所染不當也。 7 所染: 非獨國有染也,士亦有染。其友皆好仁義,淳謹畏令,則家日益,身日安,名日榮,處官得其理矣,則段干木、禽子、傅說之徒是也。其友皆好矜奮,創作比周,則家日損,身日危,名日辱,處官失其理矣,則子西、易牙、豎刀1之徒是也。《詩》曰:“必擇所堪。”必謹所堪者,此之謂也。 1. 刀 : 原錯為“刁”。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法儀》 1 法儀: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雖至士之為將相者,皆有法,雖至百工從事者,亦皆有法。百工為方以矩,為圓以規,衡以水,1直以繩,正以縣。無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雖不能中,放依以從事,猶逾己。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 1. 衡以水, : 舊脫。 吳毓江《墨子校注》 2 法儀: 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國,而無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辯也。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當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1為父母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學,奚若?天下之為學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學,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當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為君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為法。故父母、學、君三者,莫可以為治法而可2。 1. 之 : 舊脫。 吳毓江《墨子校注》 2. 而可 : 刪除。 由王校改。 3 法儀: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既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於天,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然而天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4 法儀: 今天下無大小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犓羊牛1、豢犬豬,絜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相利也?故曰:“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曰2:“殺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說人為其相殺而天與禍乎?是以知3天欲人相愛相利,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 1. 牛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曰 : 原錯為“日”。自吳毓江《墨子校注》改。 3. 知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5 法儀: 昔之聖王禹、湯、文、武,兼愛1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為天子,天下諸侯皆賓事之。暴王桀、紂、幽、厲,兼惡天下之百姓,率以詬天侮鬼。其賊2人多,故天禍之,使遂失其國家,身死為僇於天下。後世子孫毀之,至今不息。故為不善以得禍者,桀、紂、幽、厲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湯、文、武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惡人賊人以得禍者亦有矣! 1. 愛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其賊 : 原錯為“賊其”。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七患》 1 七患: 子墨子曰:國有七患。七患者何?城郭溝池不可守而治宮室,一患也。邊國至境四鄰莫救,二患也。先盡民力無用之功,賞賜無能之人,民力盡於無用,財寶虛於待1客,三患也。仕者持2祿,游者愛佼3,君脩法討臣,臣懾雨不敢拂,四患也。君自以為聖智而不問事,自以為安彊而無守備,四鄰謀之不知戒,五患也。所信4不忠,所忠不信,六患也。畜種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以5事之,賞賜不能喜,誅罰不能威,七患也。以七患居國,必無社6稷;以七患守城,敵至國傾。七患之所當,國必有殃。 1. 待 : 原錯為“持”。自清畢沅《墨子注》改。 2. 持 : 原錯為“待”。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3. 佼 : 原錯為“反”。自吳毓江《墨子校注》改。 4. 信 : 原錯為“言”。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5. 以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6. 社 : 原錯為“杜”。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2 七患: 凡五穀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為養也。故民無仰則君無養,民無食則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務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節也。五穀盡收,則五味盡御於主,不盡收則不盡御。一穀不收謂之饉,二穀不收謂之旱,三穀不收謂之凶,四穀不收謂之餽,五穀不收謂之饑。歲饉,則仕者大夫以下皆損祿五分之一。旱,則損五分之二。凶則損五分之三。餽,則損五分之四。饑,則盡無祿,稟食而已矣。故凶饑存乎國,人君徹鼎食五分之三1,大夫徹縣,士不入學,君朝之衣不革制,諸侯之客,四鄰之使,雍飧2而不盛,徹驂騑,塗不芸,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不足之至也。 1. 三 : 原錯為“五”。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2. 飧 : 原錯為“食”。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3 七患: 今有負其子而汲者,隊其子於井中,其母必從而道之。今歲凶,民饑道餓,重其子此疚於隊,其可無察邪?故時年歲善,則民仁且良;時年歲凶,則民吝且惡。夫民何常此之有?為者疾,食者眾,則歲無豐。故曰:“財不足則反之時,食不足則反之用。”故先民以時生財,固本而用財,則財足。故雖上世之聖王,豈能使五穀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無凍餓之民者,何也?其力時急而自養儉也。故《夏書》曰:“禹七年水。”《殷書》曰:“湯五年旱。”此其離凶餓甚矣。然而民不凍餓者,何也?其生財密,其用之節也。 4 七患: 故倉1無備粟,不可以待凶饑;庫無備兵,雖有義不能征無義;城郭不備全,不可以自守;心無備慮,不可以應卒。是若慶忌無去之心,不能輕出。夫桀無待湯之備,故放;紂無待武之備,故殺。桀、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然而皆滅亡於百里之君者,何也?有富貴而不為備也。故備者,國之重也;食者,國之寶也;兵者,國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國之具也。 1. 倉 : 原錯為“食”。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5 七患: 故曰:以其極賞,以賜無功,虛其府庫,以備車馬、衣裘、奇怪,苦其役徒,以治宮室觀樂;死又厚為棺槨,多為衣裘。生時治臺榭,死又脩墳墓。故民苦於外,府庫單於內,上不厭其樂,下不堪其苦。故國離寇敵則傷,民見凶饑則亡,此皆備不具之罪也。且夫食者,聖人之所寶也。故《周書》曰:“國無三年之食者,國非其國也;家無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此之謂國備。 《辭過》 1 辭過: 子墨子曰:古之民,未知為宮室1時,就陵阜而居,穴而處,下潤濕傷民,故聖王作為宮室。為宮室之法,曰:室高足以辟潤濕,邊足以圉風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宮牆之高,足以別男女之禮,謹此則止。凡2費財勞力,不加利者,不為也。役,脩其城郭,則民勞而不傷;以其常正,收其租稅,則民費而不病。民所苦者非此也,苦於厚作斂於百姓。是故聖王作為宮室,便於生,不以為觀樂也。作為衣服帶履,便於身,不以為辟怪也,故節於身,誨於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財用可得而足。 1. 室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凡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辭過: 當今之主,其為宮室則與此異矣。必厚作斂於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以為宮室,臺榭曲直之望,青黃刻鏤之飾。為宮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是以其財不足以待凶饑、振1孤寡,故國貧而民難治也。君實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也,當為宮室不可不節。 1. 振 : 原錯為“賑”。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3 辭過: 古之民,未知為衣服時,衣皮帶茭,冬則不輕而溫,夏則不輕而凊。聖王以為不中人之情,故作誨婦人治絲麻,梱布絹,以為民衣。為衣服之法:冬則練帛之中,足以為輕且暖;夏則絺綌之中,足以為輕1且凊,謹此則止。故聖人之為衣服,適身體和肌膚而足矣。非榮耳目而觀愚民也。當是之時,堅車良馬不知貴也,刻鏤文采,不知喜也。何則?其所道之然。故民衣食之財,家足以待旱水凶饑者,何也?得其所以自養之情,而不感於外也。是以其民儉而易治,其君用財節而易贍也。府庫實滿,足以待不然。兵革不頓,士民不勞,足以征不服。故霸王之業,可行於天下矣。 1. 且暖;夏則絺綌之中,足以為輕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4 辭過: 當今之主,其為衣服則與此異矣,冬則輕煥,夏則輕凊,皆已具矣。必厚作斂於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以為錦繡文采靡曼之衣,鑄金以為鉤,珠玉以為珮,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鏤,以為1身服,此非云益煥之情也。單財勞力,畢歸之於無用也2,以此觀之,其為衣服非為身體,皆為觀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難治,其君奢侈而難諫也。夫以奢侈之君,御妤淫僻之民,欲國無亂,不可得也。君實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當為衣服不可不節。 1. 為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也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5 辭過: 古之民未知為飲食時,素食而分處,故聖人作誨男耕稼樹藝,以為民食。其為食也,足以增氣充虛,彊體適腹而巳矣。故其用財節,其自養儉,民富國治。今則不然,厚作斂於百姓,以為美食芻豢,蒸炙魚鱉,大國累百器,小國累十器,前方丈,目不能遍視,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冬則凍冰,夏則餲1饐,人君為飲食如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富貴者奢侈,孤寡者凍餒,雖2欲無亂,不可得也。君實欲天下治而惡其亂,當為食飲,不可不節。 1. 餲 : 原錯為“飾”。自吳毓江《墨子校注》改。 2. 雖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6 辭過: 古之民未知為舟車時,重任不移,遠道不至,故聖王作為舟車,以便民之事。其為舟車也,完1固輕利,可以任重致遠,其為用財少,而為利多,是以民樂而利之。故法令不急而行,民不勞而上2足用,故民歸之。 1. 完 : 原錯為“全”。自吳毓江《墨子校注》改。 2. 上 : 原錯為“止”。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7 辭過: 當今之主,其為舟車與此異矣。完1固輕利皆已具,必厚作斂於百姓,以飾舟車。飾車以文采,飾舟以刻鏤,女子廢其紡織而脩文采,故民寒。男子離其耕稼而脩刻鏤,故民饑。人君為舟車若此,故左右象之,是以其民饑寒並至,故為姦邪。姦邪2多則刑罰深,刑罰深則國亂。君實欲天下治而惡其亂,當為舟車,不可不節。 1. 完 : 原錯為“全”。自吳毓江《墨子校注》改。 2. 姦邪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8 辭過: 凡回於天地之間,包於四海之內,天壤之情,陰陽之和,莫不有也,雖至聖不能更也。何以知其然?聖人有傳:天地也,則曰上下;四時也,則曰陰陽;人情也,則曰男女;禽獸也,則曰牡牝雄雌也。真天壤之情,雖有先王不能更也。雖上世至聖,必蓄私,不以傷行,故民無怨。宮無拘女,故天下無寡夫。內無拘女,外無寡夫,故天下之民眾。當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國拘女累千,小國累百,是以天下之男多寡無妻,女多拘無夫,男女1失時,故民少。君實欲民之眾而惡其寡,當蓄私不可不節。 1. 女 : 原錯為“子”。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9 辭過: 凡此五者,聖人之所儉節也,小人之所淫佚也。儉節則昌,淫佚則亡,此五者不可不節。夫婦節而天地和,風雨節而五穀孰1,衣服節而肌膚和。 1. 孰 : 原錯為“熟”。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三辯》 1 三辯: 程繁問於子墨子曰:“夫子曰:1‘聖王不為樂’,昔諸侯倦於聽治,息於鐘鼓之樂;士大夫倦於聽治,息於竽瑟之樂;農夫春耕、夏耘、秋斂、冬藏,息於瓴2缶之樂。今夫子曰:‘聖王不為樂’,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無乃非有血氣者之所不3能至邪?” 1. 夫子曰: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瓴 : 原錯為“聆”。自清畢沅《墨子注》改。 3. 不 : 刪除。 吳毓江《墨子校注》 2 三辯: 子墨子曰:“昔者堯舜有茅茨者,且以為禮,且以為樂。湯放桀於大水,環天下自立以為王,事成功立,無大後患,因先王之樂,又1自作樂,命曰《護》,又脩2《九招》。武王勝殷殺紂,環天下自立以為王,事成功立,無大後患,因先王之樂,又自作樂,命曰《象》。周成王因先王3之樂,又自作樂,4命曰《騶虞》。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湯。成湯之治天下也,不若堯舜。故其樂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觀之,樂非所以治天下也。” 1. 因先王之樂,又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護》,又脩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3. 王 : 原錯為“生”。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4. 又自作樂,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3 三辯: 程繁曰:“子曰:‘聖王無樂’。此亦樂已,若之何其謂聖王無樂也?”子墨子曰:“聖王之命也,多寡之。食之利也,以知饑而食之者智也,因為無智1矣。今聖有樂而少,此亦無也。” 1. 智 : 原錯為“知”。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卷二》 《尚賢上》 1 尚賢上: 子墨子言曰:“今者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其故何也?” 2 尚賢上: 子墨子言曰:“是在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不能以尚賢事能為政也。是故國有賢良之士眾,則國家之治厚,賢良之士寡,則國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務,將在於眾賢而己。” 3 尚賢上: 曰:“然則眾賢之術將柰何哉?” 4 尚賢上: 子墨子言曰:“譬若欲眾其國之善射御之士者,必將富之,貴之,敬之,譽之,然后國之善射御之士,將可得而眾也。況又有賢良之士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者乎,此固國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亦必且富之,貴之,敬之,譽之,然后國之良士,亦將可得而眾也。 5 尚賢上: 是故古者聖王之為政也,言曰:“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是以國之富貴人聞之,皆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富貴也,今上舉義不辟貧賤,然則我不可不為義。’親者聞之,亦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親也,今上舉義不辟疏,然則我不可不為義。’近者聞之,亦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近也,今上舉義不避遠,然則我不可不為義。’遠者聞之,亦退而謀曰:‘我始以遠為無恃,今上舉義不辟遠,然則我不可不為義。’逮至遠鄙郊外之臣,門庭庶子,國中之眾、四鄙之萌人聞之,皆競為義。是其故何也?曰:上之所以使下者,一物也,下之所以事上者,一術也。譬之富者有高牆深宮,牆立既,謹上為鑿一門,有盜人入,闔其自入而求之,盜其無自出。是其故何也?則上得要也。 6 尚賢上: 故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曰:“爵位不高則民弗敬,蓄祿不厚則民不信,政令不斷則民不畏”,舉三者授之賢者,非為賢賜也,欲其事之成。故當是時,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勞殿賞,量功而分祿。故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舉公義,辟私怨,此若言之謂也。故古者堯舉舜於服澤之陽,授之政,天下平;禹舉益於陰方之中,授之政,九州成;湯舉伊尹於庖廚之中,授之政,其謀得;文王舉閎夭泰顛於罝罔之中,授之政,西土服。故當是時,雖在於厚祿尊位之臣,莫不敬懼而施,雖在農與工肆之人,莫不競勸而尚意。故士者所以為輔相承嗣也。故得士則謀不困,體不勞,名立而功成,美章而惡不生,則由得士也。” 7 尚賢上: 是故子墨子言曰:“得意賢士不可不舉,不得意賢士不可不舉,尚欲祖述堯舜禹湯之道,將不可以不尚賢。夫尚賢者,政之本也。” 《尚賢中》 1 尚賢中: 子墨子言曰:“今王公大人之君人民,主社稷,治國家,欲脩保而勿失,故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何以知尚賢之為政本也?曰自貴且智者,為政乎愚且賤者,則治;自愚賤者,為政乎貴且智者,則亂。是以知尚賢之為政本也。故古者聖王甚尊尚賢而任使能,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顏色,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是以民皆勸其賞,畏其罰,相率而為賢。者以賢者眾,而不肖者寡,此謂進賢。然後聖人聽其言,跡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謂事能。故可使治國者,使治國,可使長官者,使長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凡所使治國家,官府,邑里,此皆國之賢者也。 2 尚賢中: 賢者之治國也,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是以國家治而刑法正。賢者之長官也,夜寢夙興,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官府,是以官府實而財不散。賢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樹藝、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故國家治則刑法正,官府實則萬民富。上有以絜為酒醴栥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為皮幣,與四鄰諸侯交接,內有以食飢息勞,將養其萬民。外有以懷天下之賢人。是故上者天鬼富之,外者諸侯與之,內者萬民親之,賢人歸之,以此謀事則得,舉事則成,入守則固,出誅則疆。故唯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之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此亦其法已。 3 尚賢中: 既曰若法,未知所以行之術,則事猶若未成,是以必為置三本。何謂三本?曰爵位不高則民不敬也,蓄祿不厚則民不信也,政令不斷則民不畏也。故古聖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夫豈為其臣賜哉,欲其事之成也。《詩》曰:‘告女憂卹,誨女予爵,孰能執熱,鮮不用濯。’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不可以不執善,承嗣輔佐也。譬之猶執熱之有濯也。將休其手焉。古者聖王唯毋得賢人而使之,般爵以貴之,裂地以封之,終身不厭。賢人唯毋得明君而事之,竭四肢之力以任君之事,終身不倦。若有美善則歸之上,是以美善在上而所怨謗在下,寧樂在君,憂慼在臣,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 4 尚賢中: 今王公大人亦欲效人以尚賢使能為政,高予之爵,而祿不從也。夫高爵而無祿,民不信也。曰:‘此非中實愛我也,假藉而用我也。’夫假藉之民,將豈能親其上哉!故先王言曰:‘貪於政者“不能分人以事,厚於貨者不能分人以祿。”事則不與,祲則不分,請問天下之賢人將何自至乎王公大人之側哉?若苟賢者不至乎王公大人之側,則此不肖者在左右也。不肖者在左右,則其所譽不當賢,而所罰不當暴,王公大人尊此以為政乎國家,則賞亦必不當賢,而罰亦必不當暴。若苟賞不當賢而罰不當暴,則是為賢者不勸而為暴者不沮矣。是以入則不慈孝父母,出則不長弟鄉里,居處無節,出入無度,男女無別。使治官府則盜竊,守城則倍畔,君有難則不死,出亡則不從,使斷獄則不中,分財則不均,與謀事不得,舉事不成,入守不固,出誅不彊。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失措其國家,傾覆其社稷者,已此故也。何則?皆以明小物而不明大物也。 5 尚賢中: 今王公大人,有一衣裳不能制也,必藉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殺也,必藉良宰。故當若之二物者,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賢使能為政也。逮至其國家之亂,社稷之危,則不知使能以治之,親戚則使之,無故富貴、面目佼好則使之。夫無故富貴、面目佼好則使之,豈必智且有慧哉!若使之治國家,則此使不智慧者治國家也,國家之亂既可得而知已。且夫王公大人有所愛其色而使,其心不察其知而與其愛。是故不能治百人者,使處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處乎萬人之官。此其故何也?曰處若官者爵高而祿厚,故愛其色而使之焉。夫不能治千人者,使處乎萬人之官,則此官什倍也。夫治之法將日至者也,日以治之,日不什脩,知以治之,知不什益,而予官什倍,則此治一而棄其九矣。雖日夜相接以治若官,官猶若不治,此其故何也?則王公大人不明乎以尚賢使能為政也。故以尚賢使能為政而治者,夫若言之謂也,以下賢為政而亂者,若吾言之謂也。 6 尚賢中: 今王公大人中實將欲治其國家,欲脩保而勿失,胡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且以尚賢為政之本者,亦豈獨子墨子之言哉!此聖王之道,先王之書距年之言也。傳曰:‘求聖君哲人,以裨輔而身’,湯誓云:‘聿求元聖,與之戮力同心,以治天下。’則此言聖之不失以尚賢使能為政也。故古者聖王唯能審以尚賢使能為政,無異物雜焉,天下皆得其利。古者舜耕歷山,陶河瀕,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陽,舉以為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摯,有莘氏女之私臣,親為庖人,湯得之,舉以為己相,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傅說被褐帶索。庸築乎傅巖,武丁得之,舉以為三公,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此何故始賤卒而貴,始貧卒而富?則王公大人明乎以尚賢使能為政。是以民無飢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勞而不得息,亂而不得治者。 7 尚賢中: 故古聖王以審以尚賢使能為政,而取法於天。雖天亦不辯貧富、貴賤、遠邇、親疏、賢者舉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廢之。然則富貴為賢,以得其賞者誰也?曰若昔者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所以得其賞何也?曰其為政乎天下也,兼而愛之,從而利之,又率天下之萬民以尚尊天、事鬼、愛利萬民,是故天鬼賞之,立為天子,以為民父母,萬民從而譽之曰‘聖王’,至今不已。則此富貴為賢,以得其賞者也。然則富貴為暴,以得其罰者誰也?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是也。何以知其然也?曰其為政乎天下也,兼而憎之,從而賊之,又率天下之民以詬天侮鬼,賊傲萬民,是故天鬼罰之,使身死而為刑戮,子孫離散,室家喪滅,絕無後嗣,萬民從而非之曰“暴王”,至今不已。則此富貴為暴,而以得其罰者也。然則親而不善,以得其罰者誰也?曰若昔者伯鯀,帝之元子,廢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乃熱照無有及也,帝亦不愛。則此親而不善以得其罰者也。然則天之所使能者誰也?曰若昔者禹、稷、皋陶是也。何以知其然也?先王之書呂刑道之曰:‘皇帝清問下民,有辭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鰥寡不蓋,德威維威,德明維明。乃名三后,恤功於民,伯夷降典,哲民維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種,農殖嘉穀。三后成功,維假於民。’則此言三聖人者,謹其言,慎其行,精其思慮,索天下之隱事遺利,以上事天,則天鄉其德,下施之萬民,萬民被其利,終身無已。故先王之言曰:‘此道也,大用之天下則不窕,小用之則不困,脩用之則萬民被其利,終身無已。’周頌道之曰:‘聖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普,其有昭於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與天地同常。’則此言聖人之德,章明博大,埴固,以脩久也。故聖人之德蓋總乎天地者也。 8 尚賢中: 今王公大人欲王天下,正諸侯,夫無德義將何以哉?其說將必挾震威彊。今王公大人將焉取挾震威彊哉?傾者民之死也。民生為甚欲,死為甚憎,所欲不得而所僧屢至,自古及今未有嘗能有以此王天下、正諸侯者也。今大人欲王天下,正諸侯,將欲使意得乎天下,名成乎後世,故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此聖人之厚行也。” 《尚賢下》 1 尚賢下: 子墨子言曰:“天下之王公大人皆欲其國家之富也,人民之眾也,刑法之治也,然而不識以尚賢為政其國家百姓,王公大人本失尚賢為政之本也。若苟王公大人本失尚賢為政之本也,則不能毋舉物示之乎?今若有一諸侯於此,為政其國家也,曰:‘凡我國能射御之士,我將賞貴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將罪賤之。’問於若國之士,孰喜孰懼?我以為必能射御之士喜,不能射御之士懼。我賞因而誘之矣,曰:‘凡我國之忠信之士,我將賞貴之,不忠信之士,我將罪賤之。’問於若國之士,孰喜孰懼?我以為必忠信之士喜,不忠不信之士懼。今惟毋以尚賢為政其國家百姓,使國為善者勸,為暴者沮,大以為政於天下,使天下之為善者勸,為暴者沮。然昔吾所以貴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何故以哉?以其唯毋臨眾發政而治民,使天下之為善者可而勸也,為暴者可而沮也。然則此尚賢者也,與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同矣。 2 尚賢下: 而今天下之士君子,居處言語皆尚賢,逮至其臨眾發政而治民,莫知尚賢而使能,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明於小而不明於大也。何以知其然乎?今王公大人,有一牛羊之財不能殺,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之財不能制,必索良工。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雖有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實知其不能也,不使之也,是何故?恐其敗財也。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則不失尚賢而使能。王公大人有一罷馬不能治,必索良醫;有一危弓不能張,必索良工。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雖有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實知其不能也,必不使。是何故?恐其敗財也。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則不失尚賢而使能。逮至其國家則不然,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則舉之,則王公大人之親其國家也,不若親其一危弓、罷馬、衣裳、牛羊之財與。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皆明於小,而不明於大也。此譬猶瘖者而使為行人,聾者而使為樂師。 3 尚賢下: 是故古之聖王之治天下也,其所富,其所貴,未必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也。是故昔者舜耕於歷山,陶於河瀕,漁於雷澤,灰於常陽堯得之服澤之陽,立為天子,使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昔伊尹為莘氏女師僕,使為庖人,湯得而舉之,立為三公,使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昔者傅說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帶索,庸築於傅巖之城,武丁得而舉之,立為三公,使之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是故昔者堯之舉舜也,湯之舉伊尹也,武丁之舉傅說也,豈以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哉?惟法其言,用其謀,行其道,上可而利天,中可而利鬼,下可而利人,是故推而上之。 4 尚賢下: 古者聖王既審尚賢欲以為政,故書之竹帛,琢之槃盂,傳以遺後世子孫。於先王之書呂刑之書然,王曰:‘於!來!有國有士,告女訟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擇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能擇人而敬為刑,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可及也。是何也?則以尚賢及之,於先王之書豎年之言然,曰:‘晞夫聖、武、知人,以屏輔而身。’此言先王之治天下也,必選擇賢者以為其群屬輔佐。曰今也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貴而惡貧賤。曰然。女何為而得富貴而辟貧賤?莫若為賢。為賢之道將柰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若此則飢者得食,寒者得衣,亂者得治。若飢則得食,寒則得衣,亂則得治,此安生生。 5 尚賢下: 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也。今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若不知,使治其國家,則其國家之亂可得而知也。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貴而惡貧賤。然女何為而得富貴,而辟貧賤哉?曰莫若為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此非可學能者也。使不知辯,德行之厚若禹、湯、文、武不加得也,王公大人骨肉之親,躄、瘖、聾,暴為桀、紂,不加失也。是故以賞不當賢,罰不當暴,其所賞者已無故矣,其所罰者亦無罪。是以使百姓皆攸心解體,沮以為善,垂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勞來也;腐臭餘財,而不相分資也,隱慝良道,而不相教誨也。若此,則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亂者不得治。推而上之以。 6 尚賢下: 是故昔者堯有舜,舜有禹,禹有皋陶,湯有小臣,武王有閎夭、泰顛、南宮括、散宜生,而天下和,庶民阜,是以近者安之,遠者歸之。日月之所照,舟車之所及,雨露之所漸,粒食之所養,得此莫不勸譽。且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尚賢之為說,而不可不察此者也。尚賢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 《卷三》 《尚同上》 1 尚同上: 子墨子言曰:“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文相非也。是以內者父子兄弟作怨惡,離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至有餘力不能以相勞,腐臭餘財不以相分,隱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亂,若禽獸然。 2 尚同上: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辯,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畫分萬國,立諸侯國君,諸侯國君既已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正長。 3 尚同上: 正長既已具,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過則規諫之,下有善則傍薦之。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賞,而下之所譽也。意若聞善而不善,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弗能是,上之所非,弗能非,上有過弗規諫,下有善弗傍薦,下比不能上同者,此上之所罰,而百姓所毀也。’上以此為賞罰,甚明察以審信。 4 尚同上: 是故里長者,里之仁人也。里長發政里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必以告其鄉長。鄉長之所是,必皆是之,鄉長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則鄉何說以亂哉?’察鄉之所治何也?鄉長唯能壹同鄉之義,是以鄉治也。 5 尚同上: 鄉長者,鄉之仁人也。鄉長發政鄉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者,必以告國君。國君之所是,必皆是之,國君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學國君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學國君之善行,則國何說以亂哉。’察國之所以治者何也?國君唯能壹同國之義,是以國治也。 6 尚同上: 國君者,國之仁人也。國君發政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必以告天子。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學天子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學天子之善行,則天下何說以亂哉。’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義,是以天下治也。 7 尚同上: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於天子,而不上同於天,則菑猶未去也。今若天飄風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罰百姓之不上同於天者也。” 8 尚同上: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聖王為五刑,請以治其民。譬若絲縷之有紀,罔罟之有綱,所連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 《尚同中》 1 尚同中: 子墨子曰:“方今之時,復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是以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其人數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故相交非也。內之父子兄弟作怨讎,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餘力不以相勞,隱匿良道不以相教,腐臭餘財不以相分,天下之亂也,至如禽獸然,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父子兄弟之禮,是以天下亂焉。 2 尚同中: 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天下亂也。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立以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既以立矣,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是故選擇天下贊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置以為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為天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為萬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國君既已立矣,又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一同其國之義,是故擇其國之賢者,置以為左右將軍大夫,以遠至乎鄉里之長與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 3 尚同中: 天子諸侯之君,民之正長,既已定矣,天子為發政施教曰:‘凡聞見善者,必以告其上,聞見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已有善傍薦之,上有過規諫之。尚同義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上得則賞之,萬民聞則譽之。意若聞見善,不以告其上,聞見不善,亦不以告其上,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己有善不能傍薦之,上有過不能規諫之,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萬民聞則非毀之’。故古者聖王之為刑政賞譽也,甚明察以審信。 4 尚同中: 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賞譽,而畏上之毀罰。是故里長順天子政,而一同其里之義。里長既同其里之義,率其里之萬民,以尚同乎鄉長,曰:‘凡里之萬民,皆尚同乎鄉長,而不敢下比。鄉長之所是,必亦是之,鄉長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鄉長固鄉之賢者也,舉鄉人以法鄉長,夫鄉何說而不治哉?’察鄉長之所以治鄉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鄉之義,是以鄉治。 5 尚同中: 鄉長治其鄉,而鄉既已治矣,有率其鄉萬民,以尚同乎國君,曰:‘凡鄉之萬民,皆上同乎國君,而不敢下比。國君之所是,必亦是之,國君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國君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國君之善行。國君固國之賢者也,舉國人以法國君,夫國何說而不治哉?’察國君之所以治國,而國治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國之義,是以國治。 6 尚同中: 國君治其國,而國既已治矣,有率其國之萬民,以尚同乎天子,曰:‘凡國之萬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學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天子之善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舉天下之萬民以法天子,夫天下何說而不治哉?’察天子之所以治天下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義,是以天下治。 7 尚同中: 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則天菑將猶未止也。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雪霜雨露不時,五穀不孰,六畜不遂,疾菑戾疫、飄風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罰也,將以罰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萬民,齊戒沐浴,潔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其事鬼神也,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潔,犧牲不敢不腯肥,珪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春秋祭祀不敢失時幾,聽獄不敢不中,分財不敢不均,居處不敢怠慢。曰其為正長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為政長也,下者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彊從事焉,則天鬼之福可得也。萬民之所便利而能彊從事焉,則萬民之親可得也。其為政若此,是以謀事得,舉事成,入守固,出誅勝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尚同為政者也。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 8 尚同中: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時,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亂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時之以正長,則本與古者異矣,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昔者聖王制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亂天下。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也。是以先王之書呂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練折則刑,唯作五殺之刑,曰法。’則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為五殺,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故遂以為五殺。是以先王之書術令之道曰:‘唯口出好興戎。’則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為讒賊寇戎。則此豈口不善哉?用口則不善也,故遂以為讒賊寇戎。 9 尚同中: 故古者之置正長也,將以治民也,譬之若絲縷之有紀,而罔罟之有綱也,將以運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義也。是以先王之書,《相年》之道曰:“夫建國設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輕大夫師長,否用佚也,維辯使治天均。”則此語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將以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貴貧寡,安危治亂也。故古者聖王之為若此。 10 尚同中: 今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反此。政以為便譬,宗於父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為正長。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隱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若苟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 11 尚同中: 曰: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將賞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眾之所非,曰人眾與處,於眾得非。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將罰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眾之所譽。曰人眾與處,於眾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沮暴,則是不與鄉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眾之道。 12 尚同中: 故古者聖王唯而審以尚同,以為正長,是故上下情請為通。上有隱事遺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積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數千萬里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里未遍聞,天子得而賞之。數千萬里之外,有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里未遍聞,天子得而罰之。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慄,不敢為淫暴,曰:“天子之視聽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使人之吻助己言談,使人之心助己思慮,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助之視聽者眾,則其所聞見者遠矣;助之言談者眾,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助之思慮者眾,則其談謀度速得矣;助之動作者眾,即其舉事速成矣。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垂名於後世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 13 尚同中: 是以先王之書《周頌》之道之曰:“載來見彼王,聿求厥章。”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嚴教,退而治國,政之所加,莫敢不賓。當此之時,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詩》曰:“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咨度。”又曰:“我馬維騏,六轡若絲載馳載驅,周爰咨謀。”即此語也。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皆馳驅以告天子,是以賞當賢,罰當暴,不殺不辜,不失有罪,則此尚同之功也。” 14 尚同中: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請將欲富其國家,眾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當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尚同下》 1 尚同下: 子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計國家百姓所以治者而為之,必計國家百姓之所以亂者而辟之。然計國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治,不得下之情則亂。何以知其然也?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是明於民之善非也。若苟明於民之善非也,則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也。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上之為政也,不得下之情,則是不明於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於民之善非,則是不得善人而賞之,不得暴人而罰之。善人不賞而暴人不罰,為政若此,國眾必亂。故賞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2 尚同下: 然計得下之情將柰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然後可矣。何以知尚同一義之可而為政於天下也?然胡不審稽古之治為政之說乎。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長也,百姓為人。若苟百姓為人,是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逮至人之眾不可勝計也,則其所謂義者,亦不可勝計。此皆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是以厚者有鬥,而薄者有爭。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義也,是故選擇賢者,立為天子。天子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天下,是以選擇其次立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國建諸侯。諸侯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其四境之內也,是以選擇其次立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其君也,是以選擇其次立而為鄉長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諸侯、卿之宰、鄉長家君,非特富貴游佚而擇之也,將使助治亂刑政也。故古者建國設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師長,此非欲用說也,唯辯而使助治天明也。 3 尚同下: 今此何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則是上下相賊也,何故以然?則義不同也。若苟義不同者有黨,上以若人為善,將賞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賞,而辟百姓之毀,是以為善者,必未可使勸,見有賞也。上以若人為暴,將罰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罰,而懷百姓之譽,是以為暴者,必未可使沮,見有罰也。故計上之賞譽,不足以勸善,計其毀罰,不足以沮暴。此何故以然?則義不同也。” 4 尚同下: 然則欲同一天下之義,將柰何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賞使家君試用家君,發憲布令其家,曰:‘若見愛利家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家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家以告,亦猶愛利家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家不以告,亦猶惡賊家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遍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辟其毀罰。是以善言之,不善言之,家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之賞,而暴人之罰,則家必治矣。然計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唯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5 尚同下: 家既已治,國之道盡此已邪?則未也。國之為家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亂,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家君總其家之義,以尚同於國君。國君亦為發憲布令於國之眾,曰:‘若見愛利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國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國以告者,亦猶愛利國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遍若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民見善者言之,見不善者言之,國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矣。然計若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6 尚同下: 國既已治矣,天下之道盡此已邪?則未也。天下之為國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國,而非人之國,是以厚者有戰,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國君選其國之義,以尚同於天子。天子亦為發憲布令於天下之眾,曰:‘若見愛利天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天下者,亦以告。若見愛利天下以告者,亦猶愛利天下者也,上得則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天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天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遍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見善不善者告之。天子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賞而暴人罰,天下必治矣。然計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而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7 尚同下: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故當尚同之為說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諸侯,可而治其國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國一家而不橫者,若道之謂也。” 8 尚同下: 故曰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意獨子墨子有此,而先王無此其有邪?則亦然也。聖王皆以尚同為政,故天下治。何以知其然也?於先王之書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見姦巧乃聞,不言也,發罪鈞。”此言見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猶淫辟者也。 9 尚同下: 故古之聖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論,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為之人,助之視聽者眾。故與人謀事,先人得之;與人舉事,先人成之;光譽令聞,先人發之。唯信身而從事,故利若此。古者有語焉,曰:“一目之視也,不若二目之視也。一耳之聽也,不若二耳之聽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彊也。”夫唯能信身而從事,故利若此。是故古之聖王之治天下也,千里之外有賢人焉,其鄉里之人皆未之均聞見也,聖王得而賞之。千里之內有暴人焉,其鄉里未之均聞見也,聖王得而罰之。故唯毋以聖王為聰耳明目與?豈能一視而通見千里之外哉!一聽而通聞千里之外哉!聖王不往而視也,不就而聽也。然而使天下之為寇亂盜賊者,周流天下無所重足者,何也?其以尚同為政善也。 10 尚同下: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愛民不疾,民無可使,曰必疾愛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貴以道其前,明罰以率其後。為政若此,唯欲毋與我同,將不可得也。” 11 尚同下: 是以子墨子曰:“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尚同之說,而不可不察尚同為政之本,而治要也。” 《卷四》 《兼愛上》 1 兼愛上: 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譬之如醫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則弗能攻。治亂者何獨不然,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弗能治。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 2 兼愛上: 當察亂何自起?起不相愛。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謂亂也。子自愛不愛父,故虧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故虧兄而自利;臣自愛不愛君,故虧君而自利,此所謂亂也。雖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謂亂也。父自愛也不愛子,故虧子而自利;兄自愛也不愛弟,故虧弟而自利;君自愛也不愛臣,故虧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愛。 3 兼愛上: 雖至天下之為盜賊者亦然,盜愛其室不愛其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愛。雖至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亦然。大夫各愛其家,不愛異家,故亂異家以利其家;諸侯各愛其國,不愛異國,故攻異國以利其國,天下之亂物具此而已矣。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愛。 4 兼愛上: 若使天下兼相愛,愛人若愛其身,猶有不孝者乎?視父兄與君若其身,惡施不孝?猶有不慈者乎?視弟子與臣若其身,惡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猶有盜賊乎?故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身若其身,誰賊?故盜賊亡有。猶有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乎?視人家若其家,誰亂?視人國若其國,誰攻?故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亡有。 5 兼愛上: 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國不相攻,家與家不相亂,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故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惡得不禁惡而勸愛?故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勸愛人者,此也。” 《兼愛中》 1 兼愛中: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所以為事者,必興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為事者也。”然則天下之利何也?天下之害何也?子墨子言曰:“今若國之與國之相攻,家之與家之相篡,人之與人之相賊,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調,此則天下之害也。” 2 兼愛中: 然則崇此害亦何用生哉?以不相愛生邪?子墨子言:“以不相愛生。今諸侯獨知愛其國,不愛人之國,是以不憚舉其國以攻人之國。今家主獨知愛其家,而不愛人之家,是以不憚舉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獨知愛其身,不愛人之身,是以不憚舉其身以賊人之身。是故諸侯不相愛則必野戰。家主不相愛則必相篡,人與人不相愛則必相賊,君臣不相愛則不惠忠,父子不相愛則不慈孝,兄弟不相愛則不和調。天下之人皆不相愛,強必執弱,富必侮貧,貴必敖賤,詐必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愛生也,是以仁者非之。” 3 兼愛中: 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易之。”然則兼相愛交相利之法將柰何哉?子墨子言:“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是故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篡,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凡天下禍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愛生也,是以仁者譽之。” 4 兼愛中: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然,乃若兼則善矣,雖然,天下之難物于故也。”子墨子言曰:“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識其利,辯其故也。今若夫攻城野戰,殺身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難也,苟君說之,則士眾能為之。況於兼相愛,交相利,則與此異。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此何難之有!特上弗以為政,士不以為行故也。 5 兼愛中: 昔者晉文公好士之惡衣,故文公之臣皆牂羊之裘,韋以帶劍,練帛之冠,入以見於君,出以踐於朝。是其故何也?君說之,故臣為之也。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肱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是其故何也?君說之,故臣能之也。昔越王句踐好士之勇,教馴其臣,和合之焚舟失火,試其士曰:‘越國之寶盡在此!’越王親自鼓其士而進之。士聞鼓音,破碎亂行,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餘。越王擊金而退之。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肱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是其故何也?君說之,故臣能之也。昔越王句踐好士之勇,教馴其臣,和合之焚舟失火,試其士曰:‘越國之寶盡在此!’越王親自鼓其士而進之。士聞鼓音,破碎亂行,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餘。越王擊金而退之。” 6 兼愛中: 是故子墨子言曰:“乃若夫少食惡衣,殺身而為名,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難也,若苟君說之,則眾能為之。況兼相愛,交相利,與此異矣。夫愛人者,人亦從而愛之;利人者,人亦從而利之;惡人者,人亦從而惡之;害人者,人亦從而害之。此何難之有焉,特士不以為政而士不以為行故也。” 7 兼愛中: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然,乃若兼則善矣。雖然,不可行之物也,譬若挈太山越河濟也。”子墨子言:“是非其譬也。夫挈太山而越河濟,可謂畢劫有力矣,自古及今未有能行之者也。況乎兼相愛,交相利,則與此異,古者聖王行之。何以知其然?古者禹治天下,西為西河漁竇,以泄渠孫皇之水;北為防原泒,注后之邸,呼池之竇,洒為底柱,鑿為龍門,以利燕、代、胡、貉與西河之民;東方漏之陸防孟諸之澤,灑為九澮,以楗東土之水,以利冀州之民;南為江、漢、淮、汝,東流之,注五湖之處,以利荊、楚、干、越與南夷之民。此言禹之事,吾今行兼矣。昔者文王之治西土,若日若月,乍光于四方于西土,不為大國侮小國,不為眾庶侮鰥寡,不為暴勢奪穡人黍、稷、狗、彘。天屑臨文王慈,是以老而無子者,有所得終其壽;連獨無兄弟者,有所雜於生人之閒;少失其父母者,有所放依而長。此文王之事,則吾今行兼矣。昔者武王將事泰山隧,傳曰:‘泰山,有道曾孫周王有事,大事既獲,仁人尚作,以祗商夏,蠻夷醜貉。雖有周親,不若仁人,萬方有罪,維予一人。’此言武王之事,吾今行兼矣。” 8 兼愛中: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忠實欲天下之富,而惡其貧;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當兼相愛,交相利,此聖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務為也。” 《兼愛下》 1 兼愛下: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當今之時,天下之害孰為大?曰:“若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劫弱,眾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敖賤,此天下之害也。又與為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與今人之賤人,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此又天下之害也。”姑嘗本原若眾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愛人利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惡人賊人生。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曰別也。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 2 兼愛下: 子墨子曰:“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無以易之,譬之猶以水救火也,其說將必無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別。然即兼之可以易別之故何也?曰:藉為人之國,若為其國,夫誰獨舉其國以攻人之國者哉?為彼者由為己也。為人之都,若為其都,夫誰獨舉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為彼猶為己也。為人之家,若為其家,夫誰獨舉其家以亂人之家者哉?為彼猶為己也,然即國、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亂賊,此天下之害與?天下之利與?即必曰天下之利也。姑嘗本原若眾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惡人賊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愛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愛人而利人者,別與?兼與?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與。”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且鄉吾本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今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別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是故子墨子曰:“別非而兼是者,出乎若方也。 3 兼愛下: 今吾將正求與天下之利而取之,以兼為正,是以聰耳明目相與視聽乎,是以股肱畢強相為動宰乎,而有道肆相教誨。是以老而無妻子者,有所侍養以終其壽;幼弱孤童之無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長其身。今唯毋以兼為正,即若其利也,不識天下之士,所以皆聞兼而非者,其故何也?” 4 兼愛下: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猶未止也。曰:“即善矣。雖然,豈可用哉?”子墨子曰:“用而不可,雖我亦將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姑嘗兩而進之。誰以為二士,使其一士者執別,使其一士者執兼。是故別士之言曰:‘吾豈能為吾友之身,若為吾身,為吾友之親,若為吾親。’是故退睹其友,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死喪不葬埋。別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士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為高士於天下者,必為其友之身,若為其身,為其友之親,若為其親,然後可以為高士於天下。’是故退睹其友,飢則食之,寒則衣之,疾病侍養之,死喪葬埋之。兼士之言若此,行若此。若之二士者,言相非而行相反與?當使若二士者,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無言而不行也。然即敢問,今有平原廣野於此,被甲嬰冑將往戰,死生之權未可識也;又有君大夫之遠使於巴、越、齊、荊,往來及否未可識也,然即敢問,不識將惡也家室,奉承親戚,提挈妻子,而寄託之?不識於兼之有是乎?於別之有是乎?我以為當其於此也,天下無愚夫愚婦,雖非兼之人,必寄託之於兼之有是也。此言而非兼,擇即取兼,即此言行費也。不識天下之士,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5 兼愛下: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猶未止也。曰:“意可以擇士,而不可以擇君乎?”“姑嘗兩而進之。誰以為二君,使其一君者執兼,使其一君者執別,是故別君之言曰‘吾惡能為吾萬民之身,若為吾身,此泰非天下之情也。人之生乎地上之無幾何也,譬之猶駟馳而過隙也’。是故退睹其萬民,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死喪不葬埋。別君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君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為明君於天下者,必先萬民之身,後為其身,然後可以為明君於天下。”是故退睹其萬民,飢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養之,死喪葬埋之。兼君之言若此,行若此。然即交若之二君者,言相非而行相反與?常使若二君者,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無言而不行也。然即敢問,今歲有癘疫,萬民多有勤苦凍餒,轉死溝壑中者,既已眾矣。不識將擇之二君者,將何從也?我以為當其於此也,天下無愚夫愚婦,雖非兼者,必從兼君是也。言而非兼,擇即取兼,此言行拂也。不識天下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6 兼愛下: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猶未止也。曰:“兼即仁矣義矣,雖然,豈可為哉?吾譬兼之不可為也,猶挈泰山以超江河也。故兼者直願之也,夫豈可為之物哉?”子墨子曰:“夫挈泰山以趙江河,自古之及今,生民而來,未嘗有也。今若夫兼相愛、交相利,此自先聖六王者親行之。”何知先聖六王之親行之也?子墨子曰:“吾非與之並世同時,親聞其聲,見其色也。以其所書於竹帛,鏤於金石,琢於槃盂,傳遺後世子孫者知之。”《泰誓》曰:“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於四方於西土。”即此言文王之兼愛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兼照天下之無有私也。即此文王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文王取法焉。 7 兼愛下: “且不唯《泰誓》為然,雖《禹誓》即亦猶是也。禹曰:‘濟濟有群,咸聽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稱亂,蠢茲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群對諸群,以征有苗。’禹之征有苗也,非以求以重富貴、干福祿、樂耳目也,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此禹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禹求焉。 8 兼愛下: “且不唯《禹誓》為然雖《湯說》即亦猶是也。湯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於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當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簡在帝心。萬方有罪,即當朕身,朕身有罪,無及萬方。”即此言湯貴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憚以身為犧牲,以祠說于上帝鬼神。’即此湯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湯取法焉。 9 兼愛下: “且不惟《誓命》與《湯說》為然,《周詩》即亦猶是也。《周詩》曰:‘王道蕩蕩,不偏不黨,王道平平,不黨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厎,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視’,若吾言非語道之謂也,古者文武為正,均分賞賢罰暴,勿有親戚弟兄之所阿。”即此文武兼也。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於文武取法焉。不識天下之人,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10 兼愛下: 然而天下之非兼者之言,猶未止,曰:“意不忠親之利,而害為孝乎?”子墨子曰:“姑嘗本原之孝子之為親度者。吾不識孝子之為親度者,亦欲人愛利其親與?意欲人之惡賊其親與?以說觀之,即欲人之愛利其親也。然即吾惡先從事即得此?若我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愛利吾親乎?意我先從事乎惡人之親,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乎?即必吾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也。然即之交孝子者,果不得已乎,毋先從事愛利人之親者與?意以天下之孝子為遇而不足以為正乎?姑嘗本原之先王之所書,大雅之所道曰:‘無言而不讎,無德而不報,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即此言愛人者必見愛也,而惡人者必見惡也。不識天下之士,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11 兼愛下: 意以為難而不可為邪?嘗有難此而可為者。昔荊靈王好小要,當靈王之身,荊國之士飯不踰乎一,固據而後興,扶垣而後行。故約食為其難為也,然後為而靈王說之,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鄉其上也。昔者越王句踐好勇,教其士臣三年,以其知為未足以知之也,焚舟失火,鼓而進之,其士偃前列,伏水火而死,有不可勝數也。當此之時,不鼓而退也,越國之士可謂顫矣。故焚身為其難為也,然後為之越王說之,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鄉上也。昔者晉文公好苴服,當文公之時,晉國之士,大布之衣,牂羊之裘,練帛之冠,且苴之屨,入見文公,出以踐之朝。故苴服為其難為也,然後為而文公說之,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鄉其上也。是故約食、焚舟、苴服,此天下之至難為也,然後為而上說之,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何故也?即求以鄉其上也。今若夫兼相愛,交相利,此其有利且易為也,不可勝計也,我以為則無有上說之者而已矣。苟有上說之者,勸之以賞譽,威之以刑罰,我以為人之於就兼相愛交相利也,譬之猶火之就上,水之就下也,不可防止於天下。 12 兼愛下: 故兼者聖王之道也,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萬民衣食之所以足也。故君子莫若審兼而務行之,為人君必惠,為人臣必忠,為人父必慈,為人子必孝,為人兄必友,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聖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 《卷五》 《非攻上》 1 非攻上: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2 非攻上: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非攻中》 1 非攻中: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情欲譽之審,賞罰之當,刑政之不過失。”是故子墨子曰:“古者有語:‘謀而不得,則以往知來,以見知隱’。謀若此,可得而知矣。” 2 非攻中: 今師徒唯毋興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為者也。春則廢民耕稼樹藝,秋則廢民穫斂。今唯毋廢一時,則百姓飢寒凍餒而死者,不可勝數。今嘗計軍上,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撥劫,往而靡壞腑爛不反者,不可勝數;又與矛戟戈劍乘車,其往則碎折靡壞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其牛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其涂道之脩遠,糧食輟絕而不繼,百姓死者,不可勝數也;與其居處之不安,食飲之不時,飢飽之不節,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喪師多不可勝數,喪師盡不可勝計,則是鬼神之喪其主後,亦不可勝數。 3 非攻中: 國家發政,奪民之用,廢民之利,若此甚眾,然而何為為之?曰:“我貪伐勝之名,及得之利,故為之。”子墨子言曰:“計其所自勝,無所可用也。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者之多。今攻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攻此不用銳,且無殺而徒得此然也。殺人多必數於萬,寡必數於千,然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且可得也。今萬乘之國,虛數於千,不勝而入廣衍數於萬,不勝而辟。然則土地者,所有餘也,士民者,所不足也。今盡士民之死,嚴下上之患,以爭虛城,則是棄所不足,而重所有餘也。為政若此,非國之務者也。” 4 非攻中: 飾攻戰者言曰:“南則荊、吳之王,北則齊、晉之君,始封於天下之時,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數百里也;人徒之眾,未至有數十萬人也。以攻戰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數千里也;人徒之眾至有數百萬人。故當攻戰而不可為也。”子墨子言曰:“雖四五國則得利焉,猶謂之非行道也。譬若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今有醫於此,和合其祝藥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萬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藥也。故孝子不以食其親,忠臣不以食其君。古者封國於天下,尚者以耳之所聞,近者以目之所見,以攻戰亡者,不可勝數。何以知其然也?東方自莒之國者,其為國甚小,閒於大國之閒,不敬事於大,大國亦弗之從而愛利。是以東者越人夾削其壤地,西者齊人兼而有之。計莒之所以亡於齊越之間者,以是攻戰也。雖南者陳、蔡,其所以亡於吳越之閒者,亦以攻戰。雖北者且不一著何,其所以亡於燕、代、胡、貊之閒者,亦以攻戰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惡失,欲安而惡危,故當攻戰而不可不非。” 5 非攻中: 飾攻戰者之言曰:“彼不能收用彼眾,是故亡。我能收用我眾,以此攻戰於天下,誰敢不賓服哉?”子墨子言曰:“子雖能收用子之眾,子豈若古者吳闔閭哉?古者吳闔閭教七年,奉甲執兵,奔三百里而舍焉,次注林,出於冥隘之徑,戰於柏舉,中楚國而朝宋與及魯。至夫差之身,北而攻齊,舍於汶上,戰於艾陵,大敗齊人而葆之大山;東而攻越,濟三江五湖,而葆之會稽。九夷之國莫不賓服。於是退不能賞孤,施舍群萌,自恃其力,伐其功,譽其智,怠於教,遂築姑蘇之臺,七年不成。及若此,則吳有離罷之心。越王句踐視吳上下不相得,收其眾以復其讎,入北郭,徙大內,圍王宮而吳國以亡。昔者晉有六將軍,而智伯莫為強焉。計其土地之博,人徒之眾,欲以抗諸侯,以為英名。攻戰之速,故差論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車之眾,以攻中行氏而有之。以其謀為既已足矣,又攻茲范氏而大敗之,并三家以為一家,而不止,又圍趙襄子於晉陽。及若此,則韓、魏亦相從而謀曰:‘古者有語,脣亡則齒寒’。趙氏朝亡,我夕從之,趙氏夕;亡,我朝從之。《詩》曰‘魚水不務,陸將何及乎!’”是以三主之君,一心戮力辟門除道,奉甲興士,韓、魏自外,趙氏自內,擊智伯大敗之。”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語曰:‘君子不鏡於水而鏡於人,鏡於水,見面之容,鏡於人,則知吉與凶。今以攻戰為利,則蓋嘗鑒之於智伯之事乎?此其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 《非攻下》 1 非攻下: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譽善者,其說將何哉?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與?意亡非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與?雖使下愚之人,必曰:‘將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今天下之所同義者,聖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諸侯將猶多皆免攻伐并兼,則是有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也。此譬猶盲者之與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則豈謂有別哉?是故古之知者之為天下度也,必順慮其義,而後為之行,是以動則不疑,速通成得其所欲,而順天鬼百姓之利,則知者之道也。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國之說,一天下之和,總四海之內,焉率天下之百姓,以農臣事上帝山川鬼神。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賞之,鬼富之,人譽之,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名參乎天地,至今不廢。此則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2 非攻下: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諸侯則不然,將必皆差論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車之卒伍,於此為堅甲利兵,以往攻伐無罪之國。入其國家邊境,芟刈其禾稼,斬其樹木,墮其城郭,以湮其溝池,攘殺其牲牷,燔潰其祖廟,勁殺其萬民,覆其老弱,遷其重器,卒進而柱乎鬥,曰‘死命為上,多殺次之,身傷者為下,又況失列北橈乎哉,罪死無赦’,以譂其眾。夫無兼國覆軍,賊虐萬民,以亂聖人之緒。意將以為利天乎?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殺天民,剝振神之位,傾覆社稷,攘殺其犧牲,則此上不中天之利矣。意將以為利鬼乎?夫殺之人,滅鬼神之主,廢滅先王,賊虐萬民,百姓離散,則此中不中鬼之利矣。意將以為利人乎?夫殺之人,為利人也博矣。又計其費此,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財用,不可勝數也,則此下不中人之利矣。 3 非攻下: 今夫師者之相為不利者也,曰:將不勇,士不分,兵不利,教不習,師不眾,率不利和,威不圉,害之不久,爭之不疾,孫之不強。植心不堅,與國諸侯疑,與國諸侯疑,則敵生慮,而意羸矣。偏具此物,而致從事焉,則是國家失卒,而百姓易務也。今不嘗觀其說好攻伐之國?若使中興師,君子庶人也,必且數千,徒倍十萬,然後足以師而動矣。久者數歲,速者數月,是上不暇聽治,士不暇治其官府,農夫不暇稼穡,婦人不暇紡績織紝,則是國家失卒,而百姓易務也,然而又與其車馬之罷弊也,幔幕帷蓋,三軍之用,甲兵之備,五分而得其一,則猶為序疏矣。然而又與其散亡道路,道路遼遠,糧食下繼傺,食飲之時,廁役以此飢寒凍餒疾病,而轉死溝壑中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為不利於人也,天下之害厚矣。而王公大人,樂而行之。則此樂賊滅天下之萬民也,豈不悖哉!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若使此四國者得意於天下,此皆十倍其國之眾,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餘也。今又以爭地之故,而反相賊也,然則是虧不足,而重有餘也”。 4 非攻下: 今遝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為不義,非利物與?昔者禹征有苗,湯伐桀,武王伐紂,此皆立為聖王,是何故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謂攻,謂誅也。昔者三苗大亂,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龍生於廟,犬哭乎巿,夏冰,地坼及泉,五穀變化,民乃大振。高陽乃命玄宮,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電誘袛,有神人面鳥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苗師大亂,後乃遂幾。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為山川,別物上下,卿制大極,而神民不違,天下乃靜。則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遝至乎夏王桀,天有酷命,日月不時,寒暑雜至,五穀焦死,鬼呼國,鶴鳴十夕餘。天乃命湯於鑣宮,用受夏之大命,夏德大亂,予既卒其命於天矣,往而誅之,必使汝堪之。湯焉敢奉率其眾,是以鄉有夏之境,帝乃使陰暴毀有夏之城。少少有神來告曰:‘夏德大亂,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予既受命於天,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閒西北之隅。湯奉桀眾以克有,屬諸侯於薄,薦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諸侯莫敢不賓服。則此湯之所以誅桀也。遝至乎商王紂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時。兼夜中,十日雨土于薄,九鼎遷止,婦妖宵出,有鬼宵吟,有女為男,天雨肉,棘生乎國道,王兄自縱也。赤鳥銜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國。’泰顛來賓,河出綠圖,地出乘黃。武王踐功,夢見三神曰:予既沈漬殷紂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天賜武王黃鳥之旗。王既已克殷,成帝之來,分主諸神,祀紂先王,通維四夷,而天下莫不賓,焉襲湯之緒,此即武王之所以誅紂也。若以此三聖王者觀之,則非所謂攻也,所謂誅也”。 5 非攻下: 則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伐為不義,非利物與?昔者楚熊麗始討此睢山之閒,越王繄虧”,出自有遽,始邦於越,唐叔與呂尚邦齊晉。此皆地方數百里,今以并國之故,四分天下而有之。是故何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古者天子之始封諸侯也,萬有餘,今以并國之故,萬國有餘皆滅,而四國獨立。此譬猶醫之藥萬有餘人,而四人愈也,則不可謂良醫矣。” 6 非攻下: 則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曰:“我非以金玉、子女、壤地為不足也,我欲以義名立於天下,以德求諸侯也。”子墨子曰:“今若有能以義名立於天下,以德求諸侯者,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夫天下處攻伐久矣,譬若傅子之為馬然。今若有能信效先利天下諸侯者,大國之不義也,則同憂之;大國之攻小國也,則同救之;小國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絕,則委之;幣帛不足,則共之。以此效大國,則小國之君說,人勞我逸,則我甲兵強。寬以惠,緩易急,民必移。易攻伐以治我國,攻必倍。量我師舉之費,以爭諸侯之斃,則必可得而序利焉。督以正,義其名,必務寬吾眾,信吾師,以此授諸侯之師,則天下無敵矣。其為下不可勝數也。此天下之利,而王公大人不知而用,則此可謂不知利天下之巨務矣。”是故子墨子曰:“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居子,中情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繁為攻伐,此實天下之巨害也。今欲為仁義,求為上士,尚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非攻之為說,而將不可不察者此也。” 《卷六》 《節用上》 1 節用上: 聖人為政一國,一國可倍也;大之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國家,去其無用之費,足以倍之。聖王為政,其發令興事,使民用財也,無不加用而為者,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矣。其為衣裘何?以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為衣裳之道,冬加溫,夏加凊者,鮮且不加者去之。其為宮室何?以為冬以圉風寒,夏以圉暑雨,有盜賊加固者,鮮且不加者去之。其為甲盾五兵何?以為以圉寇亂盜賊,若有寇亂盜賊,有甲盾五兵者勝,無者不勝。是故聖人作為甲盾五兵。凡為甲盾五兵加輕以利,堅而難折者,鮮且不加者去之。其為舟車何?以為車以行陵陸,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為舟車之道,加輕以利者,鮮且不加者去之。凡其為此物也,無不加用而為者,是故用財不費,民德不勞,其興利多矣。 節用上: 聖人在一國施政,一國的財利可以加倍增長。大到施政于天下,天下的財利可以加倍增長。這種財利的加倍,并不是向外掠奪土地;而是根據國家情況而省去無用之費,因而足以加倍。聖王施政,他發布命令、舉辦事業、使用民力和財物,沒有不是有益于實用才去做的。所以使用財物不浪費,民眾能不勞苦,他興起的利益就多了。他們制造衣裘是為了什么呢?冬天用以御寒,夏天用以防暑。凡是縫制衣服的原則,冬天能增加溫暖、夏天能增加涼爽,就增益它;(反之,)不能增加的,就去掉。他們建造房子是為了什么呢?冬天用以抵御風寒,夏天用以防御炎熱和下雨。有盜賊(侵入)能夠增加防守之堅固的,就增益它;(反之,)不能增加的,就去掉。他們制造鎧甲、盾牌和戈矛等五種兵器是為了什么呢?用以抵御外寇和盜賊。如果有外寇盜賊,擁有鎧甲、盾牌和五兵的就勝利,沒有的就失敗。所以聖人制造鎧甲、盾牌和五兵。凡是制造鎧甲、盾牌和五兵,能增加輕便鋒利、堅而難折的,就增益它;不能增加的,就去掉。他們制造車、船是為了什么呢?車用來行陸地,船用來行水道,以此溝通四方的利益。凡是制造車、船的原則,能增加輕快便利的,就增益它;不能增加的,就去掉。凡是他們制造這些東西,無一不是有益于實用才去做的。所以用財物不浪費,民眾不勞乏,他們興起的利益就多了。 2 節用上: 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鳥獸、犬馬,以益衣裳、宮室、甲盾、五兵、舟車之數於數倍乎!若則不難,故孰為難倍?唯人為難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聖王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聖王之法也。聖王即沒,于民次也,其欲蚤處家者,有所二十年處家;其欲晚處家者,有所四十年處家。以其蚤與其晚相踐,後聖王之法十年。若純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此不惟使民蚤處家而可以倍與?且不然已。 節用上: 又去掉王公大人所愛好搜集的珠玉、鳥獸、狗馬,用來增加衣服、房屋、兵器、車船的數量,使之增加一倍,這也是不難的。什么是難以倍增的呢?只有人是難以倍增的。然而人也有可以倍增的辦法。古代聖王制訂法則,說道:“男子年到二十,不許不成家,女子年到十五,不許不嫁人。”這是聖王的法規。聖王既已去世,聽任百姓放縱自己,那些想早點成家的,有時二十歲就成家,那些想遲點成家的,有時四十歲才成家。拿早的與晚的相減,與聖王的法則差了十年。如果婚后都三年生一個孩子,就可多生兩、三個孩子了。這不是使百姓早成家可使人口倍增嗎?然而(現在執政的人)不這樣做罷了。 3 節用上: 今天下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勞,其籍歛厚,民財不足,凍餓死者不可勝數也。且大人惟毋興師以攻伐鄰國,久者終年,速者數月,男女久不相見,此所以寡人之道也。與居處不安,飲食不時,作疾病死者,有與侵就伏橐,攻城野戰死者,不可勝數。此不令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數術而起與?聖人為政特無此,不聖人為政,其所以眾人之道亦數術而起與?”故子墨子曰:“去無用之費,聖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節用上: 現在執政的人,他們使人口減少的緣故很多。他們使百姓勞乏,他們收重的稅收。百姓因財用不足而凍餓死的,不可勝數。而且大人們興師動眾去攻打鄰國,時間久的要一年,快的要數月,男女夫婦很久不相見,這就是減少人口的根源。再加上居住不安定,飲食不按時,生病而死的,以及被擄掠俘虜。攻城野戰而死的,也不可勝數。這是不善于治政的人使人口減少的緣故,(即他們自己)采取多種手段而造成的吧!聖人施政絕對沒有這種情況,聖人施政,他使人口眾多的方法,也是多種手段造成的。所以墨子說:“除去無用的費用,是聖王之道,天下的大利呀。” 《節用中》 1 節用中: 子墨子言曰:“古者明王聖人,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彼其愛民謹忠,利民謹厚,忠信相連,又示之以利,是以終身不饜,歿世而不卷。古者明王聖人,其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此也。 節用中: 墨子說道:“古代的明王聖人所以能統一天下、長于諸侯的原因,是他們愛護百姓確實盡心,利于百姓確實豐厚,忠信結合,又把利益指示給百姓。所以(他們)終身對此都不滿足,臨死前還不厭倦。古代的明王聖人所以能統一天下、長于諸侯的原因,即在于此。” 2 節用中: 是故古者聖王,制為節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輪車、韗鞄、陶、冶、梓匠,使各從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給民用,則止。’諸加費不加于民利者,聖王弗為。 節用中: 所以古代聖王定下節用的法則是:“凡是天下百工,如造輪車的、制皮革的、燒陶器的、鑄金屬的、當木匠的,使各人都從事自己所擅長的技藝,只要足以供給民用就行。”而那種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有利于民用的,聖王都不做。 3 節用中: 古者聖王制為飲食之法曰:‘足以充虛繼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不極五味之調,芬香之和,不致遠國珍怪異物。’何以知其然?古者堯治天下,南撫交阯北降幽都,東西至日所出入,莫不賓服。逮至其厚愛,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飯於土塯,啜於土形,斗以酌。俛仰周旋威儀之禮,聖王弗為。 節用中: 古代聖王制定飲食的法則是:“只要能夠充饑補氣,強壯手腳,耳聰目明就行了。不窮極五味的調和與氣味芳香,不招致遠國珍貴奇怪的食物。”怎么知道是這樣呢?古時堯帝治理天下,南面安撫到交阯,北面降服到幽都,東面直到太陽出入的地方,沒有誰敢不歸服的。及至他最喜愛的(食物),飯食沒有兩種,肉食不會重復,用土鎦吃飯,用土铏喝湯,用木勺飲酒,對俯仰周旋等禮儀,聖王不去做。 4 節用中: 古者聖王制為衣服之法曰:‘冬服紺緅之衣,輕且暖,夏服絺綌之衣,輕且凊,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為。古者聖人為猛禽狡獸,暴人害民,於是教民以兵行,日帶劍,為刺則入,擊則斷,旁擊而不折,此劍之利也。甲為衣則輕且利,動則兵且從,此甲之利也。車為服重致遠,乘之則安,引之則利,安以不傷人,利以速至,此車之利也。古者聖王為大川廣谷之不可濟,於是利為舟楫,足以將之則止。雖上者三公諸侯至,舟楫不易,津人不飾,此舟之利也。 節用中: 古代聖王制定做衣服的法則是:“冬天穿的天青色的衣服,輕便而又暖和;夏天穿細葛或粗葛布的衣服,輕便而又涼爽,這就可以了。其他種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加利于民用的,聖王不去做。古代聖王因為看到兇禽狡獸殘害人民,于是教導百姓帶著兵器走路。每日帶著劍,用劍刺則能刺入,用劍砍則能砍斷,劍被別的器械擊了也不會折斷,這就是劍的好處。鎧甲穿在身上,輕巧便利,行動時方便又順意,這是甲衣的好處。用車子載得重行得遠,乘坐它很安全,拉動它也便利,安穩而不會傷人,便利而能迅速到達,這是車子的好處。古代聖王因為大河寬谷不能渡過,于是制造船槳,足以行駛,就可以了。即使上面的三公、諸侯到了,船槳也不加更換,掌渡人也不加裝飾。這是船的好處。 5 節用中: 古者聖王制為節葬之法曰:‘衣三領,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於泉,流不發洩則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喪用哀。’ 節用中: 古代聖王制定節葬的法則是:“衣三件,足夠使死者骸鼻朽爛在里面;棺木三寸厚,足夠使死者肉體朽爛在里面。掘墓穴,深到不及泉水,又不至使腐氣散發于上,就行了。”死者既已埋葬,生者就不要長久服喪哀悼。 6 節用中: 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堀穴而處焉。聖王慮之,以為堀穴曰:‘冬可以辟風寒’,逮夏,下潤溼,上熏烝,恐傷民之氣,于是作為宮室而利。”然則為宮室之法將柰何哉?子墨子言曰:“其旁可以圉風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潔,可以祭祀,宮牆足以為男女之別則止,諸加費不加民利者,聖王弗為。” 節用中: 古代人類產生之初,還沒有宮室的時候,依著山丘挖洞穴而居住。聖人對此憂慮,認為挖的洞穴雖然冬天可以避風寒,但一到夏天,下面潮濕,上面熱氣蒸發,恐怕傷害百姓的氣血,于是建造房屋來便利(他們)。既然如此,那么建造宮室的法則應該怎樣呢?墨子說道:“房屋四邊可以抵御風寒,屋頂可以防御雪霜雨露,屋里清潔,可供祭祀,壁墻足以使男女分別生活,就可以了。其他各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加有利于民用的,聖王不去做。” 22 卷六: 節用下 23 卷六: 節葬上 24 卷六: 節葬中 《節葬下》 1 節葬下: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為天下度也,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為親度也。今孝子之為親度也,將柰何哉?曰:‘親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也,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己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親為之者矣。若三務者,孝子之為親度也,既若此矣。 節葬下: 墨子說道:“仁者為天下謀劃,就象孝子給雙親謀劃一樣沒有分別。”現在的孝子為雙親謀劃,將怎么樣呢?即是:雙親貧窮,就設法使他們富裕;人數少了,就設法使其增加;人多混亂,就設法治理。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也有力量不足、財用不夠、智謀不足知,然后才罷了的。但沒有人敢于舍棄余力,隱藏智謀、遺留財利,而不為雙親辦事的。象上面這三件事,孝子為雙親打算,已經如此了。 2 節葬下: 雖仁者之為天下度,亦猶此也。曰:‘天下貧則從事乎富之,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眾而亂則從事乎治之。’當其於此,亦有力不足,財不贍、智不智,然後已矣。無敢舍餘力,隱謀遺利,而不為天下為之者矣。若三務者,此仁者之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節葬下: 即使仁者為天下謀劃,也像這樣。即是:天下貧窮,就設法使之富足;人民稀少,就設法使之增多;人多混亂,就設法治理。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也有力量不足、財用不夠、智力不足知,然后才罷了的。但沒有人敢舍棄余力、隱藏智謀、遺留財利,而不為天下辦事的。象上面這三件事,仁者為天下謀劃,已經如此了。 3 節葬下: 今逮至昔者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後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喪以為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喪以為非仁義,非孝子之事也。曰二子者,言則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袓述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也。’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於此乎後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則姑嘗傳而為政乎國家萬民而觀之。計厚葬久喪,奚當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此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仁者將興之天下,誰賈而使民譽之,終勿廢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理亂乎,此非仁非義,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仁者將求除之天下,相廢而使人非之,終身勿為。 節葬下: 到了往古三代聖王已死的今天,天下喪失了義。后世的君子,有的以厚葬久喪為仁、義,是孝子(應該做)的事;有的以厚葬久喪為不仁、不義,不是孝子(應該做)的事。這兩種人,言論相攻,行為相反,都說:“我是上法堯、舜,禹、湯、文王、武王的大道。”但是(他們)言論相攻,行為相反,于是乎后世的君子都對二者的說法感到疑惑。如果一旦對二人的說法感到疑惑,那么姑且試著把他們的主張廣泛地實施于治理國家和人民,從而加以考察,衡量厚葬久喪在哪一方面能符合( “富、眾、治”)三種利益。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采用他們的計謀,若厚葬久喪確實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可以使危者安、亂者治,這就是仁的、義的,是孝子應做的事,替人謀劃者不能不勉勵(他)去做。仁者將謀求在天下興辦它,設法宣揚而使百姓贊譽它,永不廢棄。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采用他們的計謀,若厚葬久喪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不可以使危者安、亂者治,這就是不仁的、不義的,不是孝子應做的事,替人謀劃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仁者將謀求在天下除掉它,相互廢棄它,并使人們非難它,終身不去做。 4 節葬下: 且故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國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嘗之有也。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將猶多皆疑惑厚葬久喪之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曰:“然則姑嘗稽之,今雖毋法執厚葬久喪者言,以為事乎國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喪者,曰棺槨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繡必繁,丘隴必巨;存乎匹夫賤人死者,殆竭家室;乎諸侯死者,虛車府,然後金玉珠璣比乎身,綸組節約,車馬藏乎壙,又必多為屋幕。鼎鼓几梴壺濫,戈劍羽旄齒革,挾而埋之,滿意。若送從,曰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處喪之法將柰何哉?曰哭泣不秩聲翁,縗絰垂涕,處倚廬,寢苫枕塊,又相率強不食而為飢,薄衣而為寒,使面目陷陬,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則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實倉廩。使農夫行此。則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使百工行此,則必不能修舟車為器皿矣。使婦人行此,則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紝。細計厚葬。為多埋賦之財者也。計久喪,為久禁從事者也。財以成者,扶而埋之;後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猶禁耕而求穫也,富之說無可得焉。 節葬下: 所以說興起天下的大利,除去天下的公害,而使國家百姓不能得到治理的,從古至今還不曾有過。從何知道是這樣呢?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們,對于厚葬久喪的是非利害,大多疑惑不定。所以墨子說道:“既然如此,那么我們姑且來考察一下現在效法執行厚葬久喪之人的言論,用以治理國家。”這種情況存在于王公大人有喪事者的家中,則說棺木必須多層,葬埋必須深厚,死者衣服必須多件,隨葬的文繡必須繁富,墳墓必須高大。(這種情況)存在于匹夫賤民的家中,(則他們)也必竭盡家產。諸侯死了,使府庫貯藏之財為之一空,然后將金玉珠寶裝飾在死者身上,用絲絮組帶束住,并把車馬埋藏在壙穴中,又必定要多多制造帷幕帳幔、鐘鼎、鼓、幾筵、酒壺、鏡子、戈、劍、羽旄、象牙、皮革,置于死者寢宮而埋掉,然后才滿意。至于殉葬,天子、諸侯死后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百,少的數十;將軍、大夫死后所殺的殉葬者,多的數十,少的數人。居喪的方法,又將怎么樣呢?即是:哭泣無時,不相更代,披缞系绖,垂下眼淚,住在(守喪期所住的)倚廬中,睡在草墊上,枕著土塊。又競相強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饑餓,衣服穿得單薄而任自己寒冷。使自己面目干瘦,顏色黝黑,耳朵不聰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強勁,(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說:上層士人守喪,必須攙扶才能起來,拄著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若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使王公大人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上早朝;(使士大夫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治理五官六府、開辟草木荒地和使倉庫糧食充實;使農夫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早出晚歸,耕作種植;使工匠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修造船、車,制作器皿;使婦女依此而行,那么必定不能早起晚睡,去紡紗績麻織布。仔細計算厚葬之事,實在是大量埋掉錢財;計算長久服喪之事,實在是長久禁止人們去做事。財產已形成了的,掩在棺材里埋掉了;喪后應當生產的,又被長時間禁止。用這種做法去追求財富,就好象禁止耕田而想求收獲一樣。 5 節葬下: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眾人民,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君死,喪之三年;父母死,喪之三年;妻與後子死者,五皆喪之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數。則毀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陬,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飢約,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也。此其為敗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眾,譬猶使人負劍,而求其壽也。眾之說無可得焉。 節葬下: 所以,(用厚葬久喪)要使國富家足,既已不可能了。而要以此使人民數量增加,或許可以吧?(然而)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去治理國家,國君死了,服喪三年;父母死了,服喪三年,妻與嫡長子死了,又都服喪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眾庶子死了服喪一年;近支親屬死了服喪五個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喪都有一定月數,那么,喪期中的哀毀瘦損必定有制度規定了。使(自己)面目干瘦,顏色黝黑,耳朵不聰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強健,因之不能做事情。又說:上層士人守喪,必須攙扶才能站起,拄著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假如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則他們饑餓縮食,又象這樣了。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冷,夏天忍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不可勝數。這樣就會大量地損害男女之間的交媾。以這種做法追求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身劍刃而尋求長壽。人口增多的說法已不可實現了。 6 節葬下: 是故求以眾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為上者行此,則不能聽治;使為下者行此,則不能從事。上不聽治,刑政必亂;下不從事,衣食之財必不足。若苟不足,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將怨其兄矣;為人子者,求其親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親矣;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亂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則無衣也,入則無食也,內續奚吾,並為淫暴,而不可勝禁也。是故盜賊眾而治者寡。夫眾盜賊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猶使人三還而毋負己也,治之說無可得焉。 節葬下: 所以追求使人口增多,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治理刑事政務,也許可以吧?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治理政事,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政必定會混亂。假如效法這種言論,實行這種主張,使居上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聽政治國;使在下位的人依此而行,就不可能從事生產。居上位的不能聽政治國,刑事政務就必定混亂;在下位的不能從事生產,衣食之資就必定不足。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兄長求索而沒有所得,不恭順的弟弟就必定要怨恨他的兄長;做兒子的求索父母而沒有所得,不孝的兒子就必定要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求索君主而沒有所得,不忠的臣子就必定要叛亂他的君上。所以品行淫邪的百姓,出門就沒有衣穿,回家就沒有飯吃,內心積有恥辱之感,一起去做邪惡暴虐之事,多得無法禁止。因此盜賊眾多而治安好的情況減少。倘使盜賊增多而治安不善,用這種做法尋求治理。就好象把人多次遣送回去而要他不背叛自己。(厚葬久喪)而使國家治理的說法已是不可實現了。 7 節葬下: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是故昔者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齊、晉之君,此皆砥礪其卒伍,以攻伐并兼為政於天下。是故凡大國之所以不攻小國者,積委多,城郭修,上下調和,是故大國不耆攻之,無積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調和,是故大國耆攻之。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無以為積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溝渠者寡也;若苟亂,是出戰不克,入守不固。 節葬下: 所以追求使刑政得治,既已不可能了。而想以此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許還可以吧?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從前的聖王已離開人世,天下喪失了正義,諸侯用武力征伐。南邊有楚、越二國之王,北邊有齊、晉二國之君,這些君主都訓練他們的士卒,用以在天下攻伐兼并、發令施政。大凡大國不攻打小國的緣故,是因為小國積貯多,城郭修固,上下和協,所以大國不喜歡攻打它們。如果小國沒有積貯,城郭不修固,上下不和協,所以大國就喜歡攻打它們。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國家必定會貧窮,人民必定會減少,刑事政務必定會混亂。如果國家貧窮,就沒有什么東西可以用來積貯;如果人口減少,這樣修城郭、溝渠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亂,這樣出戰就不能勝利,入守就不能牢固。 8 節葬下: 此求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褔,意者可邪?其說又不可矣。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國家必貧,人民必寡,刑政必亂。若苟貧,是粢盛酒醴不淨潔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亂,是祭祀不時度也。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從上撫之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孰愈?’曰:‘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無擇也。’則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厲之禍罰而棄之,則豈不亦乃其所哉! 節葬下: 用厚葬久喪尋求禁止大國攻打小國,既已不可能了。而想用它求得上帝、鬼神賜福,也許可以吧?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國家必定貧窮,人民必定減少,刑法政治必定混亂。如果國家貧窮,那么祭祀的粢盛酒醴就不能潔凈;如果人民減少,那么敬拜上帝、鬼神的人就少了;如果刑政混亂,那么祭祀就不能準時了。現在又禁止敬事上帝鬼神。象這樣去施政,上帝、鬼神便開始從天上發問說:“我有這些人和沒有這些人,哪樣更好呢?”然后說:“我有這些人與沒有這些人,沒有區別。”那么,即使上帝、鬼神給他們降下罪癘禍罰而拋棄他們,難道不也是應得的嗎? 9 節葬下: 故古聖王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死則既以葬矣,生者必無久哭,而疾而從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 節葬下: 所以古代聖王制定埋葬的原則,即是:棺木三寸厚,足以讓尸體在里面腐爛就行;衣衾三件,足以掩蓋可怕的尸形就行。及至下葬,下面不掘到泉水深處,上面不使腐臭散發,墳地寬廣三尺,就夠了。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當久哭,而應趕快就業,人人各盡所能,用以交相得利。這就是聖王的法則。 10 節葬下: 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厚葬久喪雖使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然此聖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堯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衣衾三領,榖木之棺,葛以緘之,既窆而後哭,滿埳無封。已葬,而牛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領,榖木之棺,葛以緘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東教乎九夷,道死,葬會稽之山,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不合,通之不埳,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餘壤其上,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足哉?以為如此葬埋之法。 節葬下: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主張的人說道:“厚葬久喪即使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危者定、亂者治,然而這是聖王之道。”墨子說:“不然。從前堯去北方教化八狄,在半路上死了,葬在蛩山的北側。用衣衾三件,用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棺材已入土后才哭喪,壙穴填平而不起墳。葬畢,可以在上面放牧牛馬。舜到西方教化七戎,在半路上死了,葬在南己的市場旁,衣衾三件,以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葬畢,市人可以照常往來于上。大禹去東方教化九夷,在半路死了,葬在會稽山上,衣衾三件,用桐木做三寸之棺,用葛藤束住,雖然封了口但并不密合。鑿了墓道,但并不深,掘地的深度下不及泉,上不透臭氣。葬畢,將剩余的泥土堆在上面,墳地寬廣大約三尺,就行了。如果照這三位聖王來看,則厚葬久喪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這三王都貴為天子,富有天下,難道還怕財用不夠嗎?而(他們)認為這樣做是葬埋的法則。” 11 節葬下: 今王公大人之為葬埋,則異於此。必大棺中棺,革闠三操,璧玉即具,戈劍鼎鼓壺濫,文繡素練,大鞅萬領,輿馬女樂皆具,曰必捶涂差通,壟雖凡山陵。此為輟民之事,靡民之財,不可勝計也,其為毋用若此矣。”是故子墨子曰:“鄉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計厚葬久喪,請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則仁也,義也,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若人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乎,則非仁也,非義也,非孝子之事也,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國家,甚得貧焉;欲以眾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亂焉;求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禍焉。上稽之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紂幽厲之事,猶合節也。若以此觀,則厚葬久喪其非聖王之道也。” 節葬下: 現在王公大人們葬埋,則與此不同了。(他們)必定要用外棺和內棺,并以飾有文彩的皮帶再三捆扎,寶璧寶玉既已具備,戈、劍、鼎、鼓、壺、鏡、紋繡、白練、衣衾萬件、車馬、女樂都具備了。還必須把墓道捶實、涂飾好,墳墓雄偉可比山陵。這樣荒廢人民的事務,耗費人民的資財,多得不可勝數。這厚葬久喪竟如此毫無用處。所以墨子說:“過去,我本來說過:假使效法這種言論,采用這種謀議,計算厚葬久喪,若確實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仁的、義的、孝子應做的事。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勉勵他這樣做。假使效法這種言論,采用這種謀議,若人們厚葬久喪,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危者定、亂者治,那就是不仁的、不義的、不是孝子應做的事。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阻止他這樣做。所以,尋求以這種說法使國家富足而只能得到更加貧困,想以它增加人民而只能得到更加減少,想用它使刑政治理而只能得到更加混亂,想用它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已經辦不到,想用它求取上帝鬼神的賜福反而又只能得禍。我們就上從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來考察它,正好與之相反;就下從桀、紂、周幽王、周厲王之事來考察它,倒是符節相合。照這看來,則厚葬久喪當不是聖王之道。” 12 節葬下: 今執厚葬久喪者言曰:“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夫胡說中國之君子,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哉?”子墨子曰:“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昔者越之東有輆沐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其大父死,負其大母而棄之,曰鬼妻不可與居處。此上以為政,不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楚之南有炎人國者,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乃成為孝子。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燻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為而不已,操而不擇,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若以此若三國者觀之,則亦猶薄矣。若以中國之君子觀之,則亦猶厚矣。如彼則大厚,如此則大薄,然則葬埋之有節矣。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猶尚有節;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獨無節於此乎。子墨子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領,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無菹漏,氣無發洩於上,壟足以期其所,則止矣。哭往哭來,反從事乎衣食之財,佴乎祭祀,以致孝於親。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節葬下: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的人說道:“厚葬久喪若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那怎么解釋中原的君子(對它)行之不已、持而不釋呢?”墨子說道:“這就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從前,越國的東面有個輆沭國,人的頭一個孩子出生后就肢解吃掉,稱這種做法為 “宜弟”。人的祖父死后,背著祖母扔掉,說:“鬼妻不可與住在一起。”這種做法上面持以施政,下面習以為俗,行而不止,持而不釋。那么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楚國的南面有個啖人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后,先把肉刳下來扔掉,然后再埋葬骨頭,才能成為孝子。秦國的西面有個儀渠國,此國人的雙親死后,聚積柴薪把他燒掉。把煙氣上升說成是死者“登仙”,然后才能成為孝子。上面以這種做法作為國政,下面以之作為風俗,行之不已,持而不釋,那么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安于風俗。如果從這三國的情況來看,那么人們對葬喪也還是很微薄的,而從中原君子的情況來看,則又還是很厚重的。象這樣太厚,象那樣又太薄,既然如此,那么葬埋就應當有節制。所以,衣食是人活著時利益之所在,然而猶且崇尚節制;葬埋是人死后的利益之所在,為何獨不對此加以節制呢?(于是)墨子制定葬埋的法則說:“棺材厚三寸,衣衾三件,足以使死者的骨肉在里面朽爛。掘地的深淺,以下面沒有濕漏、尸體氣味不要泄出地面上為度。墳堆足以讓人認識就行了。哭著送去,哭著回來。回來以后就從事于謀求衣食之財,以助給祭祀之用,向雙親盡孝道。”所以說,墨子的法則,不損害生和死兩方面的利益,即此之故。 13 節葬下: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請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當若節喪之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節葬下: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內心確實想行仁義,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聖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國家百姓之利,所以就應當對以節葬來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就是這個道理。 《卷七》 《天志上》 1 天志上: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處家者知之。若處家得罪於家長,猶有鄰家所避逃之。然且親戚兄弟所知識,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惡有處家而得罪於家長,而可為也!’非獨處家者為然,雖處國亦然。處國得罪於國君,猶有鄰國所避逃之,然且親戚兄弟所知識,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誰亦有處國得罪於國君,而可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猶若此其厚,況無所避逃之者,相儆戒豈不愈厚,然後可哉?且語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將惡避逃之?’曰無所避逃之。夫天不可為林谷幽門無人,明必見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於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2 天志上: 然則天亦何欲何惡?天欲義而惡不義。然則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義,則我乃為天之所欲也。我為天之所欲,天亦為我所欲。然則我何欲何惡?我欲福祿而惡禍祟。若我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然則我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禍祟中也。然則何以知天之欲義而惡不義?曰天下有義則生,無義則死;有義則富,無義則貧;有義則治,無義則亂。然則天欲其生而惡其死,欲其富而惡其貧,欲其治而惡其亂,此我所以知天欲義而惡不義也。 3 天志上: 曰且夫義者政也,無從下之政上,必從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將軍大夫政之;將軍大夫竭力從事,未得次己而為政,有三公諸侯政之;三公諸侯竭力聽治,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政之。天子為政於三公、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為政於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故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欲以天之為政於天子,明說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潔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於天。我未嘗聞天下之所求祈福於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為政於天子者也。 4 天志上: 故天子者,天下之窮貴也,天下之窮富也,故於富且貴者,當天意而不可不順,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然則是誰順天意而得賞者?誰反天意而得罰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此順天意而得賞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此反天意而得罰者也。然則禹湯文武其得賞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愛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兼而愛之;我所利,兼而利之。愛人者此為博焉,利人者此為厚焉。’故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業萬世子孫,傳稱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稱之,謂之聖王。”然則桀紂幽厲得其罰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詬天,中詬鬼,下賊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別而惡之,我所利,交而賊之。惡人者此為之博也,賊人者此為之厚也。’故使不得終其壽,不歿其世,至今毀之,謂之暴王。 5 天志上: 然則何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以其兼而明之。何以知其兼而明之?以其兼而有之。何以知其兼而有之?以其兼而食焉。何以知其兼而食焉?四海之內,粒食之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潔為粢盛酒醴,以祭祀於上帝鬼神,天有邑人,何用弗愛也?且吾言殺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殺不辜者誰也?則人也。予之不祥者誰也?則天也。若以天為不愛天下之百姓,則何故以人與人相殺,而天予之不祥?此我所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也。 6 天志上: 順天意者,義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義政將柰何哉?”子墨子言曰:“處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篡小家,強者不劫弱,貴者不傲賤,多詐者不欺愚。此必上利於天,中利於鬼,下利於人,三利無所不利,故舉天下美名加之,謂之聖王,力政者則與此異,言非此,行反此,猶倖馳也。處大國攻小國,處大家篡小家,強者劫弱,貴者傲賤,多詐欺愚。此上不利於天,中不利於鬼,下不利於人。三不利無所利,故舉天下惡名加之,謂之暴王。” 7 天志上: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圜,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不可勝載,言語不可盡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於仁義則大相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 《天志中》 1 天志中: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為仁義者,則不可不察義之所從出。既曰不可以不察義之所欲出,然則義何從出?”子墨子曰:“義不從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知者出。何以知義之不從愚且賤者出,而必自貴且知者出也?曰:義者,善政也。何以知義之為善政也?曰: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是以知義之為善政也。夫愚且賤者,不得為政乎貴且知者,然後得為政乎愚且賤者,此吾所以知義之不從愚且賤者出,而必自貴且知者出也。然則孰為貴?孰為知?曰:天為貴,天為知而已矣。然則義果自天出矣。” 2 天志中: 今天下之人曰:“當若天子之貴於諸侯,諸侯之貴於大夫,碻明知之。然吾未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也。”子墨子曰:“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者有矣。曰:天子為善,天能賞之;天子為暴,天能罰之;天子有疾病禍祟,必齋戒沐浴,潔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則天能除去之,然吾未知天之祈福於天子也。此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者。不止此而已矣,又以先王之書馴天明不解之道也知之。曰:‘明哲維天,臨君下土。’則此語天之貴且知於天子。不知亦有貴知夫天者乎?曰:天為貴,天為知而已矣。然則義果自天出矣。” 3 天志中: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實將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既以天之意以為不可不慎已,然則天之將何欲何憎?子墨子曰:“天之意不欲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傲賤,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營,有道相教,有財相分也。又欲上之強聽治也,下之強從事也。上強聽治,則國家治矣,下強從事則財用足矣。若國家治財用足,則內有以潔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外有以為環璧珠玉,以聘撓四鄰。諸侯之冤不興矣,邊境兵甲不作矣。內有以食飢息勞,持養其萬民,則君臣上下惠忠,父子弟兄慈孝。故唯毋明乎順天之意,奉而光施之天下,則刑政治,萬民和,國家富,財用足,百姓皆得煖衣飽食,便寧無憂。”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實將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 4 天志中: 且夫天子之有天下也,辟之無以異乎國君諸侯之有四境之內也。今國君諸侯之有四境之內也,夫豈欲其臣國萬民之相為不利哉?今若處大國則攻小國,處大家則亂小家,欲以此求賞譽,終不可得,誅罰必至矣。夫天之有天下也,將無已異此。今若處大國則攻小國,處大都則伐小都,欲以此求福祿於天,福祿終不得,而禍祟必至矣。然有所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則夫天亦且不為人之所欲,而為人之所不欲矣。人之所不欲者何也?曰病疾禍祟也。若已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是率天下之萬民以從事乎禍祟之中也。故古者聖王明知天鬼之所福,而辟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是以天之為寒熱也節,四時調,陰陽雨露也時,五穀孰,六畜遂,疾災戾疫凶饑則不至。”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實將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意不可不慎也! 5 天志中: 且夫天下蓋有不仁不祥者,曰當若子之不事父,弟之不事兄,臣之不事君也。故天下之君子,與謂之不祥者。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撽遂萬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為也,而民得而利之,則可謂否矣。然獨無報夫天,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 6 天志中: 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有矣,曰以磨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為四時春秋冬夏,以紀綱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長遂五穀麻絲,使民得而財利之;列為山川谿谷,播賦百事,以臨司民之善否;為王公侯伯,使之賞賢而罰暴;賊金木鳥獸,從事乎五穀麻絲,以為民衣食之財。自古及今,未嘗不有此也。今有人於此,驩若愛其子,竭力單務以利之,其子長,而無報子求父,故天下之君子與謂之不仁不祥。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撽遂萬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為,而民得而利之,則可謂否矣,然獨無報夫天,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 7 天志中: 且吾所以知天愛民之厚者,不止此而足矣。曰殺不辜者,天予不祥。不辜者誰也?曰人也。予之不祥者誰也?曰天也。若天不愛民之厚,夫胡說人殺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此吾之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也。 8 天志中: 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不止此而已矣。曰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有之;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亦有矣。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誰也?曰若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堯舜禹湯文武焉所從事?曰從事兼,不從事別。兼者,處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亂小家,強不劫弱,眾不暴寡,詐不謀愚,貴不傲賤。觀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無所不利,是謂天德。聚斂天下之美名而加之焉,曰:此仁也,義也,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也。不止此而已,書於竹帛,鏤之金石,琢之槃盂,傳遺後世子孫。曰將何以為?將以識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也。皇矣道之曰:‘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帝善其順法則也,故舉殷以賞之,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名譽至今不息。故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既可得留而已。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誰也?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是也。桀紂幽厲焉所從事?曰從事別,不從事兼。別者,處大國則攻小國,處大家則亂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謀愚,貴傲賤。觀其事,上不利乎天,中不利乎鬼,下不利乎人,三不利無所利,是謂天賊。聚斂天下之醜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非義也。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不止此而已,又書其事於竹帛,鏤之金石,琢之槃盂,傳遺後世子孫。曰將何以為?將以識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大誓之道之曰:‘紂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棄厥先神祇不祀,乃曰吾有命,毋僇其務(或罔懲其侮)。天亦縱棄紂而不葆。’察天以縱棄紂而不葆者,反天之意也。故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既可得而知也。” 9 天志中: 是故子墨子之有天之,辟人無以異乎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也。今夫輪人操其規,將以量度天下之圜與不圜也,曰:中吾規者謂之圜,不中吾規者謂之不圜。是以圜與不圜,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則圜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將以量度天下之方與不方也。曰:中吾矩者謂之方,不中吾矩者謂之不方。是以方與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則方法明也。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觀其行,順天之意,謂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謂之不善意行;觀其言談,順天之意,謂之善言談,反天之意,謂之不善言談;觀其刑政,順天之意,謂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謂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為法,立此以為儀,將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譬之猶分黑白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順也。順天之意者,義之法也。” 《天志下》 1 天志下: 子墨子言曰:“天下之所以亂者,其說將何哉?則是天下士君子,皆明於小而不明於大。何以知其明於小不明於大也?以其不明於天之意也。何以知其不明於天之意也?以處人之家者知之。今人處若家得罪,將猶有異家所,以避逃之者,然且父以戒子,兄以戒弟,曰:‘戒之慎之,處人之家,不戒不慎之,而有處人之國者乎?’今人處若國得罪,將猶有異國所,以避逃之者矣,然且父以戒子,兄以戒弟,曰:‘戒之慎之,處人之國者,不可不戒慎也!’今人皆處天下而事天,得罪於天,將無所以避逃之者矣。然而莫知以相極戒也,吾以此知大物則不知者也。” 2 天志下: 是故子墨子言曰:“戒之慎之,必為天之所欲,而去天之所惡。曰天之所欲者何也?所惡者何也?天欲義而惡其不義者也。何以知其然也?曰義者正也。何以知義之為正也?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我以此知義之為正也。然而正者,無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是故庶人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次己而為正,有諸侯正之;諸侯不得次己而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次己而為政,有天正之。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於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於天之正天子也。是故古者聖人,明以此說人曰:‘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天子賞罰不當,聽獄不中,天下疾病禍福,霜露不時,天子必且犓豢其牛羊犬彘,絜為粢盛酒醴,以禱祠祈福於天,我未嘗聞天之禱祈福於天子也,吾以此知天之重且貴於天子也。是故義者不自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知者出。曰誰為知?天為知。然則義果自天出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欲為義者,則不可不順天之意矣。 3 天志下: 曰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何以知兼愛天下之人也?以兼而食之也。何以知其兼而食之也?自古及今無有遠靈孤夷之國,皆犓豢其牛羊犬彘,絜為粢盛酒醴,以敬祭祀上帝山川鬼神,以此知兼而食之也。苟兼而食焉,必兼而愛之。譬之若楚、越之君,今是楚王食於楚之四境之內,故愛楚之人;越王食於越,故愛越之人。今天兼天下而食焉,我以此知其兼愛天下之人也。 4 天志下: 且天之愛百姓也,不盡物而止矣。今天下之國,粒食之民,殺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曰誰殺不辜?曰人也。孰予之不辜?曰天也。若天之中實不愛此民也,何故而人有殺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且天之愛百姓厚矣,天之愛百姓別矣,既可得而知也。何以知天之愛百姓也?吾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何以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吾以昔者三代之聖王知之。故昔也三代之聖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之天下也,從而利之,移其百姓之意焉,率以敬上帝山川鬼神,天以為從其所愛而愛之,從其所利而利之,於是加其賞焉,使之處上位,立為天子以法也,名之曰‘聖人’,以此知其賞善之證。是故昔也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之兼惡天下也,從而賊之,移其百姓之意焉,率以詬侮上帝山川鬼神,天以為不從其所愛而惡之,不從其所利而賊之,於是加其罰焉,使之父子離散,國家滅亡,抎失社稷,憂以及其身。是以天下之庶民屬而毀之,業萬世子孫繼嗣,毀之賁不之廢也,名之曰‘失王’,以此知其罰暴之證。今天下之士君子,欲為義者,則不可不順天之意矣。 5 天志下: 曰順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別也。兼之為道也,義正;別之為道也,力正。曰義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強不侮弱也,眾不賊寡也,詐不欺愚也,貴不傲賤也,富不驕貧也,壯不奪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國,莫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害也。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無所不利,是謂天德。故凡從事此者,聖知也,仁義也,忠惠也,慈孝也,是故聚斂天下之善名而加之。是其故何也?則順天之意也。曰力正者何若?曰大則攻小也,強則侮弱也,眾則賊寡也,詐則欺愚也,貴則傲賤也,富則驕貧也,壯則奪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國,方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賊害也。若事上不利天,中不利鬼,下不利人,三不利而無所利,是謂之賊。故凡從事此者,寇亂也,盜賊也,不仁不義,不忠不惠,不慈不孝,是故聚斂天下之惡名而加之。是其故何也?則反天之意也。” 6 天志下: 故子墨子置立天之,以為儀法,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也。今輪人以規,匠人以矩,以此知方圜之別矣。是故子墨子置立天之,以為儀法。吾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義遠也。何以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義遠也?今知氏大國之君寬者然曰:“吾處大國而不攻小國,吾何以為大哉!”是以差論蚤牙之士,比列其舟車之卒,以攻罰無罪之國,入其溝境,刈其禾稼,斬其樹木,殘其城郭,以御其溝池,焚燒其祖廟,攘殺其犧牷,民之格者,則剄殺之,不格者,則係操而歸,丈夫以為僕圉胥靡,婦人以為舂酋。則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為不仁義,以告四鄰諸侯曰:“吾攻國覆軍,殺將若干人矣。”其鄰國之君亦不知此為不仁義也,有具其皮幣,發其總處,使人饗賀焉。則夫好攻伐之君,有重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有書之竹帛,藏之府庫。為人後子者,必且欲順其先君之行,曰:“何不當發吾府庫,視吾先君之法美。”必不曰文、武之為正者若此矣,曰吾攻國覆軍殺將若干人矣。則夫好攻伐之君,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其鄰國之君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是以攻伐世世而不已者,此吾所謂大物則不知也。 7 天志下: 所謂小物則知之者何若?今有人於此,入人之場園,取人之桃李瓜薑者,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何也?曰不與其勞,獲其實,已非其有所取之故,而況有踰於人之牆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乎?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絫者乎?與踰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乎?而況有殺一不辜人乎?今王公大人之為政也,自殺一不辜人者;踰人之牆垣,抯格人之子女者;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絫者;與踰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與入人之場園,竊人之桃李瓜薑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罰此也,雖古之堯舜禹湯文武之為政,亦無以異此矣。今天下之諸侯,將猶皆侵凌攻伐兼并,此為殺一不辜人者,數千萬矣;此為踰人之牆垣,格人之子女者,與角人府庫,竊人金玉蚤絫者,數千萬矣;踰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與入人之場園,竊人之桃李瓜薑者,數千萬矣,而自曰義也。故子墨子言曰:“是蕡我者,則豈有以異是蕡黑白甘苦之辯者哉!今有人於此,少而示之黑謂之黑,多示之黑謂白,必曰吾目亂,不知黑白之別。今有人於此,能少嘗之甘謂甘,多嘗謂苦,必曰吾口亂,不知其甘苦之味。今王公大人之政也,或殺人,其國家禁之,此蚤越有能多殺其鄰國之人,因以為文義,此豈有異蕡白黑、甘苦之別者哉?” 8 天志下: 故子墨子置天之,以為儀法。非獨子墨子以天之志為法也,於先王之書大夏之道之然:“帝謂文王,予懷明德,毋大聲以色,毋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此誥文王之以天志為法也,而順帝之則也。且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實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者,當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義之經也。 《卷八》 29 卷八: 明鬼上 30 卷八: 明鬼中 《明鬼下》 1 明鬼下: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正,是以存夫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長貞良也,正長之不強於聽治,賤人之不強於從事也,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率徑,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並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亂。此其故何以然也?則皆以疑惑鬼神之有與無之別,不明乎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則夫天下豈亂哉!” 2 明鬼下: 今執無鬼者曰:“鬼神者,固無有。”旦暮以為教誨乎天下,疑天下之眾,使天下之眾皆疑惑乎鬼神有無之別,是以天下亂。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當鬼神之有與無之別,以為將不可以不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無之別,以為不可不察已。” 3 明鬼下: 然則吾為明察此,其說將柰何而可?子墨子曰:“是與天下之所以察知有與無之道者,必以眾之耳目之實知有與亡為儀者也,請惑聞之見之,則必以為有,莫聞莫見,則必以為無。若是,何不嘗入一鄉一里而問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有嘗見鬼神之物,聞鬼神之聲,則鬼神何謂無乎?若莫聞莫見,則鬼神可謂有乎?” 4 明鬼下: 今執無鬼者言曰:“夫天下之為聞見鬼神之物者,不可勝計也,亦孰為聞見鬼神有無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眾之所同見,與眾之所同聞,則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殺我而不辜,若以死者為無知則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田車數百乘,從數千,人滿野。日中,杜伯乘白馬素車,朱衣冠,執朱弓,挾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車上,中心折脊,殪車中,伏弢而死。當是之時,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為君者以教其臣,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殺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誅,若此之憯遫也!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5 明鬼下: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鄭穆公,當晝日中處乎廟,有神入門而左,鳥身,素服三絕,面狀正方。鄭穆公見之,乃恐懼奔,神曰:‘無懼!帝享女明德,使予錫女壽十年有九,使若國家蕃昌,子孫茂,毋失。鄭穆公再拜稽首曰:‘敢問神名?’曰:‘予為句芒。’若以鄭穆公之所身見為儀,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6 明鬼下: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燕簡公殺其臣莊子儀而不辜,莊子儀曰:‘吾君王殺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將馳祖,燕之有祖,當齊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雲夢也,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日中,燕簡公方將馳於祖塗,莊子儀荷朱杖而擊之,殪之車上。當是時,燕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燕之春秋。諸侯傳而語之曰‘凡殺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誅,若此其憯遫也!’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7 明鬼下: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宋文君鮑之時,有臣曰祝夜姑,固嘗從事於厲,祩子杖揖出與言曰:‘觀辜是何珪璧之不滿度量?酒醴粢盛之不淨潔也?犧牲之不全肥?春秋冬夏“選”失時?豈女為之與?意鮑為之與?’觀辜曰:‘鮑幼弱在荷繈之中,鮑何與識焉。官臣觀辜特為之’。祩子舉揖而槁之,殪之壇上。當是時,宋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宋之春秋。諸侯傳而語之曰:‘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誅,至若此其憯遫也!’以若書之說觀之,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8 明鬼下: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昔者,齊莊君之臣有所謂王里國、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訟三年而獄不斷。齊君由謙殺之恐不辜,猶謙釋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齊之神社,二子許諾。於是剄羊出血而灑其血,讀王里國之辭既已終矣,讀中里徼之辭未半也,羊起而觸之,折其腳,祧神之而槁之,殪之盟所。當是時,齊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齊之春秋。諸侯傳而語之曰:‘請品先不以其請者,鬼神之誅,至若此其憯遫也。’以若書之說觀之,鬼神之有,豈可疑哉?” 9 明鬼下: 是故子墨子言曰:“雖有深谿博林,幽澗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見有鬼神視之”。 10 明鬼下: 今執無鬼者曰:“夫眾人耳目之請,豈足以斷疑哉?柰何其欲為高君子於天下,而有復信眾之耳目之請哉?”子墨子曰:若以眾之耳目之請,以為不足信也,不以斷疑。不識若昔者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足以為法乎?故於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聖王,足以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聖王足以為法,然則姑嘗上觀聖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誅紂也,使諸侯分其祭曰:‘使親者受內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為有,是故攻殷伐紂,使諸侯分其祭。若鬼神無有,則武王何祭分哉? 11 明鬼下: 非惟武王之事為然也,故聖王其賞也必於祖,其僇也必於社。賞於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僇於社者何也?告聽之中也。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必擇木之脩茂者,立以為菆位;必擇國之父兄慈孝貞良者,以為祝宗;必擇六畜之勝腯肥倅,毛以為犧牲;珪璧琮璜,稱財為度;必擇五穀之芳黃,以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與歲上下也。故古聖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後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選效,必先祭器祭服,畢藏於府,祝宗有司,畢立於朝,犧牲不與昔聚群。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 12 明鬼下: 古者聖王必以鬼神為,其務鬼神厚矣,又恐後世子孫不能知也,故書之竹帛,傳遺後世子孫;咸恐其腐蠹絕滅,後世子孫不得而記,故琢之盤盂,鏤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後世子孫不能敬莙以取羊,故先王之書,聖人一尺之帛,一篇之書,語數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則聖王務之。今執無鬼者曰:‘鬼神者,固無有。’則此反聖王之務。反聖王之務,則非所以為君子之道也!” 13 明鬼下: 今執無鬼者之言曰:“先王之書,慎無一尺之帛,一篇之書,語數鬼神之有,重有重之,亦何書之有哉?”子墨子曰:“《周書》、《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問不已’。若鬼神無有,則文王既死,彼豈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書》之鬼也。 14 明鬼下: 且《周書》獨鬼,而《商書》不鬼,則未足以為法也。然則姑嘗上觀乎商書,曰:‘嗚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禍之時,百獸貞蟲,允及飛鳥,莫不比方。矧隹人面,胡敢異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寧。若能共允,隹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寧者,以佐謀禹也。此吾所以知商書之鬼也。 15 明鬼下: 且商書獨鬼,而夏書不鬼,則未足以為法也。然則姑嘗上觀乎夏書禹誓曰:‘大戰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聽誓于中軍,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劋絕其命。”有曰:“日中。今予與有扈氏爭一日之命。且爾卿大夫庶人,予非爾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罰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爾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賞于祖而僇于社。賞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聽獄之事也。故古聖王必以鬼神為賞賢而罰暴,是故賞必於祖而僇必於社。此吾所以知夏書之鬼也。故尚者夏書,其次商周之書,語數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則聖王務之。以若書之說觀之,則鬼神之有,豈可疑哉?於古曰:‘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歲於社者考,以延年壽’。若無鬼神,彼豈有所延年壽哉!” 16 明鬼下: 是故子墨子曰:“嘗若鬼神之能賞賢如罰暴也。蓋本施之國家,施之萬民,實所以治國家利萬民之道也。若以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絜廉,男女之為無別者,鬼神見之;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見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絜廉,見善不敢不賞,見暴不敢不罪。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奪車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閒,擬乎鬼神之明顯,明有一人畏上誅罰,是以天下治。 17 明鬼下: 故鬼神之明,不可為幽閒廣澤,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罰,不可為富貴眾強,勇力強武,堅甲利兵,鬼神之罰必勝之。若以為不然,昔者夏王桀,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上詬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萬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於此乎,天乃使湯至明罰焉。湯以車九兩,鳥陳鴈行,湯乘大贊,犯遂夏眾,入之郊逐,王乎禽推哆大戲。故昔夏王桀,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戲,生列兕虎,指畫殺人,人民之眾兆億,侯盈厥澤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誅。此吾所謂鬼神之罰,不可為富貴眾強、勇力強武、堅甲利兵者,此也。 18 明鬼下: 且不惟此為然。昔者殷王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上詬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萬民,播棄黎老,賊誅孩子,楚毒無罪,刲剔孕婦,庶舊鰥寡,號咷無告也。故於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罰焉。武王以擇車百兩,虎賁之卒四百人,先庶國節窺戎,與殷人戰乎牧之野,王乎禽費中、惡來,眾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宮,萬年梓株折紂而繫之赤環,載之白旗,以為天下諸侯僇。故昔者殷王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費中、惡來、崇侯虎指寡殺人,人民之眾兆億,侯盈厥澤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誅。此吾所謂鬼神之罰,不可為富貴眾強、勇力強武、堅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璣無小,滅宗無大’。則此言鬼神之所賞,無小必賞之;鬼神之所罰,無大必罰之”。 19 明鬼下: 今執無鬼者曰:“意不忠親之利,而害為孝子乎?”子墨子曰:“古之今之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為鬼者。今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雖使然,然而天下之陳物曰‘先生者先死’,若是,則先死者非父則母,非兄而姒也。今絜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請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飲食之也,豈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請亡,是乃費其所為酒醴粢盛之財耳。自夫費之,非特注之汙壑而棄之也,內者宗族,外者鄉里,皆得如具飲食之。雖使鬼神請亡,此猶可以合驩聚眾,取親於鄉里。”今執無鬼者言曰:“鬼神者固請無有,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犧牲之財。吾非乃今愛其酒醴粢盛犧牲之財乎?其所得者臣將何哉?”此上逆聖王之書,內逆民人孝子之行,而為上士於天下,此非所以為上士之道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吾為祭祀也,非直注之汙壑而棄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驩聚眾,取親乎鄉里。若神有,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則此豈非天下利事也哉!” 20 明鬼下: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鬼神之有也,將不可不尊明也,聖王之道也”。 《非樂上》 1 非樂上: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非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口之所甘,身體之所安,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臺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2 非樂上: 今王公大人,雖無造為樂器,以為事乎國家,非直掊潦水折壤坦而為之也,將必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古者聖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舟車,既以成矣,曰:‘吾將惡許用之?曰:舟用之水,車用之陸,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萬民出財齎而予之,不敢以為慼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則當用樂器譬之若聖王之為舟車也,即我弗敢非也。民有三患: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即我以為未必然也。意舍此。今有大國即攻小國,有大家即伐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欺愚,貴傲賤,寇亂盜賊並興,不可禁止也。然即當為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干戚,天下之亂也,將安可得而治與?即我未必然也。”是故子墨子曰:“姑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3 非樂上: 今王公大人,唯毋處高臺厚榭之上而視之,鍾猶是延鼎也,弗撞擊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撞擊之,惟勿撞擊,將必不使老與遲者,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股肱不畢強,聲不和調,明不轉朴。將必使當年,因其耳目之聰明,股肱之畢強,聲之和調,眉之轉朴。使丈夫為之,廢丈夫耕稼樹藝之時,使婦人為之,廢婦人紡績織紝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4 非樂上: 今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既已具矣,大人鏽然奏而獨聽之,將何樂得焉哉?其說將必與賤人不與君子。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之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5 非樂上: 昔者齊康公興樂萬,萬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飲不美,面目顏色不足視也;衣服不美,身體從容醜羸,不足觀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此掌不從事乎衣食之財,而掌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財,以拊樂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6 非樂上: 今人固與禽獸麋鹿、蜚鳥、貞蟲異者也,今之禽獸麋鹿、蜚鳥、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蚤以為褲屨,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織紝,衣食之財固已具矣。今人與此異者也,賴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強聽治,即刑政亂;賤人不強從事,即財用不足。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然即姑嘗數天下分事,而觀樂之害。王公大人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此其分事也;農夫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叔粟,此其分事也;婦人夙興夜寐,紡績織紝,多治麻絲葛緒綑布縿,此其分事也。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聽獄治政,是故國家亂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慮之智,內治官府,外收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倉廩府庫,是故倉廩府庫不實。今惟毋在乎農夫說樂而聽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樹藝,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婦人說樂而聽之,即不必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紝,多治麻絲葛緒綑布縿,是故布縿不興。曰:孰為大人之聽治而廢國家之從事?曰:樂也。”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7 非樂上: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書,湯之官刑有之曰:“其恆舞于宮,是謂巫風。其刑君子出絲二衛,小人否,似二伯黃徑。”乃言曰:‘嗚乎!舞佯佯,黃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降之百殃,其家必懷喪。’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從飾樂也。於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于飲食,將將銘莧磬以力,湛濁于酒,渝食于野,萬舞翼翼,章聞于大,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戒,下者萬民弗利。” 8 非樂上: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請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在樂之為物,將不可不禁而止也。” 《卷九》 33 卷九: 非樂中 34 卷九: 非樂下 《非命上》 1 非命上: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為政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眾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故何也?”子墨子言曰:“執有命者以集於民閒者眾。執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眾則眾,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命雖強勁,何益哉?’以上說王公大人,下以駔百姓之從事,故執有命者不仁。故當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 2 非命上: 然則明辨此之說將柰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儀,言而毋儀,譬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3 非命上: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蓋嘗尚觀於聖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亂,湯受而治之;紂之所亂,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於桀紂,則天下亂;在於湯武,則天下治,豈可謂有命哉! 4 非命上: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蓋嘗尚觀於先王之書,先王之書,所以出國家,布施百姓者,憲也。先王之憲,亦嘗有曰‘福不可請,而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聽獄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嘗有曰‘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所以整設師旅,進退師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嘗有曰:‘福不可請,禍不可諱,敬無益,暴無傷’者乎?”是故子墨子言曰:“吾當未鹽數,天下之良書不可盡計數,大方論數,而五者是也。今雖毋求執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錯乎?今用執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義,覆天下之義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誶也。說百姓之誶者,是滅天下之人也”。然則所為欲義在上者,何也?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幹主,萬民被其大利。”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湯封於亳,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移則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諸侯與之,百姓親之,賢士歸之,未歿其世,而王天下,政諸侯。昔者文王封於岐周,“絕長繼短,方地百里,與其百姓兼相愛、交相利,則,是以近者安其政,遠者歸其德。聞文王者,皆起而趨之。罷不肖股肱不利者,處而願之曰:‘柰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則吾利,豈不亦猶文王之民也哉。’是以天鬼富之,諸侯與之,百姓親之,賢士歸之,未歿其世,而王天下,政諸侯。鄉者言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幹主,萬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 5 非命上: 是故古之聖王發憲出令,設以為賞罰以勸賢,是以入則孝慈於親戚,出則弟長於鄉里,坐處有度,出入有節,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則不盜竊,守城則不崩叛,君有難則死,出亡則送。此上之所賞,而百姓之所譽也。執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是故入則不慈孝於親戚,出則不弟長於鄉里,坐處不度,出入無節,男女無辨。是故治官府則盜竊,守城則崩叛,君有難則不死,出亡則不送。此上之所罰,百姓之所非毀也。執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上之所賞,命固且賞,非賢故賞也。’以此為君則不義,為臣則不忠,為父則不慈,為子則不孝,為兄則不良,為弟則不弟,而強執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6 非命上: 然則何以知命之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窮民,貪於飲食,惰於從事,是以衣食之財不足,而飢寒凍餒之憂至,不知曰‘我罷不肖,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貧’。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淫,心涂之辟,不順其親戚,遂以亡失國家,傾覆社稷,不知曰‘我罷不肖,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於仲虺之告曰:‘我聞于夏人,矯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惡,龔喪厥師。’此言湯之所以非桀之執有命也。於太誓曰:‘紂夷處,不用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無廖排漏,天亦縱棄之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紂執有命也。今用執有命者之言,則上不聽治,下不從事。上不聽治,則刑政亂;下不從事,則財用不足,上無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下無以降綏天下賢可之士,外無以應待諸侯之賓客,內無以食飢衣寒,將養老弱。故命上不利於天,中不利於鬼,下不利於人,而強執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7 非命上: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實欲天下之富而惡其貧,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 《非命中》 1 非命中: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由文學之為道也,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若言而無義,譬猶立朝夕於員鈞之上也,則雖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偽,未可得而識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聖王之事;於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書;用之柰何,發而為刑。此言之三法也。 2 非命中: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以眾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見命之物,聞命之聲者乎?則未嘗有也。若以百姓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為法,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有聞命之聲,見命之體者乎?則未嘗有也。然胡不嘗考之聖王之事?古之聖王,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而勸之為善,發憲布令以教誨,明賞罰以勸沮。若此,則亂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為不然,昔者,桀之所亂,湯治之;紂之所亂,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變政而民易教,其在湯武則治,其在桀紂則亂,安危治亂,在上之發政也,則豈可謂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3 非命中: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後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傳流矣。今故先生對之?’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慎言知行,此上有以規諫其君長,下有以教順其百姓,故上得其君長之賞,下得其百姓之譽。列士桀大夫聲聞不廢,流傳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見命焉。 4 非命中: 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繆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敺騁田獵畢弋,內沈於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使下不親其上,是故國為虛厲,身在刑僇之中,不用曰:我罷不肖,‘我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雖昔也三代之窮民,亦由此也。內之不能善事其親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長,惡恭儉而好簡易,貪飲食而惰從事,衣食之財不足,使身至有饑寒凍餒之憂,必不能曰:‘我罷不肖,我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窮。’雖昔也三代之偽民,亦猶此也。繁飾有命,以教眾愚樸人久矣。聖王之患此也,故書之竹帛,琢之金石,於先王之書仲虺之告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惡,用闕師。’此語夏王桀之執有命也,湯與仲虺共非之。先王之書太誓之言然曰:‘紂夷之居,而不用事上帝,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務。”天不亦棄縱而不葆。’此言紂之執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也。有於三代不國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國亦言命之無也。於召公之執令於然,且:“‘敬哉!無天命,惟予二人,而無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在於商、夏之詩書曰:‘命者暴王作之。’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將欲辯是非利害之故,當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執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非命下》 1 非命下: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則必可而不先立儀而言。若不先立儀而言,譬之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焉也。我以為雖有朝夕之辯,必將終未可得而從定也。是故言有三法。何謂三法?曰: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惡乎考之?考先聖大王之事。惡乎原之?察眾之耳目之請?惡乎用之?發而為政乎國,察萬民而觀之。此謂三法也。 2 非命下: 故昔者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曰:必務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之人而教之為善。是故出政施教,賞善罰暴。且以為若此,則天下之亂也,將屬可得而治也,社稷之危也,將屬可得而定也。若以為不然,昔桀之所亂,湯治之;紂之所亂,武王治之。當此之時,世不渝而民不易,上變政而民改俗。存乎桀紂而天下亂,存乎湯武而天下治。天下之治也,湯武之力也;天下之亂也,桀紂之罪也。若以此觀之,夫安危治亂存乎上之為政也,則夫豈可謂有命哉!故昔者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曰‘必使飢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亂者得治’,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夫豈可以為命哉?故以為其力也!今賢良之人,尊賢而好功道術,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賞,下得其萬民之譽,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亦豈以為其命哉?又以為力也!然今夫有命者,不識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與?若以說觀之,則必非昔三代聖善人也,必暴不肖人也。然今以命為有者,昔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於此乎,不而矯其耳目之欲,而從其心意之辟,外之敺騁、田獵、畢弋,內湛於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遂失其宗廟。其言不曰‘吾罷不肖,吾聽治不強’,必曰‘吾命固將失之’。雖昔也三代罷不肖之民,亦猶此也。不能善事親戚君長,甚惡恭儉而好簡易,貪飲食而惰從事,衣食之財不足,是以身有陷乎飢寒凍餒之憂。其言不曰‘吾罷不肖,吾從事不強’,又曰‘吾命固將窮。’昔三代偽民亦猶此也。 3 非命下: 昔者暴王作之,窮人術之,此皆疑眾遲樸,先聖王之患之也,固在前矣。是以書之竹帛,鏤之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曰何書焉存?禹之總德有之曰:‘允不著,惟天民不而葆,既防凶心,天加之咎,不慎厥德,天命焉葆’?仲虺之告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師。’彼用無為有,故謂矯,若有而謂有,夫豈為矯哉!昔者,桀執有命而行,湯為仲虺之告以非之。太誓之言也,於去發曰:‘惡乎君子!天有顯德,其行甚章,為鑑不遠,在彼殷王。謂人有命,謂敬不可行,謂祭無益,謂暴無傷,上帝不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順,祝降其喪,惟我有周,受之大帝。’昔紂執有命而行,武王為太誓、去發以非之。曰: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記,從十簡之篇以尚,皆無之,將何若者也?” 4 非命下: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之為文學出言談也,非將勤勞其惟舌,而利其脣呡也,中實將欲其國家邑里萬民刑政者也。今也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聽獄治政,終朝均分,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治,不強必亂;強必寧,不強必危,故不敢怠倦。今也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殫其思慮之知,內治官府,外斂關市、山林、澤梁之利,以實官府,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貴,不強必賤;強必榮,不強必辱,故不敢怠倦。今也農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強乎耕稼樹藝,多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飽,不強必飢,故不敢怠倦。今也婦人之所以夙興夜寐,強乎紡績織紝,多治麻絲葛緒捆布縿,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為強必富,不強必貧,強必煖,不強必寒,故不敢怠倦。今雖毋在乎王公大人,蕢若信有命而致行之,則必怠乎聽獄治政矣,卿大夫必怠乎治官府矣,農夫必怠乎耕稼樹藝矣,婦人必怠乎紡績織紝矣。王公大人怠乎聽獄治政,卿大夫怠乎治官府,則我以為天下必亂矣。農夫怠乎耕稼樹藝,婦人怠乎紡織績紝,則我以為天下衣食之財將必不足矣。若以為政乎天下,上以事天鬼,天鬼不使;下以持養百姓,百姓不利,必離散不可得用也。是以入守則不固,出誅則不勝,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共抎其國家,傾覆其社稷者,此也。”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有命者之言,不可不強非也。曰:命者,暴王所作,窮人所術,非仁者之言也。今之為仁義者,將不可不察而強非者,此也。” 38 卷九: 非儒上 《非儒下》 1 非儒下: 儒者曰:“親親有術,尊賢有等。”言親疏尊卑之異也。其禮曰:“喪父母三年,妻,後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若以親疏為歲月之數,則親者多而疏者少矣,是妻後子與父同也。若以尊卑為歲月數,則是尊其妻子與父母同,而親伯父宗兄而卑子也,逆孰大焉。其親死,列尸弗斂,登屋窺井,挑鼠穴,探滌器,而求其人矣。以為實在則贛愚甚矣;如其亡也必求焉,偽亦大矣!取妻,身迎,袨端為僕,秉轡授綏,如仰嚴親,昏禮威儀,如承祭祀。顛覆上下,悖逆父母,下則妻子,妻子上侵事親,若此可謂孝乎?儒者:“迎妻,妻之奉祭祀,子將守宗廟,故重之。”應之曰:“此誣言也,其宗兄守其先宗廟數十年,死喪之其,兄弟之妻奉其先之祭祀弗散,則喪妻子三年,必非以守奉祭祀也。夫憂妻子以大負絫,有曰‘所以重親也’,為欲厚所至私,輕所至重,豈非大姦也哉!” 2 非儒下: 有強執有命以說議曰:“壽夭貧富,安危治亂,固有天命,不可損益。窮達賞罰幸否有極,人之知力,不能為焉。”群吏信之,則怠於分職;庶人信之,則怠於從事。吏不治則亂,農事緩則貧,貧且亂政之本,而儒者以為道教,是賊天下之人者也。 3 非儒下: 且夫繁飾禮樂以淫人,久喪偽哀以謾親,立命緩貧而高浩居,倍本棄事而安怠傲,貪於飲食,惰於作務,陷於飢寒,危於凍餒,無以違之。是若人氣,鼸鼠藏,而羝羊視,賁彘起。君子笑之。怒曰:“散人!焉知良儒。”夫夏乞麥禾,五穀既收,大喪是隨,子姓皆從,得厭飲食,畢治數喪,足以至矣。因人之家翠,以為,恃人之野以為尊,富人有喪,乃大說,喜曰:“此衣食之端也。” 4 非儒下: 儒者曰:“君子必服古言然後仁。”應之曰:“所謂古之言服者,皆嘗新矣,而古人言之,服之,則非君子也。然則必服非君子之服,言非君子之言,而後仁乎?” 5 非儒下: 又曰:“君子循而不作。”應之曰:“古者羿作弓,杼作甲,奚仲作車,巧垂作舟,然則今之鮑函車匠皆君子也,而羿、杼、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則其所循皆小人道也?” 6 非儒下: 又曰:“君子勝不逐奔,揜函弗射,施則助之胥車。”應之曰:“若皆仁人也,則無說而相與。仁人以其取舍是非之理相告,無故從有故也,弗知從有知也,無辭必服,見善必遷,何故相?若兩暴交爭,其勝者欲不逐奔,掩函弗射,施則助之胥車,雖盡能猶且不得為君子也。意暴殘之國也,聖將為世除害,興師誅罰,勝將因用儒術令士卒曰毋逐奔,揜函勿射,施則助之胥車。”暴亂之人也得活,天下害不除,是為群殘父母,而深賤世也,不義莫大焉!” 7 非儒下: 又曰:“君子若鍾,擊之則鳴,弗擊不鳴。應之曰:“夫仁人事上竭忠,事親得孝,務善則美,有過則諫,此為人臣之道也。今擊之則鳴,弗擊不鳴,隱知豫力,恬漠待問而後對,雖有君親之大利,弗問不言,若將有大寇亂,盜賊將作,若機辟將發也,他人不知,己獨知之,雖其君親皆在,不問不言。是夫大亂之賊也!以是為人臣不忠,為子不孝,事兄不弟,交,遇人不貞良。夫執後不言之朝物,見利使己雖恐後言,君若言而未有利焉,則高拱下視,會噎為深,曰:‘唯其未之學也。’用誰急,遺行遠矣。夫一道術學業仁義者,皆大以治人,小以任官,遠施周偏,近以脩身,不義不處,非理不行,務興天下之利,曲直周旋,利則止,此君子之道也。以所聞孔某之行,則本與此相反謬也。” 8 非儒下: 齊景公問晏子曰:“孔子為人何如?”晏子不對,公又復問,不對。景公曰:“以孔某語寡人者眾矣,俱以賢人也。今寡人問之,而子不對,何也?”晏子對曰:“嬰不肖,不足以知賢人。雖然,嬰聞所謂賢人者,入人之國必務合其君臣之親,而弭其上下之怨。孔某之荊,知白公之謀,而奉之以石乞,君身幾滅,而白公僇。嬰聞賢人得上不虛,得下不危,言聽於君必利人,教行下必於上,是以言明而易知也,行明而易從也,行義可明乎民,謀慮可通乎君臣。今孔某深慮同謀以奉賊,勞思盡知以行邪,勸下亂上,教臣殺君,非賢人之行也;入人之國而與人之賊,非義之類也;知人不忠,趣之為亂,非仁義之也。逃人而後謀,避人而後言,行義不可明於民,謀慮不可通於君臣,嬰不知孔某之有異於白公也,是以不對。”景公曰:“嗚乎!貺寡人者眾矣,非夫子,則吾終身不知孔某之與白公同也。” 9 非儒下: 孔某之齊見景公,景公說,欲封之以尼谿,以告晏子。晏子曰:“不可夫儒浩居而自順者也,不可以教下;好樂而淫人,不可使親治;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職;宗喪循哀,不可使慈民;機服勉容,不可使導眾。孔某盛容脩飾以蠱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禮以示儀,務趨翔之節以觀眾,博學不可使議世,勞思不可以補民,絫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行其禮,積財不能贍其樂,繁飾邪術以營世君,盛為聲樂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學不可以導眾。今君封之,以利齊俗,非所以導國先眾。”公曰:“善!”於是厚其禮,留其封,敬見而不問其道。孔某乃恚,怒於景公與晏子,乃樹鴟夷子皮於田常之門,告南郭惠子以所欲為,歸於魯。有頃,閒齊將伐魯,告子貢曰:“賜乎!舉大事於今之時矣!”乃遣子貢之齊,因南郭惠子以見田常,勸之伐吳,以教高、國、鮑、晏,使毋得害田常之亂,勸越伐吳。三年之內,齊、吳破國之難,伏尸以言術數。孔某之誅也。 10 非儒下: 孔某為魯司寇,舍公家而奉季孫。季孫相魯君而走,季孫與邑人爭門關,決植。 11 非儒下: 孔某窮於蔡陳之閒,藜羹不糝,十日,子路為享豚,孔某不問肉之所由來而食;號人衣以酤酒,孔某不問酒之所由來而飲。哀公迎孔子,席不端弗坐,割不正弗食,子路進,請曰:“何其與陳、蔡反也?”孔某曰:“來!吾語女,曩與女為苟生,今與女為苟義。”夫飢約則不辭妄取,以活身,贏飽則偽行以自飾,汙邪詐偽,孰大於此! 12 非儒下: 孔某與其門弟子閒坐,曰:“夫舜見瞽叟孰然,此時天下圾乎!周公旦非其人也邪?何為舍其家室而託寓也?”孔某所行,心術所至也。其徒屬弟子皆效孔某。子貢、季路輔孔悝亂乎衛,陽貨亂乎齊,佛肸以中牟叛,桼雕刑殘,莫大焉。夫為弟子後生,其師,必脩其言,法其行,力不足,知弗及而後已。今孔某之行如此,儒士則可以疑矣。 《卷十》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經上》 1 經上: 故,所得而後成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體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然,1無之必不2然,若見之成見也。屬於:[邏輯] 1. 然,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之必不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經上: 體,分於兼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體:若二之一,尺之端也。屬於:[幾何學] 3 經上: 知,材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屬於:[知識論] 4 經上: 慮,求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慮:慮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屬於:[知識論] 5 經上: 知,接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知:知也者,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若見。屬於:[知識論] 6 經上: 𢜔,明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𢜔1:𢜔2也者,以其知論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屬於:[知識論] 1. 𢜔 : 原錯為“恕”。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2. 𢜔 : 原錯為“恕”。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7 經上: 仁,體愛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仁:愛己者,非為用己也。不若愛馬。著若明。1屬於:[倫理] 1. 著若明。 : 刪除。 衍文。 孫詒讓《墨子閒詁》 8 經上: 義,利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義:志以天下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屬於:[倫理] 9 經上: 禮,敬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禮:貴者公,賤者名,而俱有敬僈。焉等,異論也。屬於:[倫理] 10 經上: 行,為也。 經說上: 行:所為不差1名,行也;所為差2名,巧也。若為盜。 1. 差 : 原錯為“善”。 2. 差 : 原錯為“善”。 11 經上: 實,榮也。 經說上: 實:其志氣之見也,使人知1己。不若金聲玉服。 1. 知 : 原錯為“如”。 12 經上: 忠,以為利而強君1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忠:不利,弱子亥足將入止容。屬於:[倫理] 1. 君 : 原錯為“低”。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3 經上: 孝,利親也。屬於:[倫理] 經說上: 孝:以親為芬,而能能利親。不必得。屬於:[倫理] 14 經上: 信,言合於意也。 經說上: 信:不以其言之當也,使人視城得金。 15 經上: 佴,自作也。 經說上: 佴:與人遇,人衆,循。 16 經上: 狷,作嗛也。 經說上: 狷:為是為是之台彼也,弗為也。 17 經上: 廉,作非也。 經說上: 廉:己惟為之,知其恥也。 18 經上: 令,不為所作也。 經說上: 所令非身弗行。 19 經上: 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 經說上: 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 20 經上: 勇,志之所以敢也。 經說上: 勇:以其敢於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於彼也,害之。 21 經上: 力,刑之所以奮也。 經說上: 力:重之謂,下與重,奮也。 22 經上: 生,刑與知處也。 經說上: 生:楹之生。商不可必也。 23 經上: 臥,知無知也。 經說上: 臥: 24 經上: 夢,臥而以為然也。 經說上: 夢: 25 經上: 平,知無欲惡也。 經說上: 平:惔然。 26 經上: 利,所得而喜也。 經說上: 利:得是而喜,則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 27 經上: 害,所得而惡也。 經說上: 害:得是而惡,則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 28 經上: 治,求得也。 經說上: 治:吾事治矣,人有治南北。 29 經上: 譽,明美也。 經說上: 譽之必其行也。其言之忻,使人督之。 30 經上: 誹,明惡也。 經說上: 誹:必其行也,其言之忻。 31 經上: 舉,擬實也。 經說上: 舉:告以之1名,舉彼實故也2。 1. 之 : 原錯為“文”。 2. 故也 : 原錯為“也故”。 32 經上: 言,出舉也。 經說上: 言:言也者,諸口能之,出民者也。民苦畫俿也。言也謂,言猶名1致也。 1. 名 : 原錯為“石”。 33 經上: 且,言然也。 經說上: 且:自前曰且,自後曰已。方然亦且。若石者也。1 1. 若石者也。 : 刪除。 衍文。 34 經上: 君,臣萌通約也。 經說上: 君:以若名者也。 35 經上: 功,利民也。 經說上: 功:不待時,若衣裘。 36 經上: 賞,上報下之功也。 經說上: 賞上報下之功也。1: 1. 上報下之功也。 : 從第37條移到此處。 37 經上: 罪,犯禁也。 經說上: 罪:不在禁,惟害無罪,殆姑。上報下之功也。1 1. 上報下之功也。 : 移到第36條。 38 經上: 罰,上報下之罪也。 經說上: 罰:上報下之罪也。 39 經上: 同,異而俱於之一也。 經說上: 侗:二人而俱見是楹也,若事君。 40 經上: 久,彌異時也。 經說上: 久:古今旦莫。 41 經上: 宇,彌異所也。 經說上: 宇:東西家南北。 42 經上: 窮,或有前不容尺也。 經說上: 窮:或不容尺,有窮;莫不容尺,無窮也。 43 經上: 盡,莫不然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盡:俱1止動。屬於:[邏輯] 1. 俱 : 原錯為“但”。 44 經上: 始,當時也。 經說上: 始:時或有久,或無久,始當無久。 45 經上: 化,徵易也。 經說上: 化:若蛙為鶉。 46 經上: 損,偏去也。 經說上: 損:偏去也者兼之體也。其體或去或存,謂其存者損。 47 經上: 大益。 經說上: 48 經上: 環1,俱柢2。 經說上: 環3:俱柢4也。 1. 環 : 原錯為“儇”。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2. 俱柢 : 原錯為“稹秖”。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3. 環 : 原錯為“儇”。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4. 俱柢 : 原錯為“昫民”。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49 經上: 庫,易也。 經說上: 庫:區穴若斯貌常。 50 經上: 動,或徒1也。 經說上: 動:偏祭徙者,戶樞免瑟。 1. 徒 : 原錯為“從”。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51 經上: 止,以久也。 經說上: 止:無久之不止,當牛非馬,若矢過楹。有久之不止,當馬非馬,若人過梁。 52 經上: 必,不已也。 經說上: 必:謂台執者也。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是非必也。 53 經上: 平,同高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54 經上: 同長,以正相盡也。 經說上: 同:楗1與狂之同長也。 1. 楗 : 原錯為“捷”。 55 經上: 中,同長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心中:自是往相若也。屬於:[幾何學] 56 經上: 厚,有所大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厚:惟無所大。屬於:[幾何學] 57 經上: 日中,正南也。 經說上: 58 經上: 直,參也。 經說上: 59 經上: 圜,一中同長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圜:規寫交也。屬於:[幾何學] 60 經上: 方,柱隅四讙也。 經說上: 方:矩見交也。屬於:[幾何學] 61 經上: 倍,為二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倍:二尺與尺但去一。屬於:[幾何學] 62 經上: 端,體之無厚1最前者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端:是無間2也。屬於:[幾何學] 1. 厚 : 原錯為“序”。 2. 間 : 原錯為“同”。 63 經上: 有間,中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有間:謂夾之者也。屬於:[幾何學] 64 經上: 間,不及旁也。屬於:[幾何學] 經說上: 間:謂夾者也。尺前於區穴而後於端,不夾於端與區内。及及非齊之,及也。屬於:[幾何學] 65 經上: 纑,間虛也。 經說上: 纑:間虛也者,兩木之間,謂其無木者也。 66 經上: 盈,莫不有也。 經說上: 盈:無盈無厚。 67 經上: 堅白,不相外也。 經說上: 於石1無所往而不得,得二,堅。異處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 1. 石 : 原錯為“尺”。 68 經上: 攖,相得也。 經說上: 攖:尺與尺俱不盡,端與端俱盡。尺與或盡或不盡。堅白之攖相盡,體攖不相盡。端。 69 經上: 仳1,有以相攖,有不相攖也。 經說上: 仳:兩有端而后可。 1. 仳 : 原錯為“似”。 70 經上: 次,無間而不攖攖也。 經說上: 次:無厚而后可。 71 經上: 法,所若而然也。 經說上: 法:意、規、員三也,俱可以為法。 72 經上: 佴,所然也。 經說上: 佴:然也者,民若法也。 73 經上: 說,所以明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74 經上: 彼1,不可兩不可也。 經說上: 彼:凡牛、樞非牛,兩也。無以非也。 1. 彼 : 原錯為“攸”。 75 經上: 辯,爭彼也。辯勝,當也。屬於:[邏輯] 經說上: 辯:或謂之牛,謂之非牛,是爭彼也。是不俱當。不俱當,必或不當,不若當犬。屬於:[邏輯] 76 經上: 為,窮知而縣於欲也。 經說上: 欲𩁥其指,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若智之慎文也無遺,於其害也,而猶欲𩁥之,則離之是猶食脯也。騷之利害,未可知也,欲而騷,是不可以所疑止所欲也。廧外之利害,未可知也,趨之而得,則弗趨也,是以所疑止所欲也。觀“為,窮知而𠐴於欲”之理,𩁥脯而非智也,𩁥指而非愚也,所為與不所與為相疑也,非謀也。 77 經上: 已,成、亡。 經說上: 已:為衣,成也;治病,亡也。 78 經上: 使,謂、故。屬於:[邏輯] 經說上: 使:令,謂“謂”也,不必成。濕,“故”也,必待所為之成也。屬於:[邏輯] 79 經上: 名,達、類、私。屬於:[邏輯] 經說上: 名:物,達也。有實必待之名1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於是實也。聲出口,俱有名,若姓字2灑。屬於:[邏輯] 1. 之名 : 原錯為“文多”。 2. 字 : 原錯為“宇”。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80 經上: 謂,移、舉、加。 經說上: 謂:狗、犬,命也。狗犬,舉也。叱狗,加也。 81 經上: 知,聞、說、親,名、實、合、為。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知:傳受之,聞也;方不彰,說也;身觀焉,親也。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志行,為也。屬於:[知識論] 82 經上: 聞,傳、親。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聞:或告之,傳也;身觀焉,親也。屬於:[知識論] 83 經上: 見,體、盡。 經說上: 見:時者,體也;二者,盡也。 84 經上: 合,正、宜、必。 經說上: 合1:兵立反中、志工,正也;臧之為,宜也:非彼必不有,必也。聖者用而勿必,必也者可勿疑。 1. 合 : 原錯為“古”。 85 經上: 欲正權利,且惡正權害。 經說上: 仗者,兩而勿偏。 86 經上: 為,存、亡、易、蕩、治、化。 經說上: 為:早台,存也。病,亡也。買鬻,易也。霄盡,蕩也。順長,治也。蛙買,化也。 87 經上: 同,重、體、合、類。屬於:[邏輯] 經說上: 同:二名一實,重同也。不外於兼,體同也。俱處於室,合同也。有以同,類同也。屬於:[邏輯] 88 經上: 異,二、不體、不合、不類。屬於:[邏輯] 經說上: 異:二必異,二也。不連屬,不體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類也。屬於:[邏輯] 89 經上: 同異交得放有無。 經說上: 同異交得:於福家良恕,有無也。比度,多少也。免軔還園,去就也。鳥折用桐,堅柔也。劍尤甲1,死生也。處室子子2母,長少也。兩絕勝,白黑也。中央旁也。論、行、學、實,是非也。雞3宿,成未也。兄弟,俱適也。身處志往,存亡也。霍,為姓故也。賈宜,貴賤也。 1. 甲 : 原錯為“早”。 2. 子 : 刪除。 衍文。 3. 雞 : 原錯為“難”。 90 經上: 聞,耳之聰也。屬於:[知識論] 經說上: 91 經上: 循所聞而得其意,心之察也。 經說上: 92 經上: 言,口之利也。 經說上: 93 經上: 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 經說上: 94 經上: 諾,不一、利用。 經說上: 諾:超、誠1、負2、正3也。相從、相去、先知、是、可,五色。長短、前後、輕重援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4。 1. 誠 : 原錯為“城”。 2. 負 : 原錯為“員”。 3. 正 : 原錯為“止”。 4. 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 : 從第100條移到此處。 95 經上: 服,執誽。音利。1 經說上: 執服難。成言條成之,九則求執之。 1. 音利。 : 刪除。 畢沅注:“‘音利’二字舊注,未詳其義”。 96 經上: 巧轉則求其故。屬於:[邏輯] 經說上: 97 經上: 法同,則觀其同。屬於:[邏輯] 經說上: 法:法取同,觀巧傳。屬於:[邏輯] 98 經上: 法異,則觀其宜。屬於:[邏輯] 經說上: 法:取此擇彼,問故觀宜。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止黑人,與以有愛於人有不愛於人,心愛人,是孰宜?屬於:[邏輯] 99 經上: 止,因以別道。屬於:[邏輯] 經說上: 止1:彼舉然者,以為此其然也,則舉不然者而問之。屬於:[邏輯] 1. 止 : 原錯為“心”。 100 經上: 正,無非。 經說上: 若聖人有非而不非。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1 1. 正五諾,皆人於知有說;過五諾,若員,無直無說;用五諾,若自然矣。 : 移到第94條。 《經下》 相關資源 101 經下: 止,類以行之1。說在同。屬於:[邏輯] 經説下: 止:彼以此其然也,說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屬於:[邏輯] 1. 之 : 原錯為“人”。 102 經下: 推類之難,說在之大小。屬於:[邏輯] 經説下: 謂四足獸,與牛馬1與,物盡異2,大小也。此然是必然,則俱。屬於:[邏輯] 1. 牛馬 : 原錯為“生鳥”。 2. 異 : 原錯為“與”。 103 經下: 物盡同名:二與鬥,愛,食與招,白與視,麗與,夫與履。 經説下: 馬1麋同名俱鬥、不俱二,二與鬥也。包肝肺,子愛也。橘、茅,食與招也。白馬多白,視馬不多視,白與視也。為麗不必麗,不必麗與暴也,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為屨以買衣為屨,夫與屨也。 1. 馬 : 原錯為“為”。 104 經下: 一偏棄之,謂而固是也,說在因。 經説下: 二與一亡,不與一在,偏去未。有之1實也,而後謂之;無之2實也,則無謂也。不若敷與美,謂是則是固美也,謂也則是非美。無謂則報也。 1. 之 : 原錯為“文”。 2. 之 : 原錯為“文”。 105 經下: 不可偏去而二,說在見與俱、一與二、廣與修1。 經説下: 見不見離,一二不相盈,廣修堅白。 1. 修 : 原錯為“循”。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06 經下: 不能而不害。說在害。 經説下: 舉不重不與箴,非力之任也;為握者之觭倍,非智之任也。若耳目。 107 經下: 異類不吡,說在量。屬於:[邏輯] 經説下: 異:木與夜孰長?智與粟孰多?爵、親、行、賈四者孰貴?麋與霍孰高?麋與霍孰霍?蟬與瑟孰瑟?屬於:[邏輯] 108 經下: 偏去莫加少,說在故。 經説下: 偏:俱一無變。屬於:[邏輯] 109 經下: 假必誖,說在不然。屬於:[邏輯] 經説下: 假:假必非也而後假。狗,假霍也,猶氏霍也。屬於:[邏輯] 110 經下: 物之所以然,與所以知之,與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說在病。屬於:[知識論] 經説下: 物:或傷之,然也;見之,智也。告之,使智也。屬於:[知識論] 111 經下: 疑,說在逢、循、遇、過。 經説下: 疑:逢為務則士,為牛廬者夏寒,逢也。舉之則輕,廢之則重,非有力也。沛從削,非巧也,若石羽,循也。鬥者之敝也,以飲酒,若以日中,是不可智也,愚也。智與?以已為然也與?愚也。 112 經下: 合,與一,或復否,說在拒。 經説下: 113 經下: 歐物一體也,說在俱一、惟是。 經説下: 俱:俱一,若牛馬四足;惟是,當牛馬。數牛數馬則牛馬二;數牛馬則牛馬一。若數指,指五而五一。 114 經下: 宇:或徙,說在長宇久。 經説下: 長宇:徙而有處,宇。宇南北,在旦有在莫,宇徒久。 115 經下: 不堅白,說無久與宇。1在 經説下: 1. 無久與宇。 : 從第116條移到此處。 高亨《墨經校詮》 116 經下: 無久與宇。1堅白,說在因。 經説下: 無堅得白,必相盈也。 1. 無久與宇。 : 移到第115條。 高亨《墨經校詮》 117 經下: 在諸其所然未然者,說在於是推之。 經説下: 在:堯善治,自今在諸古也。自古在之今,則堯不能治也。 118 經下: 景不徙,說在改為。 經説下: 景:光至景亡,若在盡可1息。 1. 可 : 原錯為“古”。 119 經下: 景二,說在重。 經説下: 景:二光夾一光,一光者景也。 120 經下: 景到,在午有端與景長,說在端。 經説下: 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敝下光,故成景於上。首敝上光,故成景於下。在遠近有端,與於光,故景彰內也。 121 經下: 景迎日,說在摶。 經説下: 日之光反燭人,則景在日與人之間。 122 經下: 景之大小,說在地正遠近。 經説下: 景:木柂,景短大。木正,景長小。火1小於木,則景大於木。非獨小也,遠近。 1. 火 : 原錯為“大”。 123 經下: 臨鑒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說在寡區。 經説下: 臨:正鑒景寡。貌能、白黑、遠近、柂正、異於光。鑒景當俱,就,去亦1當俱,俱用北。鑒者之臭於鑒,無所不鑒。景之臭無數而必過,正故同處,其體俱然,鑒分。 1. 亦 : 原錯為“尒”。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24 經下: 鑒位,景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說在中之外內。 經説下: 鑒:中之內,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起於中緣正而長其直也。中之外,鑒者近中,則所鑒大,景亦大;遠中,則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易。合於中而長其直也。 125 經下: 鑑團,景一天,而必正,說在得。 經説下: 鑒:鑒者近則所鑒大,景亦大;亣1遠,所鑒小,景亦小,而必正。景過正故招。 1. 亣 : 原錯為“亦”。 126 經下: 負1而不撓,說在勝。 經説下: 負:衡木加重焉而不撓,極勝重也。右校交繩,無加焉而撓,極不勝重也。 衡加重於其一旁必捶,權重相若也。相衡則本短標長,兩加焉重相若,則標必下,標得權也。 1. 負 : 原錯為“貞”。自孫詒讓《墨子閒詁》改。 127 經下: 栔與枝板,說在薄。 經説下: 挈:有力也,引無力也。不正所挈之止於施也,繩制挈之也,若以錐刺之。挈,長重者下,短輕者上,上者愈得,下下者愈亡。繩直權重相若,則正矣。收,上者愈喪,下者愈得,上者權中盡,則遂。 128 經説下: 挈:兩輪高,兩輪為輲,車梯也。重其前,弦其前,載弦其前,載弦其軲,而縣重於其前。是梯挈且挈則行。凡重,上弗挈,下弗收,旁弗劫,則下直杝,或害之也流。梯者不得流直也。今也廢尺於平地,重不下,無旁也。若夫繩之引軲也,是猶自舟中引橫也。 129 經下: 倚者不可正,說在剃。 經説下: 倚:倍、拒、堅、射,倚焉則不正。 130 經下: 推之必往,說在廢材。 經説下: 誰:並石、壘石耳。夾寢者法也。方石去地尺,關石於其下,縣絲於其上,使適至方石。不下,柱也。膠絲去石,挈也;絲絕,引也。木變而名易,收也。 131 經下: 買無貴,說在仮其賈。 經説下: 買:刀、糴相為賈。刀輕則糴不貴,刀重則糴不易。王刀無變,糴有變。歲變糴,則歲變刀。若鬻子。 132 經下: 賈宜則讎,說在盡。 經説下: 賈:盡也者,盡去其以不讎也。其所以不讎去,則讎正。賈也宜不宜正欲不欲,若敗邦鬻室嫁子。 133 經下: 無說而懼,說在弗心。 經説下: 無:子在軍,不必其死生;聞戰,亦不必其生。前也不俱,今也懼。 134 經下: 或,過名也,說在實。 經説下: 或:知是之非此也,有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謂此南北,過而以已為然。始也謂此南方,故今也謂此南方。 135 經下: 知知之否之足用也誖,說在無以也。 經説下: 知:論之非智無以也。 136 經下: 謂辯無勝,必不當。說在辯。屬於:[邏輯] 經説下: 謂:“所謂非同也,則異也。同則或謂之狗,其或謂之犬也;異則或謂之牛,牛或謂之馬也。俱無勝。”是不辯也。辯也者,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當者勝也。屬於:[邏輯] 137 經下: 無不讓也,不可。說在始。 經説下: 無:讓者酒,未讓始也。不可讓也。 138 經下: 於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說在存。 經説下: 於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石。故有智焉,有不智焉,可。 139 經下: 有指於二,而不可逃,說在以二絫。 經説下: 有指:子智是,有智是吾所先舉,重則。子智是,而不智吾所先舉也,是一。謂“有智焉,有不智焉,可”。若智之,則當指之知告我,則我智之,兼指之以二也。衡指之,參直之也。若曰,“必獨指吾所舉,毋舉吾所不舉”,則者固不能獨指。所欲相不傳,意若未校。且其所智是也,所不智是也,則是智是之不智也,惡得為一?謂而“有智焉,有不智焉”。 140 經下: 所知而弗能指,說在春也、逃臣、狗犬、貴者。 經説下: 所:春也,其執固不可指也。逃臣,不智其處。狗犬,不智其名也。遺者,巧弗能兩也。 141 經下: 知狗而自謂不知犬,過也,說在重。屬於:[邏輯] 經説下: 智:智狗,重智犬,則過;不重,則不過。屬於:[邏輯] 142 經下: 通意後對,說在不知其誰謂也。 經説下: 通:問者曰,“子智𩥡乎?”應之曰,“𩥡何謂也?”彼曰,“𩥡施。”則智之。若不問𩥡何謂,徑應以弗智,則過。且應必應問之時。若應長,應有深淺大常中在兵人長。 143 經下: 所存與者,於存與孰存,駟異說。 經説下: 所:室堂,所存也。其子,存者也。據在者而問室堂,惡可存也?主室堂而問存者,孰存也?是一主存者以問所存,一主所存以問存者。 144 經下: 五行毋常勝,說在宜。 經説下: 五:合水土火火。離。然火鑠金,火多也。金靡炭,金多也。合之府水,木離木若識麋輿魚之數,惟所利。 145 經下: 無欲惡之為益損也,說在宜。 經説下: 無:欲惡傷生損壽,說以少連。是誰愛也,嘗多粟。或者欲不有能傷也,若酒之於人也。且智人利人,愛也。則唯智弗治也。 146 經下: 損而不害,說在餘。 經説下: 損:飽者去餘,適足不害。能害飽,若傷麋之無脾也。且有損而后益智者,若虐病之之於虐也。 147 經下: 知而不以五路,說在久。屬於:[知識論] 經説下: 智:以目見。而目以火見,而火不見。惟以五路智,久不當,以目見若以火見。屬於:[知識論] 148 經下: 必熱,說在頓。 經説下: 火:謂火熱也,非以火之熱我有,若視日。 149 經下: 知其所以、不知,說在以名、取。 經説下: 智:雜所智與所不智而問之,則必曰:“是所智也,是所不智也。”取、去俱能之,是兩智之也。 150 經下: 無不必待有,說在所謂。 經説下: 無:若無焉,則有之而后無;無天陷,則無之而無。 151 經下: 擢慮不疑,說在有無。 經説下: 擢:疑,無謂也。臧,也今死,而春也得文,文死也可。且猶是也。 152 經下: 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說在宜。 經説下: 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工而後已者,必用工而後已。 153 經下: 均之絕不,說在所均。 經説下: 均:髮均,縣輕重;而髮絕,不均也。均,其絕也莫絕。 154 經下: 堯之義也,生於今而處於古。而異時。說在所義二。 經説下: 堯:霍,或以名視人,或以實視人。舉友富商也,是以名視人也。指是臛也,是以實視人也。堯之義也,是聲也於今,所義之實處於古。若殆於城門與於臧也。 155 經下: 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可。說在重。屬於:[邏輯] 經説下: 狗:狗,犬也。謂之殺犬,可。若兩脾。屬於:[邏輯] 156 經下: 使:殷、美,說在使。 經説下: 使:令使也。我使我,我不使,亦使我。殿戈亦使殿,不美,亦使殿。 157 經下: 荊之大,其沈淺也,說在具。 經説下: 荊:沈,荊之見也。則沈淺非荊淺也,若易五之一。 158 經下: 以檻為摶,於以為,無知也。說在意。 經説下: 以:楹之摶也,見之,其於意也不易,先智,意相也。若楹輕於秋,其於意也洋然。 159 經下: 意未可知,說在可用,過仵。 經説下: 段、椎、錐俱事於履,可用也。成繪屢過椎,與成椎過繪屢,同,過仵也。 160 經下: 一少於二而多於五,說在建住。 經説下: 一: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 161 經下: 非半,弗斫,則不動。說在端。 經説下: 非:斫半,進前取也,前則中無為半,猶端也。前後取則“端中”也。斫必半,“無”與“非半”,不可斫也。 162 經下: 可無也,有之而不可去。說在嘗然。 經説下: 可無也:已給則當給,不可無也。久有窮無窮。 163 經下: 正而不可擔,說在摶。 經説下: 正:九,無所處而不中縣,摶也。 164 經下: 宇進無近,說在敷。 經説下: 傴宇不可偏舉,字也。進行者先敷近,後敷遠。 165 經下: 行循以久,說在先後。 經説下: 行:者行者必先近而後遠。遠近修也,先後久也。民行修必久也。 166 經下: 一法者之相與也盡,若方之相合也。說在方。 經説下: 一:方盡類。俱有法而異,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盡類,猶方也。物俱然。 167 經下: 狂舉不可以知異,說在有不可。屬於:[邏輯] 經説下: 牛狂與馬惟異,以牛有齒、馬有尾,說牛之非馬也,不可。是俱有,不偏有、偏無有。曰之與馬不類,用牛有角、馬無角,是類不同也。若舉牛有角、馬無角,以是為類之不同也,是狂舉也,猶牛有齒,馬有尾。屬於:[邏輯] 168 經下: 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屬於:[邏輯] 經説下: “或不非牛而‘非牛也’,則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曰:‘牛馬非牛也’未可,‘牛馬牛也’未可。”則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馬不二,而牛馬二。則牛不非牛,馬不非馬,而牛馬非牛非馬,無難。屬於:[邏輯] 169 經下: 循此循此與彼此同。說在異。屬於:[邏輯] 經説下: 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於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則彼亦且此此也。屬於:[邏輯] 170 經下: 唱和同患,說在功。 經説下: 唱無過,無所周,若粺。和無過,使也,不得已。唱而不和,是不學也。智少而不學,必寡。和而不唱,是不教也。智而不教,功適息。使人奪人衣,罪或輕或重;使人予人酒,或厚或薄。 171 經下: 聞所不知若所知,則兩知之,說在告。屬於:[知識論] 經説下: 聞:在外者所不知也。或曰,“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是所不智若所智也。猶白若黑也,誰勝?是若其色也,若白者必白。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故智其白也。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不以所不智疑所明。若以尺度所不智長。外,親智也;室中,說智也。屬於:[知識論] 172 經下: 以言為盡誖,誖。說在其言。屬於:[邏輯] 經説下: 以:誖,不可也。出入之言可,是不誖,則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當必不審。屬於:[邏輯] 173 經下: 惟吾謂非名也,則不可。說在仮。 經説下: 惟:謂是霍,可。而猶之非夫霍也,謂彼是是也,不可。謂者毋惟乎其謂。彼猶惟乎其謂,則吾謂不行。彼若不惟其謂,則不行也。 174 經下: 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 經説下: 無:“南者有窮則可盡,無窮則不可盡。有窮無窮未可智,則可盡不可盡未可智。人之盈之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不可盡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愛也,誖。”人若不盈先窮,則人有窮也,盡有窮無難。盈無窮,則無窮盡也,盡有窮無難。 175 經下: 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說在明者。 經説下: 不:“二智其數,惡智愛民之盡文也?或者遺乎?”其問也盡問人,則盡愛其所問。若智其數而智愛之盡文也,無難。 176 經下: 不知其所處,不害愛之。說在喪子者。 經説下: 177 經下: 仁義之為內外也,內,說在仵顏。屬於:[倫理] 經説下: 仁:仁,愛也;義,利也。愛利,此也,所愛所利,彼也。愛利不相為內外,所愛利亦不相為內外。其為仁,內也,義,外也,舉愛與所利也,是狂舉也。若左目出,右目入。屬於:[倫理] 178 經下: 學之益也,說在誹者。 經説下: 學:也以為不知學之無益也,故告之也。是使智學之無益也,是教也。以學為無益也,教,悖。 179 經下: 誹之可否,不以眾寡。說在可非。屬於:[邏輯] 經説下: 論誹誹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誹,雖多誹,其誹是也。其理不可誹,雖少誹,非也。今也謂多誹者不可,是猶以長論短。屬於:[邏輯] 180 經下: 非誹者諄,說在弗非。屬於:[邏輯] 經説下: 不:誹非,己之誹也。不非誹,非可非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誹也。屬於:[邏輯] 181 經下: 物甚不甚,說在若是。 經説下: 物:甚長、甚短,莫長於是,莫短於是。是之是也,非是也者,莫甚於是。 182 經下: 取下以求上也,說在澤。 經説下: 取:高下以善不善為度,不若山澤。處下善於處上,下所請上也。 183 經下: 是是與是同,說在不州。屬於:[邏輯] 經説下: 不是:是則是且是焉。今是不文於是而不於是,故是不之是。不文則是而不文焉。今是不文於是而文與是,故文與是不文同說也。屬於:[邏輯] 《卷十一》 相關資源 《大取》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相關資源 1 大取: 天之愛人也,薄於聖人之愛人也;其利人也,厚於聖人之利人也。大人之愛小人也,薄於小人之愛大人也;其利小人也,厚於小人之利大人也。屬於:[倫理] 大取: 上天愛人,比聖人愛人要深厚;上天施利給人,比聖人施利給人要厚重。君子愛小人,勝過小人愛君子;君子施利給小人,勝過小人施利給君子。 2 大取: 以臧為其親也,而愛之,非愛其親也;以臧為其親也,而利之,非利其親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欲之,愛其子也;以樂為利其子,而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屬於:[邏輯] 大取: 認為厚葬是愛父母親的表現,因而喜歡厚葬,這其實并不是愛父母親;認為厚葬對父母親有利,因而以厚葬為利,這并非有利父母親。認為教給兒子音樂是愛兒子的表現,因而音樂被兒子喜歡,這是愛兒子。認為教給兒子音樂有利兒子,因而音樂被兒子欲求,這并非有利兒子。 3 大取: 於所體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權。權,非為是也,非非為非也。權,正也。斷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執也。遇盜人,而斷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盜人害也。斷指與斷腕,利於天下相若,無擇也;死生利若,一無擇也。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利天下。於事為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求,求為之,非也,害之中取小,求為義非為義也。屬於:[邏輯] 大取: 在所做的事體中,衡量它的輕重叫做“權”。權,并不是對的,也不就是錯的,權,是正當的。砍斷手指以保存手腕,那是在利中選取大的,在害中選取小的。在害中選取小的,并不是取●,這是取利。他所選取的,正是別人抓著的。遇上強盜,砍斷手指以免殺身之禍,這是利;遇上強盜,這是害。砍斷手指和砍斷手腕,對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那就沒有選擇。就是生死,只要有利于天下,也都沒有選擇。殺一個人以保存天下,并不是殺一個人以利天下;殺死自己以保存天下,這是殺死自己以利天下。在做事中衡量輕重叫做“求”。只注重求,是不對的。在害中選取小的,追求合義,并非真正行義。 4 大取: 為暴人語天之為是也而性,為暴人歌天之為非也。諸陳執既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執之所為因,吾所為也。若陳執未有所為,而我為之陳執,陳執因吾所為也。暴人為我為天之。以人非為是也,而性不可正而正之。 大取: 給暴戾的人說天的意志叫你這樣,而且這是天性,等于對暴戾的人歌頌天的意志是不對的。各種學說既已流傳天下,如果我再為它們陳說闡釋,那么,各種學說必因我而更加發揚光大。如果各種學說沒有流傳天下,如果我再為它們陳說闡述,那么,各種學說必因我而流傳天下。暴戾的人自私自利,卻說是天的意志。把人們認為錯誤的看作正確的,這些人的天性不可改正,但也要想法加以改正。 5 大取: 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於所既有而棄焉,是害之中取小也。屬於:[倫理] 大取: 在利中選取大的,不是不得已。在害中選取小的,是不得已。在所未有的事中選取,這是利中選取大的。在已有的東西中舍棄,這是害中選取小的。 6 大取: 義可厚,厚之;義可薄,薄之。謂倫列。德行、君上、老長、親戚,此皆所厚也。為長厚,不為幼薄。親厚,厚;親薄,薄。親至,薄不至。義厚親,不稱行而顧行。屬於:[倫理] 大取: 義理上可以厚愛的,就厚愛;義理上可以薄愛的,就薄愛。這是所謂無等差的愛。有德行的,在君位的,年長的,親戚之類,這都是應當厚愛的。厚愛年長的,卻不薄愛年幼的。親厚的厚愛;親薄的,薄愛。有至親的,卻沒有至薄的。(儒家的)義是厚愛至親的,不以那人的行為而厚愛或薄愛,而是由親到疏以類而厚愛到薄愛。 7 大取: 為天下厚禹,為禹也。為天下厚愛禹,乃為禹之人愛也。厚禹之加於天下,而厚禹不加於天下。若惡盜之為加於天下,而惡盜不加於天下。 大取: 為天下人而厚愛禹,這是為禹。為天下人厚愛禹,是因為禹能愛天下人。厚愛禹的作為能加利于天下,而厚愛禹并不加利于天下。就象厭惡強盜的行為能加利于天下,而厭惡強盜并不加利于天下。 8 大取: 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己在所愛,愛加於己。倫列之愛己,愛人也。屬於:[倫理] 大取: 愛別人并非不愛自己,自己也在所愛之中。自己既在所愛之中,愛也加于自己。無差等的愛自己,也就是愛人。 9 大取: 聖人惡疾病,不惡危難。正體不動,欲人之利也,非惡人之害也。 大取: 聖人厭惡疾病,不厭惡危險艱難。能保重自身,希望人們得到利益,并不是要人們畏避禍害。 10 大取: 聖人不為其室臧之故,在於臧。屬於:[倫理] 大取: 聖人不以為自己的屋室可以貯藏貨物,就一心一意于貯藏。 11 大取: 聖人不得為子之事。聖人之法死亡親,為天下也。厚親,分也;以死亡之,體渴興利。有厚薄而毋倫列之興利,為己。語經,語經也。非白馬焉。執駒焉說求之,舞說非也,漁大之舞大,非也。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1屬於:[倫理] 大取: 聖人往往不能侍奉在父母身邊。聖人的喪法是父母死了,心已無知,就節葬短喪,為天下興利。厚愛父母,是人子應盡的本分;但父母死后,之所以節葬短喪,是想竭盡自己的力量為天下興利。聖人愛人,只有厚沒有薄,普遍地為天下興利,才是真正為自己。語經,言語的常經,說白馬不是馬,又堅持認為孤駒不曾有母親,這是舞弄其說,說殺狗不是殺犬,也是不對的。這三件東西具備了,就足可以生了。 1. 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 : 移到第25條。 孫詒讓《墨子閒詁》 12 大取: 臧之愛己,非為愛己之人也。厚不外己,愛無厚薄。舉己,非賢也。義,利;不義,害。志功為辯。 大取: 臧的愛自己,并不是愛自己是一個人。厚愛別人并不是不愛自己,愛別人與愛自己,要沒有厚薄的區分。贊譽自己,并非賢能。義,就是利人利己;不義,就是害人害己。義與不義,應該依實際所做的事情來辨別。 13 大取: 有有於秦馬,有有於馬也,智來者之馬也。 大取: 有人有的是秦馬,有人有的是馬,我只知道來的是馬。 14 大取: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若,兼愛之,有相若。愛尚世與愛後世,一若今之世人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大取: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同。兼愛也要相同。愛上古與愛后世,也要與愛現世一樣。人的鬼,并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15 大取: 天下之利驩。聖人有愛而無利,俔日之言也,乃客之言也。天下無人,子墨子之言也猶在。 大取: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歡悅。“聖人有愛而沒有利”,這是儒家的言論,是外人的說法,天下沒有繼承墨學的人,但墨子的學說仍在世上。 16 大取: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非殺臧也。專殺盜,非殺盜也。凡學愛人。 大取: 不得已而想要它,并不是真正想要它。(想殺臧,)并不是殺了臧。擅自殺盜,就是不殺盜了。也不是殺盜。大凡要學會愛人。 17 大取: 小圜之圜,與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與不至鐘之至,不異。其不至同者,遠近之謂也。屬於:[邏輯] 大取: 小圓的圓與大圓的圓是一樣的,一尺地的不到與千里地的不到是沒有分別的。不到是一樣的,只是遠近不同罷了。 18 大取: 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人也,非意人也。意獲也,乃意禽也。志功,不可以相從也。 大取: 璜雖然是半璧,但也是玉。考慮柱子,并不是考慮整個木頭。考慮人的指頭,并不是考慮整個人。考慮獵物,卻是考慮禽鳥。動機和效果,不可以相等同。 19 大取: 利人也,為其人也;富人,非為其人也,有為也以富人。富人也,治人有為鬼焉。 大取: 施利給人,是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夠從事人事,祭祀鬼神。 20 大取: 為賞譽利一人,非為賞譽利人也,亦不至無貴於人。智親之一利,未為孝也,亦不至於智不為己之利於親也。智是之世之有盜也,盡愛是世。智是室之有盜也,不盡是室也。智其一人之盜也,不盡是二人。雖其一人之盜,茍不智其所在,盡惡其弱也。 大取: 借著賞譽使一個人受利,并不是借賞譽施利給人,(賞譽雖然不能遍及于人,)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用賞譽。只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親,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親而不愿做。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強盜,仍然愛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知道這座房子里有強盜,不全都討厭這座房子里的人。知道其中一個人是強盜,不能討厭這所有的人。雖然其中一個人是強盜,如果不知他在何處,就討厭所有的人,那是志氣太弱了。 21 大取: 諸聖人所先,為人欲名實。名實不必名。苟是石也白,敗是石也,盡與白同。是石也唯大,不與大同。是有便謂焉也。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諸以居運命者,苟人於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諸以居運命者,若鄉里齊荊者,皆是。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廟者,皆是也。 大取: 聖人首先要做的,是考核名實,有名不一定有實,有實不一定有名。如果這塊石頭是白的,把這塊石頭打碎,它的每一小塊也都是白的,白都相同。這塊石頭雖然很大,但不和大石相同,因為大石之中仍有大小的不同,這是各依其便而稱的。用形貌來命名的,一它要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對象,才能了解它。不是用形貌來命名的,雖然不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對象,只要知道它是什么就可以了。那些以居住●運徙來命名的,如果進入其中居住的,就都是,離開了的,就不是了。那些以居住●運徙來命名的,象鄉里、齊國、楚國都是。那些以形貌來命名的,如山、丘、室、廟都是。 22 大取: 智與意異。重同,具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鮒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非之異,有不然之異。有其異也,為其同也,為其同也異。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遷,四曰強。屬於:[邏輯] 大取: 知道與意會是不同的,(同的種類很多,)有重同,具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附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實際不同的異,有是非各執的異。所以有異,是因為有同,才顯出異。是不是的關系有四種:第一種是“是而然”,第二種是“是而不然”,第三種叫“遷”,即轉移論題,偷換概念,第四種叫“強”,即牽強附會。 23 大取: 子深其深,淺其淺,益其益,尊其尊。察次山比因至優指復;次察聲端名因請復。正夫辭惡者,人右以其請得焉。諸所遭執,而欲惡生者,人不必以其請得焉。聖人之附瀆也,仁而無利愛。利愛生於慮。昔者之慮也,非今日之慮也;昔者之愛人也,非今之愛人也。愛獲之愛人也,生於慮獲之利。慮獲之利,非慮臧之利也;而愛臧之愛人也,乃愛獲之愛人也。去其愛而天下利,弗能去也。昔之知嗇,非今日之知嗇也。貴為天子,其利人不厚於正夫。二子事親,或遇孰,或遇凶,其親也相若,非彼其行益也,非加也。外執無能厚吾利者。藉藏也死而天下害,吾持養臧也萬倍,吾愛臧也不加厚。 大取: 你對于墨家的學說,深奧的就深入探求,淺近的就淺近研究,并體察節用節葬是否應當。其次明察墨家學說之所以成立的根由、學說中的比附、學說的原因,這樣,就可以掌握墨家學說的要旨。進一步再深察墨家聲教的端緒、借鑒名學的方法、證明它的終因,這樣,墨家學說的實情就能夠了解。一個平常的人,他的言詞雖然粗俗,但也是實情的論斷,人們從中還可以了解實情。那些因自己的遭遇堅持一種成見,感情用事,產生好惡,妄下斷語的,人們從他的言詞中就不會了解實情了。聖人撫覆天下,以仁為本卻沒有愛人利人的區別。愛人利人產生于思慮。過去的思慮,不是今日的思慮。過去的愛人,也不是今日的愛人。愛婢這種愛人的行為,產生于考慮婢的利益。考慮婢的利益,不是考慮奴的利益;但是,愛奴的愛人,也就是愛婢的愛人。如果去掉其所愛而能利天下,那就不能不去掉了。從前講節用,不等于今日講節用。貴為天子,他利人并不比匹夫利人厚。二子的侍奉父母親,一個遇到豐年,一個遇到荒年,他們利自己的雙親是相同的,不會因豐年而增多,也不會因荒年而減少。外物也不會使我利親的心加厚。假使奴死對天下有害,我持養奴一定萬倍,并不是對奴的愛心加厚。 24 大取: 長人之異,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與首之人也異,人之體非一貌者也,故異。將劍與挺劍異。劍,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異。楊木之木與桃木之木也同。諸非以舉量數命者,敗之盡是也,故一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方木之面,方木也。屬於:[邏輯] 大取: 高的人與矮的人相同,是因為他們的外表相同,所以就相同。人的手指與人的頭是不一樣的,是因為人的身體,并不是一種形貌,所以不同。扶劍和拔劍是不相同的,因為劍是因形貌命名的,形貌不一,所以不同。楊木的木與桃木的木相同。有些不是以量數舉出命名的,舉出來的都一樣,所以一個手指,不能斷定是哪一個人的;一個人的手指,才能斷定是那個人的。一面是方的,不能算作方體,但方木的任何一面,都是方木。 25 大取: 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1夫辭2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也者。立辭而不明於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無所行,唯有強股肱而不明於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辭以類行者也,立辭而不明於其類,則必困矣。屬於:[邏輯] 大取: 言詞因事故而產生,又順事理而發展,借同類的事物相互推行。創立言詞,卻不知道言詞產生的原因,一定是謬誤的。現在人不遵循道理,就不能做事,只有強壯的身體,而不知道做事的道理,就會遭到困難,這是立等可待的。言詞要依照類別才能成立,如創立言詞卻不明白它的類別,那么,就必定遭受困難。 1. 三物必具,然後足以生。 : 從第11條移到此處。 孫詒讓《墨子閒詁》 2. 夫辭 : 舊脫。 孫詒讓《墨子閒詁》 26 大取: 故浸淫之辭,其類在於鼓栗。聖人也,為天下也,其類在於追迷。或壽或卒,其利天下也指若,其類在譽石,一日而百萬生,愛不加厚,其類在惡害。愛二世有厚薄,而愛二世相若。其類在蛇文。愛之相若,擇而殺其一人,其類在阬下之鼠。小仁與大仁,行厚相若,其類在申。凡興利除害也,其類在漏雍。厚親,不稱行而類行,其類在江上井。“不為己”之可學也,其類在獵走。愛人非為譽也,其類在逆旅。愛人之親,若愛其親,其類在官茍。兼愛相若,一愛相若。一愛相若,其類在死也。屬於:[邏輯] 大取: 所以親附漸入的言詞,目的在鼓動人恐懼。聖人為天下謀利,目的在追正迷惑。無論長壽與夭折,聖人利天下的目的都是化民向善,如礜石可以染緇。一日之中,天下有成百上萬的生靈誕生,但我的愛不會加厚,正如為天下除害。愛上世、今世、后世有厚有薄,但愛其實相同,正如蛇身有文,文文都相似一樣。愛兩人相同,而殺其中一人,正如殺坑下的老鼠,是為天下除害。一般人與天子,德行厚薄是相同的,看他能否施展才能。舉凡興利除害,正如甕是漏水,堵住漏,就得便利。厚愛自己最親的,不依他的行事而或厚愛或薄愛,而以類推由親及疏去厚愛、薄愛,正象江上井一樣,雖然利人,也很有限。“不為己”是可以學的,就象打獵時追逐、奔馳一樣。愛人并非為了名譽,正象旅店一樣,是為了利人。愛別人的親人,好象愛自己的親人,自己的親人也在愛、敬之中。兼愛,和愛自己一個人一樣,能兼愛,就是自愛,蛇受到攻擊的時候,一定首尾相救,這也就是自救。 《小取》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相關資源 1 小取: 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屬於:[邏輯] 小取: 辯論的目的,是要分清是非的區別,審察治亂的規律,搞清同異的地方,考察名實的道理,斷決利害,解決疑惑。于是要探求萬事萬物本來的樣子,分析、比較各種不同的言論。用名稱反映事物,用言詞表達思想,用推論揭示原因。按類別歸納,按類別推論。自己贊同某些論點,不反對別人贊同,自己不贊同某些觀點,也不要求別人。 2 小取: 或也者,不盡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此效也。辟也者,舉他1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屬於:[邏輯] 小取: 或,是并不都如此。假,是現在不如此。效,是為事物立個標準,用它來作為評判是非的標準。符合標準,就是對的;不符合標準,就是錯的。這就是效。辟,是舉別的事物來說明這一事物。侔,是兩個詞義相同的命題可以由此推彼。援,是說“你正確,我為什么偏不可以正確呢?”推,是用對方所不贊同的命題,相同于對方所贊同的命題,以此來反駁對方的論點。“是猶謂”是含義相同。“吾豈謂”,是含義不相同。 1. 他 : 原錯為“也”。 3 小取: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辭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辭,行而異,轉而危,遠而失,流而離本,則不可不審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一不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1非也。屬於:[邏輯] 小取: 事物不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同,但不會全都相同。推論的 “侔”,有一定限度才正確。事物如此,有所以如此的原因,其然相同,其所以然就不必同。對方贊同,有所以贊同的原因;贊同是相同的,之所以贊同就不必同。所以辟、侔、援、推這些論式,運用起來就會發生變化,會轉成詭辯,會離題太遠而失正,會脫離論題進而離開本意,這就不能不審察,不能經常運用。所以,言語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事物有不同的類,論斷的根據、理由也不同,那么,在推論中就不能偏執觀點。事物有些為“是”而正確,有些為“是”而不正確。有些為“不是”而正確,有些為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卻不普遍。有些為一方面是正確的,而另一方面卻是不正確的。不能按常理來推論事物,所以言詞有很多方面、很多類別、很多差異和緣故,在推論中不能偏執觀點,(偏執是)不正確的。 1. 不是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 : 刪除。 衍文。 4 小取: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驪馬,馬也;乘驪馬,乘馬也。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臧,人也;愛臧,愛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白馬是馬;乘白馬是乘馬。驪馬是馬;乘驪馬是乘馬。婢是人;愛婢是愛人。奴是人;愛奴是愛人。這就是“是而然”的情況。 5 小取: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世相與共是之。若若是,則雖盜人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盜無難1矣。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無也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婢的雙親,是人;婢事奉她的雙親,不是事奉別人。她的弟弟,是一個美人,她愛她的弟弟,不是愛美人。車是木頭做的;乘車卻不是乘木。船是木頭做的;進入船,不是進入木頭。盜是人;多盜并不是多人;沒有盜,并不是沒有人。以什么說明呢?厭惡多盜,并不是厭惡多人;希望沒有盜,不是希望沒有人。這是世人都認為正確的。如果象這樣,那么雖然盜是人,但愛盜卻不是愛人;不愛盜,不意味著不愛人;殺盜,也不是殺人,這沒有什么疑難的。這個與那個都是同類。然而世人贊同那個自己卻不以為錯,墨家提出這個來非議他們,沒有其他緣故,有所謂內心固執、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內心固執,得不到解說。這就是“是而不然”的情況。 1. 盜無難 : 刪除。 衍文。 6 小取: 且夫讀書,非好書也。且鬥雞,非雞也;好鬥雞,好雞也。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門,非出門也;止且出門,止出門也。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壽夭也。有命,非命也;非執有命,非命也,無難矣。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罪非之,無也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讀書,不是喜歡書。將要斗雞,不是斗雞;喜歡斗雞,就是喜歡雞。將要跳入井,不是入井;阻止將要跳入井,就是阻止入井。將要出門,不是出門;阻止將要出門,就是阻止出門。如果象這樣,將要夭折,不是夭折;壽終才是夭折。有命,不是命;不認為有命,不是命,這沒有什么疑難。這個與那個同類。世人稱贊那個卻不以為自己錯了,墨家提出這個來非議他們,沒有其他緣故,有所謂內心固執、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內心固執,不得其解。這是“不是而然”的情況。 7 小取: 愛人,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不周愛,因為不愛人矣。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有乘於馬,因為乘馬矣。逮至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不乘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愛人,要等到普遍愛了所有的人,然后才可以稱為愛人。不愛人,不必等到普遍不愛所有的人;不普遍愛,因為不愛人。乘馬,不必等到乘了所有的馬才稱為乘馬;只要有馬可乘,就可以稱為乘馬了。至于不乘馬,要等到不乘所有的馬,然后才可以稱為不乘馬。這是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不普遍的情況。 8 小取: 居於國,則為居國;有一宅於國,而不為有國。桃之實,桃也;棘之實,非棘也。問人之病,問人也;惡人之病,非惡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馬之目盼則為之馬盼;之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之牛之毛黃,則謂之牛黃;之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一馬,馬也;二馬,馬也。馬四足者,一馬而四足也,非兩馬而四足也。一馬,馬也。馬或白者,二馬而或白也,非一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屬於:[邏輯] 小取: 居住在國內,就是在國內。有一座房子在國內,不是有整個國家。桃的果實,是桃。棘的果實,不是棘。慰問人的疾病,是慰問人。厭惡人的疾病,不是厭惡人。人的鬼,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祭人的鬼,不是祭人。祭哥哥的鬼,是祭哥哥。這一匹馬的眼睛一邊小,就稱它是眼睛一邊小的馬;這一匹馬的眼睛大,卻不能稱這一匹馬大。這一頭牛的毛黃,就稱它是一頭毛黃的牛;這一頭牛的毛多,卻不能稱這一頭牛多。一匹馬,是馬,兩匹馬,也是馬。馬四個蹄子,是說一匹馬四個蹄子,不是兩匹馬四個蹄子。馬有的是白色的,是說兩匹馬中有白色的,并不是一匹馬而有的是白色的。這就是一方面對而另一方面錯的情況。 《耕柱》 1 耕柱: 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俞於人乎?”子墨子曰:“我將上大行,駕驥與羊,子將誰敺?”耕柱子曰:“將敺驥也。”子墨子曰:“何故敺驥也?”耕柱子曰:“驥足以責。”子墨子曰:“我亦以子為足以責。” 耕柱: 墨子對耕柱子發怒。耕柱子說:“我不是勝過別人嗎?”墨子問道: “我將要上太行山去,可以用駿馬駕車,可以用牛駕車,你將驅策哪一種呢?”耕柱子說:“我將驅策駿馬。”墨子又問:“為什么驅策駿馬呢?”耕柱子回答道: “駿馬足以擔當重任。”墨子說:“我也以為你能擔當重任。” 2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鬼神孰與聖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昔者夏后開使蜚廉折金於山川,而陶鑄之於昆吾;是使翁難雉乙卜於白若之龜,曰:‘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以祭於昆吾之虛,上鄉”!乙又言兆之由曰:‘饗矣!逢逢白雲,一南一北,一西一東,九鼎既成,遷於三國。’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后、殷、周之相受也。數百歲矣。使聖人聚其良臣與其桀相而謀,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而鬼神智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也,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 耕柱: 巫馬子問墨子:“鬼神與聖人相比,誰更明智呢?”墨子答道:“鬼神比聖人明智,就好象耳聰目明的人比聾盲明智一樣。從前夏啟派蜚廉到山川采金,在昆吾鑄了鼎,于是叫卜人翁難乙,用百靈的龜占卜,卜辭道:‘鼎鑄成了,三足而方,不用生火它自己會烹,不用舉動它自己會藏,不用遷移它自己會行。用它在昆吾之墟祭祀。尚饗。’翁難乙又解釋卦兆,說:‘鬼神已經享用了。那蓬蓬的白云,一會兒南北,一會兒西東。九鼎已經鑄成功了,將要三代相傳。’后來夏后氏失掉了它,殷人接受了;殷人失掉了,周人又接受了它。夏后殷周三代互相接受九鼎,已經數百年了。假使一位聖人聚集他的賢臣,和他杰出的國相共同謀劃,又怎么能知道幾百年以后的事呢?但是,鬼神卻能夠知道。所以說:鬼神比聖人明智,就好象耳聰目明的人比聾盲明智一樣。” 3 耕柱: 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子墨子曰:“為義孰為大務?”子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 耕柱: 治徒娛、縣子碩兩個人問墨子說:“行義,什么是最重要的事呢?”墨子答道:“就象筑墻一樣,能筑的人筑,能填土的人填土,能挖土的人挖土,這樣墻就可以筑成。行義就是這樣,能演說的人演說,能解說典籍的人解說典籍,能做事的人做事,這樣就可以做成義事。” 4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兼愛天下,未云利也;我不愛天下,未云賊也。功皆未至,子何獨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者於此,一人奉水將灌之,一人摻火將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貴於二人?”巫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摻火者之意。”子墨子曰:“吾亦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 耕柱: 巫馬子問墨子說:“你兼愛天下,沒有什么利;我不愛天下,也沒有什么害。效果都沒有達到,你為什么只認為自己正確,而認為我不正確呢?”墨子回答道:“現在這里有個人在放火,一個人捧著水將要澆滅它,另一個人拿著火苗,將使火燒得更旺,都還沒有做成,在這兩個人之中,你看重哪一個?”巫馬子回答說:“我認為那個捧水的人心意是正確的,而那個拿火苗的人的心意是錯誤的。”墨子說:“我也認為我兼愛天下的用意是正確的,而你不愛天下的用意是錯誤的。” 5 耕柱: 子墨子游荊耕柱子於楚,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耕柱子處楚無益矣。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智也。”毋幾何而遺十金於子墨子,曰:“後生不敢死,有十金於此,願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智也。” 耕柱: 墨子推薦耕柱子到楚國做官,有幾個弟子去探訪他,耕柱子請他們吃飯,每餐僅供食三升,招待他們不優厚。這幾個人回來告訴墨子說:“耕柱子在楚國沒有什么收益!我們幾個去探訪他,每餐只供給我們三升米,招待我們不優厚。”墨子答道:“這還未可知。”沒有多久,耕柱子送給墨子十鎰黃金,說:“弟子不敢貪圖財利違章犯法以送死,這十鎰黃金,請老師使用。”墨子說:“果然是未可知啊!” 6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之為義也,人不見而耶,鬼而不見而富,而子為之,有狂疾!”子墨子曰:“今使子有二臣於此,其一人者見子從事,不見子則不從事;其一人者見子亦從事,不見子亦從事,子誰貴於此二人?”巫馬子曰:“我貴其見我亦從事,不見我亦從事者。”子墨子曰:“然則,是子亦貴有狂疾也。” 耕柱: 巫馬子對墨子說:“你行義,人不會見而幫助你,鬼不會見而富你,然而先生卻仍然這樣做,這是有瘋病。”墨子答道:“現在假使你有兩個家臣在這里,其中一個見到你就做事,不見到你就不做事;另外一個見到你也做事,不見到你也做事,這兩個人之中,你看重誰?”巫馬子回答說:“我看重那個見到我做事,不見到我也做事的人。”墨子說:“既然這樣,你也看重有瘋病的人。” 7 耕柱: 子夏子徒問於子墨子曰:“君子有鬥乎?”子墨子曰:“君子無鬥。”子夏之徒曰:“狗豨猶有鬥,惡有士而無鬥矣?”子墨子曰:“傷矣哉!言則稱於湯文,行則譬於狗豨,傷矣哉!” 耕柱: 子夏的弟子問墨子道:“君子之間有爭斗嗎?”墨子回答說:“君子之間沒有爭斗。”子夏的弟子說:“狗豬尚且有爭斗,哪有士人沒有爭斗的呢?”墨子說道:“痛心啊!你們言談則稱舉商湯、文王,行為卻與狗豬相類比,痛心啊!” 8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舍今之人而譽先王,是譽槁骨也。譬若匠人然,智槁木也,而不智生木。”子墨子曰:“天下之所以生者,以先王之道教也。今譽先王,是譽天下之所以生也。可譽而不譽,非仁也。”子墨子曰:“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此諸侯之所謂良寶也。可以富國家,眾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所謂貴良寶者,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寶也。今用義為政於國家,人民必眾,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為貴良寶者,可以利民也,而義可以利人,故曰,義天下之良寶也。” 耕柱: 巫馬子對墨子說:“舍棄今天的人卻去稱譽古代的聖王,這是稱譽枯骨。好象匠人一樣,知道枯木,卻不知道活著的樹木。”墨子說:“天下生存的原因,是由于先王的主張教導的結果。現在稱譽先王,是稱譽使天下生存的先王的主張。該稱譽的卻不去稱譽,這就不是仁了。”墨子說:“和氏璧、隋侯珠、三翮六翼的九鼎,這是諸侯所說的良寶。它們可以富國家、眾人民、治刑政、安社稷嗎?人們回答說:不能。之所以貴重良寶的原因,是因為它們可以使人得到利益。而和氏璧、隋侯珠、三翮六翼的九鼎,不能給人利益,所以這些都不是天下的良寶。現在用義在國家施政,人口必然增多,刑政必然得到治理,社稷必然安定。之所以貴重良寶的原因,是因為它們能利人民,而義可以使人民得利,所以說:義是天下的良寶。” 9 耕柱: 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曰:“善為政者若之何?”仲尼對曰:“善為政者,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子墨子聞之曰:“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葉公子高豈不知善為政者之遠者近也,而舊者新是哉?問所以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之所不智告人,以所智告之,故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 耕柱: 葉公子高向孔子問施政的道理,說:“善于施政的人該怎樣呢?”孔子回答道:“善于治政的人,對于處在遠方的,要親近他們,對于故舊,要如同新交一樣,不厭棄他們。”墨子聽到了,說:“葉公子高沒能得到需要的解答,孔子也不能正確地回答。葉公子高難道會不知道,善于施政的人,對于處在遠方的,要親近他們,對于故舊,要如同新交一樣,不厭棄他們。他是問怎么樣去做。不以人家所不懂的告訴人家,而以人家已經知道了的去告訴人家。所以說,葉公子高沒能得到需要的解答,孔子也不能正確地回答。” 10 耕柱: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大國之攻小國,譬猶童子之為馬也。童子之為馬,足用而勞。今大國之攻小國也,攻者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守為事;攻人者,亦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攻為事。故大國之攻小國也,譬猶童子之為馬也。” 耕柱: 墨子對魯陽文君說:“大國攻打小國,就象小●以兩手著地學馬行。小●學馬行,足以自致勞累。現在大國攻打小國,防守的國家,農民不能耕地,婦人不能紡織,以防守為事;攻打的國家,農民也不能耕地,婦人也不能紡織,以攻打為事。所以大國攻打小國,就象小●學馬行一樣。” 11 耕柱: 子墨子曰:“言足以復行者,常之;不足以舉行者,勿常。不足以舉行而常之,是蕩囗也。” 耕柱: 墨子說:“言論可付之實行的,應推崇;不可以實行的,不應推崇。不可以實行而推崇它,就是空言妄語了。” 12 耕柱: 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於衛,衛君致祿甚厚,設之於卿。高石子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者。去而之齊,見子墨子曰:“衛君以夫子之故,致祿甚厚,設我於卿。石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是以去之也。衛君無乃以石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古者周公旦非關叔,辭三公東處於商蓋,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為義非避毀就譽,去之苟道,受狂何傷!”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無道,仁士不處厚焉。’今衛君無道,而貪其祿爵,則是我為苟啗人食也。”子墨子說,而召子禽子曰:“姑聽此乎!夫倍義而鄉祿者,我常聞之矣。倍祿而鄉義者,於高石子焉見之也。” 耕柱: 墨子讓管黔到衛國稱揚高石子,使高石子在衛國做官。衛國國君給他的俸祿很優厚,安排他在卿的爵位上。高石子三次朝見衛君,都竭盡其言,衛君卻毫不采納實行。于是高石子離開衛國到了齊國,見了墨子說:“衛國國君因為老師的緣故,給我的俸祿很優厚,安排我在卿的爵位上,我三次入朝見衛君,必定把意見說完,但衛君卻毫不采納實行,因此離開了衛國。衛君恐怕會以為我發瘋了吧?”墨子說:“離開衛國,假如符合道的原則,承受發瘋的指責有什么不好!迸時候周公旦駁斥關叔,辭去三公的職位,到東方的商奄生活,人都說他發狂;但是后世的人卻稱譽他的德行,頌揚他的美名,到今天還不停止。況且我聽說過:‘行義不能回避詆毀而追求稱譽。’離開衛國,假如符合道的原則,承受發瘋的指責有什么不好!”高石子說:“我離開衛國,何敢不遵循道的原則!以前老師說過:‘天下無道,仁義之士不應該處在厚祿的位置上。’現在衛君無道,而貪圖他的俸祿和爵位,那么,就是我只圖吃人家的米糧了。”墨子聽了很高興,就把禽滑氂召來,說:“姑且聽聽高石子的這話吧!違背義而向往俸祿,我常常聽到;拒絕俸祿而向往義,從高石子這里我見到了。” 13 耕柱: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貧而謂之富,則怒,無義而謂之有義,則喜。豈不悖哉!” 耕柱: 墨子說:“世俗的君子,如果他貧窮,別人說他富有,那么他就憤怒,如果他無義,別人說他有義,那么他就高興,這不是太荒謬了嗎!” 14 耕柱: 公孟子曰:“先人有則三而已矣。”子墨子曰:“孰先人而曰有則三而已矣?子未智人之先有。” 耕柱: 公孟子說:“先人已有的,只要效法就行了。”墨子說:“誰說先人有的,只要效法就行了。你不知道人出生在前的,比更在其前出生的,則是后了。” 15 耕柱: 後生有反子墨子而反者,“我豈有罪哉?吾反後”。子墨子曰:“是猶三軍北,失後之人求賞也。” 耕柱: 有一個先與墨子做朋友而后來背叛了他的人,說:“我難道有罪嗎?我背叛是在他人之后。”墨子說:“這就象軍隊打了敗仗,落后的人還要求賞一樣。” 16 耕柱: 公孟子曰:“君子不作,術而已。”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誅,今也善者不作。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遂,己有善則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誅而不作,是無所異於不好遂而作者矣。吾以為古之善者則誅之,今之善者則作之,欲善之益多也。” 耕柱: 公孟子說:“君子不創作,只是闡述罷了。”墨子說: “不是這樣。人之中極端沒有君子品行的人,對古代善的不闡述,對現在善的不創作。其次沒有君子品行的人,對古代善的不闡述,自己有善的就創作,想善的東西出于自己。現在只闡述不創作,與不喜歡闡述古代善的卻喜歡自我創作的人,是沒有什么區別的。我認為對古代善的則闡述,對現在善的則創作,希望善的東西更多。” 17 耕柱: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我與子異,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於越人,愛魯人於鄒人,愛我鄉人於魯人,愛我家人於鄉人,愛我親於我家人,愛我身於吾親,以為近我也。擊我則疾,擊彼則不疾於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我有殺彼以我,無殺我以利。”子墨子曰:“子之義將匿邪,意將以告人乎?”巫馬子曰:“我何故匿我義?吾將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則,一人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利己;十人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利己;天下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利己。一人不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說子亦欲殺子,不說子亦欲殺子,是所謂經者口也,殺常之身者也。”子墨子曰:“子之言惡利也?若無所利而不言,是蕩口也。” 耕柱: 巫馬子對墨子說:“我與你不同,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比愛越人深。愛魯人比愛鄒人深,愛我家鄉的人比愛魯人深,愛我的家人比愛我家鄉的人深,愛我的雙親比愛我的家人深,愛我自己勝過愛我雙親,這是因為切近我的緣故。打我,我會疼痛,打別人,不會痛在我身上,我為什么不去解除自己的疼痛,卻去解除不關自己的別人的疼痛呢?所以我只會殺他人以利于我,而不會殺自己以利于他人。”墨子問道:“你的這種義,你將隱藏起來呢?還是將告訴別人。”巫馬子答道:“我為什么要隱藏自己的義,我將告訴別人。”墨子說:“既然這樣,那么有一個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要殺你以利于自己;有十個人喜歡你的主張,這十個人就要殺你以利于他們自己;天下的人都喜歡你的主張,這天下的人都要殺你以利于自己。假如,有一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一個人就要殺你,因為他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有十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這十個人就要殺你,因為他們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天下的人都不喜歡你的主張,這天下的人都要殺你,因為他們也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這樣,喜歡你主張的人要殺你,不喜歡你主張的人也要殺你,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搖動口舌,殺身之禍常至自身的道理。”墨子還說:“你的話,恰恰是厭惡利。假如沒有利益而還要說,這就是空言妄語了。” 18 耕柱: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今有一人於此,羊牛犓豢,維人但割而和之,食之不可勝食也。見人之作餅,則還然竊之,曰:‘舍余食。’不知日月安不足乎,其有竊疾乎?”魯陽文君曰:“有竊疾也。”子墨子曰:“楚四竟之田,曠蕪而不可勝辟,呼虛數千,不可勝,見宋、鄭之閒邑,則還然竊之,此與彼異乎?”魯陽文君曰:“是猶彼也,實有竊疾也。” 耕柱: 墨子對魯陽文君說:“現在有一個人在這里,他的牛羊牲畜,任由廚師宰割、烹調,吃都吃不完,但他看見人家做餅,就便捷地去偷竊,說:‘可以充足我的米糧。’不知道這是他的甘肥食物不足呢,還是他有偷竊的毛病?”魯陽文君說:“這是有偷竊病了。”墨子說:“楚國有四境之內的田地,空曠荒蕪,開墾不完,掌管川澤山林的官吏就有數千人以上,數都數不過來,見到宋、鄭的空城,還要便捷地竊取,這與那個偷竊人家餅子的人有什么不同呢?”魯陽文君說:“這就象那個人一樣,確實患有偷竊病。” 19 耕柱: 子墨子曰:“季孫紹與孟伯常治魯國之政,不能相信,而祝於叢社,曰:‘苟使我和。’是猶弇其目,而祝於叢社曰:‘苟使我皆視’。豈不繆哉!” 耕柱: 墨子說:“季孫紹與孟伯常治理魯國的政事,不能互相信任,就到叢林中的廟宇里禱告說:‘希望使我們和好。’這如同遮蓋了自己的眼睛,而在叢林中的廟宇里禱告說:‘希望使我們都能看到。’豈不荒謬嗎?” 20 耕柱: 子墨子謂駱滑氂曰:“吾聞子好勇。”駱滑氂曰:“然,我聞其鄉有勇士焉,吾必從而殺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與其所好,度其所惡。今子聞其鄉有勇士焉,必從而殺之,是非好勇也,是惡勇也。” 耕柱: 墨子對駱滑氂說:“我聽說你喜歡勇武。”駱滑氂說:“對了。我聽說哪個鄉里有勇士,我一定要去殺他。”墨子說:“天下沒有人不想親附他所喜愛的人,疏遠他所憎惡的人。現在你聽到那個鄉里有勇士,一定去殺他,這不是好勇武,而是憎惡勇武。” 《卷十二》 《貴義》 1 貴義: 子墨子曰:“萬事莫貴於義。今謂人曰:‘予子冠履,而斷子之手足,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冠履不若手足之貴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殺子之身,子為之乎?’必不為,何故?則天下不若身之貴也。爭一言以相殺,是貴義於其身也。故曰,萬事莫貴於義也。” 2 貴義: 子墨子自魯即齊,過故人,謂子墨子曰:“今天下莫為義,子獨自苦而為義,子不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有子十人,一人耕而九人處,則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則食者眾,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子墨子南游於楚,見楚獻惠王,獻惠王以老辭,使穆賀見子墨子。子墨子說穆賀,穆賀大說,謂子墨子曰:“子之言則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賤人之所為’,而不用乎?”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藥然,天子食之以順其疾,豈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大人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豈曰‘賤人之所為’而不享哉?故雖賤人也,上比之農,下比之藥,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嘗聞湯之說乎?昔者,湯將往見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子半道而問曰:‘君將何之?’湯曰:‘將往見伊尹。’彭氏之子曰:‘伊尹,天下之賤人也。若君欲見之,亦令召問焉,彼受賜矣。’湯曰:‘非女所知也。今有藥此,食之則耳加聰,目加明,則吾必說而強食之。今夫伊尹之於我國也,譬之良醫善藥也。而子不欲我見伊尹,是子不欲吾善也。’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彼苟然,然後可也”。 3 貴義: 子墨子曰:“凡言凡動,利於天鬼百姓者為之;凡言凡動,害於天鬼百姓者舍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 4 貴義: 子墨子曰:“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蕩口也。 5 貴義: 子墨子曰:“必去六辟。嘿則思,言則誨,動則事,使三者代御,必為聖人。必去喜,去怒,去樂,去悲,去愛,而用仁義。手足口鼻耳,從事於義,必為聖人。” 6 貴義: 子墨子謂二三子曰:“為義而不能,必無排其道。譬若匠人之斲而不能,無排其繩。” 7 貴義: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使之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則辭之;使為一國之相,不能而為之。豈不悖哉!” 8 貴義: 子墨子曰:“今瞽曰:‘鉅者白也,黔者黑也。’雖明目者無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無以易之。兼仁與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9 貴義: 子墨子曰:“今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商人用一布布,不敢繼苟而讎焉,必擇良者。今士之用身則不然,意之所欲則為之,厚者入刑罰,薄者被毀醜,則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 10 貴義: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欲其義之成,而助之修其身則慍,是猶欲其牆之成,而人助之築則慍也,豈不悖哉!” 11 貴義: 子墨子曰:“古之聖王,欲傳其道於後世,是故書之竹帛,鏤之金石,傳遺後世子孫,欲後世子孫法之也。今聞先王之遺而不為,是廢先王之傳也。” 12 貴義: 子墨子南遊使衛,關中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曰:“吾夫子教公尚過曰:‘揣曲直而已。’今夫子載書甚多,何有也?”子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漆十士。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脩至於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吾安敢廢此?翟聞之:‘同歸之物,信有誤者。’然而民聽不鈞,是以書多也。今若過之心者,數逆於精微,同歸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書也。而子何怪焉?” 13 貴義: 子墨子謂公良桓子曰:“衛,小國也,處於齊、晉之閒,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閒也。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則速亡必矣。今簡子之家,飾車數百乘,馬食菽粟者數百匹,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吾取飾車、食馬之費,與繡衣之財以畜士,必千人有餘。若有患難,則使百人處於前,數百於後,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孰安?吾以為不若畜士之安也。” 14 貴義: 子墨子仕人於衛,所仕者至而反。子墨子曰:“何故反?”對曰:“與我言而不當。曰‘待女以千盆。’授我五百盆,故去之也。”子墨子曰:“授子過千盆,則子去之乎?”對曰:“不去。”子墨子曰:“然則,非為其不審也,為其寡也。” 15 貴義: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視義士不若負粟者。今有人於此,負粟息於路側,欲起而不能,君子見之,無長少貴賤,必起之。何故也?曰義也。今為義之君子,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縱不說而行,又從而非毀之。則是世俗之君子之視義士也,不若視負粟者也。” 16 貴義: 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賈信徙,雖有關梁之難,盜賊之危,必為之。今士坐而言義,無關梁之難,盜賊之危,此為信徙,不可勝計,然而不為。則士之計利不若商人之察也。” 17 貴義: 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若用子之言,則是禁天下之行者也。是圍心而虛天下也,子之言不可用也。” 18 貴義: 子墨子曰:“吾言足用矣,舍言革思者,是猶舍穫而拾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猶以卵投石也,盡天下之卵,其石猶是也,不可毀也。” 《公孟》 1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君子共己以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鳴,不扣則不鳴。”子墨子曰:“是言有三物焉,子乃今知其一身也,又未知其所謂也。若大人行淫暴於國家,進而諫,則謂之不遜,因左右而獻諫,則謂之言議。此君子之所疑惑也。若大人為政,將因於國家之難,譬若機之將發也然,君子之必以諫,然而大人之利,若此者,雖不扣必鳴者也。若大人舉不義之異行,雖得大巧之經,可行於軍旅之事,欲攻伐無罪之國,有之也,君得之,則必用之矣。以廣辟土地,著稅偽材,出必見辱,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兩不利也。若此者,雖不扣必鳴者也。且子曰:‘君子共己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鍾然,扣則鳴,不扣則不鳴。’今未有扣,子而言,是子之謂不扣而鳴邪?是子之所謂非君子邪?” 2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實為善,人孰不知?譬若良玉,處而不出有餘糈。譬若美女,處而不出,人爭求之。行而自衒,人莫之取也。今子遍從人而說之,何其勞也?”子墨子曰:“今夫世亂,求美女者眾,美女雖不出,人多求之;今求善者寡,不強說人,人莫之知也。且有二生,於此善筮。一行為人筮者,一處而不出者。行為人筮者與處而不出者,其糈孰多?”公孟子曰:“行為人筮者其糈多。”子墨子曰:“仁義鈞。行說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說人也!” 3 公孟: 公孟子戴章甫,搢忽,儒服,而以見子墨子曰:“君子服然後行乎?其行然後服乎?”子墨子曰:“行不在服。”公孟子曰:“何以知其然也?”子墨子曰:“昔者,齊桓公高冠博帶,金劍木盾,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晉文公大布之衣,牂羊之裘,韋以帶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楚莊王鮮冠組纓,縫衣博袍,以治其國,其國治。昔者,越王句踐剪髮文身,以治其國,其國治。此四君者,其服不同,其行猶一也。翟以是知行之不在服也。”公孟子曰:“善!吾聞之曰‘宿善者不祥’,請舍忽,易章甫,復見夫子可乎?”子墨子曰:“請因以相見也。若必將舍忽、易章甫,而後相見,然則行果在服也。” 4 公孟: 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子墨子曰:“昔者,商王紂,卿士費仲,為天下之暴人,箕子、微子為天下之聖人,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周公旦為天下之聖人,關叔為天下之暴人,此同服或仁或不仁。然則不在古服與古言矣。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 5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昔者聖王之列也,上聖立為天子,其次立為卿、大夫,今孔子博於詩、書,察於禮樂,詳於萬物,若使孔子當聖王,則豈不以孔子為天子哉?”子墨子曰:“夫知者,必尊天事鬼,愛人節用,合焉為知矣。今子曰:‘孔子博於詩書,察於禮樂,詳於萬物’,而曰可以為天子,是數人之齒,而以為富。” 6 公孟: 公孟子曰:“貧富壽夭,齰然在天,不可損益。”又曰:“君子必學。”子墨子曰:“教人學而執有命,是猶命人葆而去亓冠也。” 7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有義不義,無祥不祥。”子墨子曰:“古聖王皆以鬼神為神明,而為禍福,執有祥不祥,是以政治而國安也。自桀紂以下,皆以鬼神為不神明,不能為禍福,執無祥不祥,是以政亂而國危也。故先王之書,子亦有之曰:‘亓傲也,出於子,不祥。’此言為不善之有罰,為善之有賞。” 8 公孟: 子墨子謂公孟子曰:“喪禮,君與父母、妻、後子死,三年喪服,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五月,姑、姊、舅、甥皆有數月之喪。或以不喪之閒,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若用子之言,則君子何日以聽治?庶人何日以從事?”公孟子曰:“國亂則治之,國治則為禮樂。國治則從事,國富則為禮樂。子墨子曰:“國之治。治之廢,則國之治亦廢。國之富也,從事,故富也。從事廢,則國之富亦廢。故雖治國,勸之無饜,然後可也。今子曰:‘國治,則為禮樂,亂則治之’,是譬猶噎而穿井也,死而求醫也。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薾為聲樂,不顧其民,是以身為刑僇,國為戾虛者,皆從此道也。” 9 公孟: 公孟子曰:“無鬼神。”又曰:“君子必學祭祀。”子墨子曰:“執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网也。” 10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為非,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非三日之喪,是猶裸謂撅者不恭也。” 11 公孟: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知有賢於人,則可謂知乎?”子墨子曰:“愚之知有以賢於人,而愚豈可謂知矣哉?” 12 公孟: 公孟子曰:“三年之喪,學吾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嬰兒子之知,獨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號而不止,此亓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則儒者之知,豈有以賢於嬰兒子哉?” 13 公孟: 子墨子曰問於儒者:“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 14 公孟: 子墨子謂程子曰:“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為不明,以鬼為不神,天鬼不說,此足以喪天下。又厚葬久喪,重為棺槨,多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後起,杖後行,耳無聞,目無見,此足以喪天下。又弦歌鼓舞,習為聲樂,此足以喪天下。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程子曰:“甚矣!先生之毀儒也。”子墨子曰:“儒固無此若四政者,而我言之,則是毀也。今儒固有此四政者,而我言之,則非毀也,告聞也。”程子無辭而出。子墨子曰:“迷之!”反,後坐,進復曰:“鄉者先生之言有可聞者焉,若先生之言,則是不譽禹,不毀桀紂也。”子墨子曰:“不然,夫應孰辭,稱議而為之,敏也。厚攻則厚吾,薄攻則薄吾。應孰辭而稱議,是猶荷轅而擊蛾也。” 15 公孟: 子墨子與程子辯,稱於孔子。程子曰:“非儒,何故稱於孔子也?”子墨子曰:“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今鳥聞熱旱之憂則高,魚聞熱旱之憂則下,當此雖禹湯為之謀,必不能易矣。鳥魚可謂愚矣,禹湯猶云因焉。今翟曾無稱於孔子乎?” 16 公孟: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身體強良,思慮徇通,欲使隨而學。子墨子曰:“姑學乎,吾將仕子。”勸於善言而學。其年,而責仕於子墨子。子墨子曰:“不仕子,子亦聞夫魯語乎?魯有昆弟五人者,亓父死,亓長子嗜酒而不葬,亓四弟曰:‘子與我葬,當為子沽酒。’勸於善言而葬。已葬,而責酒於其四弟。四弟曰:‘吾末予子酒矣,子葬子父,我葬吾父,豈獨吾父哉?子不葬,則人將笑子,故勸子葬也。’今子為義,我亦為義,豈獨我義也哉?子不學,則人將笑子,故勸子於學。” 17 公孟: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子墨子曰:“盍學乎?”對曰:“吾族人無學者。”子墨子曰:“不然,夫好美者,豈曰吾族人莫之好,故不好哉?夫欲富貴者,豈曰我族人莫之欲,故不欲哉?好美、欲富貴者,不視人猶強為之。夫義,天下之大器也,何以視人必強為之?” 18 公孟: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謂子墨子曰:“先生以鬼神為明知,能為禍人哉福?為善者富之,為暴者禍之。今吾事先生久矣,而福不至,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乎?我何故不得福也?”子墨子曰:“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而鬼神何遽不明?子亦聞乎匿徒之刑之有刑乎?”對曰:“未之得聞也。”子墨子曰:“今有人於此,什子,子能什譽之,而一自譽乎?”對曰:“不能。”“有人於此,百子,子能終身譽亓善,而子無一乎?”對曰:“不能。”子墨子曰:“匿一人者猶有罪,今子所匿者若此亓多,將有厚罪者也,何福之求?” 19 公孟: 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為明,能為禍福,為善者賞之,為不善者罰之。今先生聖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曰:“雖使我有病,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 20 公孟: 二三子有復於子墨子學射者,子墨子曰:“不可,夫知者必量亓力所能至而從事焉,國士戰且扶人,猶不可及也。今子非國士也,豈能成學又成射哉?” 21 公孟: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曰:‘言義而行甚惡。’請棄之。”子墨子曰:“不可,稱我言以毀我行,愈於亡。有人於此,翟甚不仁,尊天、事鬼、愛人,甚不仁,猶愈於亡也。今告子言談甚辯,言仁義而不吾毀,告子毀,猶愈亡也。” 22 公孟: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勝為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為仁,譬猶跂以為長,隱以為廣,不可久也。” 23 公孟: 告子謂子墨子曰:“我治國為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亂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惡能治國政?子姑亡,子之身亂之矣!” 《卷十三》 《魯問》 1 魯問: 魯君謂子墨子曰:“吾恐齊之攻我也,可救乎?”子墨子曰:“可。昔者,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百里之諸侯也,說忠行義,取天下。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讎怨行暴,失天下。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為皮幣,卑辭令,亟遍禮四鄰諸侯,敺國而以事齊,患可救也,非此,顧無可為者。” 2 魯問: 齊將伐魯,子墨子謂項子牛曰:“伐魯,齊之大過也。昔者,吳王東伐越,棲諸會稽,西伐楚,葆昭王於隨。北伐齊,取國子以歸於吳。諸侯報其讎,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兼三晉之地,諸侯報其讎,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用是也。故大國之攻小國也,是交相賊也,過必反於國。” 3 魯問: 子墨子見齊大王曰:“今有刀於此,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多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大王曰:“利。”子墨子曰:“刀則利矣,孰將受其不祥?”大王曰:“刀受其利,試者受其不祥。”子墨子曰:“并國覆軍,賊殺百姓,孰將受其不祥?”大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 4 魯問: 魯陽文君將攻鄭,子墨子聞而止之,謂陽文君曰:“今使魯四境之內,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殺其人民,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則何若?”魯陽文君曰:“魯四境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子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猶君之有四境之內也。今舉兵將以攻鄭,天誅亓不至乎?”魯陽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鄭也?我攻鄭,順於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父,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也。”子墨子曰:“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天誅足矣,今又舉兵將以攻鄭,曰‘吾攻鄭也,順於天之志’。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於其父之志’,則豈不悖哉?” 5 魯問: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攻其鄰國,殺其民人,取其牛馬、粟米、貨財,則書之於竹帛,鏤之於金石,以為銘於鍾鼎,傳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今賤人也,亦攻其鄰家,殺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糧衣裘,亦書之竹帛,以為銘於席豆,以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亓可乎?”魯陽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觀之,則天下之所謂可者,未必然也。” 6 魯問: 子墨子為魯陽文君曰:“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於此,竊一犬一彘則謂之不仁,竊一國一都則以為義。譬猶小視白謂之白,大視白則謂之黑。是故世俗之君子,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此若言之謂也。” 7 魯問: 魯陽文君語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其國之長子生,則鮮而食之,謂之宜弟。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豈不惡俗哉?”子墨子曰:“雖中國之俗,亦猶是也。殺其父而賞其子,何以異食其子而賞其父者哉?苟不用仁義,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 8 魯問: 魯君之嬖人死,魯君為之誄,魯人因說而用之。子墨子聞之曰:“誄者,道死人之志也,今因說而用之,是猶以來首從服也。” 9 魯問: 魯陽文君謂子墨子曰:“有語我以忠臣者,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處則靜,呼則應,可謂忠臣乎?”子墨子曰:“令之俯則俯,令之仰則仰,是似景也。處則靜,呼則應,是似響也。君將何得於景與響哉?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上有過則微之以諫,己有善,則訪之上,而無敢以告。外匡其邪,而入其善,尚同而無下比,是以美善在上,而怨讎在下,安樂在上,而憂慼在臣。此翟之所謂忠臣者也。” 10 魯問: 魯君謂子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學,一人者好分人財,孰以為太子而可?”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為賞與為是也。魡者之恭,非為魚賜也;餌鼠以蟲,非愛之也。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 11 魯問: 魯人有因子墨子而學其子者,其子戰而死,其父讓子墨子。子墨子曰:子欲學子之子,今學成矣,戰而死,而子慍,而猶欲糶,糶讎,則慍也。豈不費哉?” 12 魯問: 魯之南鄙人,有吳慮者,冬陶夏耕,自比於舜。子墨子聞而見之。吳慮謂子墨子“義耳義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子之所謂義者,亦有力以勞人,有財以分人乎?”吳慮曰:“有。”子墨子曰:“翟嘗計之矣。翟慮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盛,然後當一農之耕,分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籍而以為得一升粟,其不能飽天下之飢者,既可睹矣。翟慮織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後當一婦人之織,分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籍而以為得尺布,其不能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翟慮被堅執銳救諸侯之患,盛,然後當一夫之戰,一夫之戰其不御三軍,既可睹矣。翟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而求其說,通聖人之言,而察其辭,上說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國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脩。故翟以為雖不耕而食飢,不織而衣寒,功賢於耕而食之、織而衣之者也。故翟以為雖不耕織乎,而功賢於耕織也。”吳慮謂子墨子曰:“義耳義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籍設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與不教人耕而獨耕者,其功孰多?”吳慮曰:“教人耕者其功多。”子墨子曰:“籍設而攻不義之國,鼓而使眾進戰,與不鼓而使眾進戰,而獨進戰者,其功孰多?”吳慮曰:“鼓而進眾者其功多。”子墨子曰:“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義而教天下以義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進於義,則吾義豈不益進哉?” 13 魯問: 子墨子游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說越王,越王大說,謂公尚過曰:“先生苟能使子墨子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子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說,謂過曰,苟能使子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子墨子謂公尚過曰:“子觀越王之志何若?意越王將聽吾言,用我道,則翟將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於群臣,奚能以封為哉?抑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則是我以義糶也。鈞之糶,亦於中國耳,何必於越哉?” 14 魯問: 子墨子游,魏越曰:“既得見四方之君子,則將先語?”子墨子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說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遙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即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 15 魯問: 子墨子出曹公子而於宋三年而反,睹子墨子曰:“始吾游於子之門,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則夕弗得,祭祀鬼神。今而以夫子之教,家厚於始也。有家厚,謹祭祀鬼神。然而人徒多死,六畜不蕃,身湛於病,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子墨子曰:“不然!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欲人之處高爵祿則以讓賢也,多財則以分貧也。夫鬼神豈唯攫黍拑肺之為欲哉?今子處高爵祿而不以讓賢,一不祥也;多財而不以分貧,二不祥也。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曰‘盜何從入?’若是而求福於有怪之鬼,豈可哉?” 16 魯問: 魯祝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子墨子聞之曰:“是不可,今施人薄而望人厚,則人唯恐其有賜於己也。今以一豚祭,而求百福於鬼神,唯恐其以牛羊祀也。古者聖王事鬼神,祭而已矣。今以豚祭而求百福,則其富不如其貧也。” 17 魯問: 彭輕生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子墨子曰:“籍設而親在百里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奴馬四隅之輪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子墨子曰:“焉在矣來!” 18 魯問: 孟山譽王子閭曰:“昔白公之禍,執王子閭斧鉞鉤要,直兵當心,謂之曰:‘為王則生,不為王則死。’王子閭曰:‘何其侮我也!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我得天下而不義,不為也,又況於楚國乎?’遂而不為。王子閭豈不仁哉?”子墨子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若以王為無道,則何故不受而治也?若以白公為不義,何故不受王,誅白公然而反王?故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 19 魯問: 子墨子使勝綽事項子牛。項子牛三侵魯地,而勝綽三從。子墨子聞之,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我使綽也,將以濟驕而正嬖也。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夫子三侵魯,而綽三從,是鼓鞭於馬靳也。翟聞之:‘言義而弗行,是犯明也。’綽非弗之知也,祿勝義也。” 20 魯問: 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楚人順流而進,迎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難。越人迎流而進,順流而退,見利而進,見不利則其退速,越人因此若埶,亟敗楚人。公輸子自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之器,作為鉤強之備,退者鉤之,進者強之,量其鉤強之長,而制為之兵,楚之兵節,越之兵不節,楚人因此若埶,亟敗越人。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子墨子曰:“我舟戰有鉤強,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子墨子曰:“我義之鉤強,賢於子舟戰之鉤強。我鉤強,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弗鉤以愛,則不親;弗揣以恭,則速狎;狎而不親則速離。故交相愛,交相恭,猶若相利也。今子鉤而止人,人亦鉤而止子,子強而距人,人亦強而距子,交相鉤,交相強,猶若相害也。故我義之鉤強,賢子舟戰之鉤強。” 21 魯問: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公輸子自以為至巧。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鵲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劉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為功,利於人謂之巧,不利於人謂之拙。” 22 魯問: 公輸子謂子墨子曰:“吾未得見之時,我欲得宋,自我得見之後,予我宋而不義,我不為。”子墨子曰:“翟之未得見之時也,子欲得宋,自翟得見子之後,予子宋而不義,子弗為,是我予子宋也。子務為義,翟又將予子天下。” 《公輸》 1 公輸: 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子墨子聞之,起於齊,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公輸盤。公輸盤曰:“夫子何命焉為?”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公輸盤不說。子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盤曰:“吾義固不殺人。”子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為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謂知類。”公輸盤服。子墨子曰:“然,乎不已乎?”公輸盤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子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盤曰:“諾”。 2 公輸: 子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轝,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糠糟,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王曰:“必為竊疾矣。”子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轝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鱉黿鼉為天下富,宋所為無雉兔狐貍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柟、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王曰:“善哉!雖然,公輸盤為我為雲梯,必取宋。” 3 公輸: 於是見公輸盤,子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盤九設攻城之機變,子墨子九距之,公輸盤之攻械盡,子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盤詘,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子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 4 公輸: 子墨子歸,過宋,天雨,庇其閭中,守閭者不內也。故曰:“治於神者,眾人不知其功,爭於明者,眾人知之。” 《卷十四》 《備城門》 1 備城門: 禽滑釐問於子墨子曰:“由聖人之言,鳳鳥之不出,諸侯畔殷周之國,甲兵方起於天下,大攻小,強執弱,吾欲守小國,為之柰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釐對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衝、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轀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樵粟足,上下相親,又得四鄰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雖善,而君不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後可以守也。 2 備城門: 凡守圉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廣,樓撕脩,守備繕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眾以選,吏民和,大臣有功勞於上者多,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不然,父母墳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澤之饒足利;不然,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不然,則有深怨於適而有大功於上;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後城可守。十四者無一,則雖善者不能守矣。 3 備城門: 故凡守城之法,備城門為縣門沈機,長二丈,廣八尺,為之兩相如;門扇數令相接三寸,施土扇上,無過二寸。塹中深丈五,廣比扇,塹長以力為度,塹之末為之縣,可容一人所。客至,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孔之。各為二幕二,一鑿而繫繩,長四尺。城四面四隅皆為高樓磿撕,使重室子居亓上,磿適,視亓態狀,與亓進左右所移處,失磿斬。 4 備城門: 適人為穴而來,我亟使穴師選士,迎而穴之,為之且內弩以應之。 5 備城門: 民室材木瓦石,可以益城之備者,盡上之。不從令者斬。 6 備城門: 皆築,七尺一居屬,五步一壘。五築有銕。長斧,柄長八尺。十步一長鎌,柄長八尺。十步一斲,長椎,柄長六尺,頭長尺,兌亓兩端。三步一大鋌,前長尺,蚤長五寸。兩鋌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兌亓兩末。穴隊若衝隊,必審如攻隊之廣狹,而令邪穿亓穴,令亓廣必夷客隊。 7 備城門: 疏束樹木,令足以為柴摶,貫前面樹,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以柴摶從橫施之,外面以強塗,毋令土漏。令亓廣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為故。前面之長短,豫蚤接之,令能任塗,足以為堞,善塗亓外,令毋可燒拔也。 8 備城門: 大城丈五為閨門,廣四尺。 9 備城門: 為郭門,郭門在外,為衡,以兩木當門,鑿亓木維敷上堞。 10 備城門: 為斬縣梁,令穿,斷城以板橋,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殺如城報。城內有傅堞,因以內堞為外。鑿亓閒,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燒之以待適。 11 備城門: 令耳屬城,為再重樓。下鑿城外堞內深丈五,廣丈二。樓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敵,善射者主發,佐以厲矢。 12 備城門: 治裾諸,延堞,高六尺,部廣四尺,皆為兵弩簡格。 13 備城門: 轉射機,機長六尺,貍一尺。兩材合而為之轀,轀長二尺,中鑿夫之為通臂,臂長至垣。二十步一,令善射者佐之,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14 備城門: 城上百步一樓,樓四植,植皆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廣、袤各丈六尺,皆為文。三十步一突,九尺,廣十尺,高八尺,鑿廣三尺,袤二尺,為文。 15 備城門: 城上為攢火,矢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亓末。 16 備城門: 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積絫石、蒺藜。 17 備城門: 渠長丈六尺,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亓貍者三尺,樹渠毋傅堞五寸。 18 備城門: 藉莫長八尺,廣七尺,亓木也廣五尺,中藉苴為之橋,索亓端;適攻,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19 備城門: 城上二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此數。 20 備城門: 城上三十步一礱灶。 21 備城門: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長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綌、新布長六尺,中拙柄,長丈,十步一,必以大繩為箭。 22 備城門: 城上十步一鈂。 23 備城門: 水缶,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盆、蠡各二財。 24 備城門: 為卒乾飯,人二斗,以備陰雨,面使積燥處。令使守為城內堞外行餐。 25 備城門: 置器備,殺沙礫鐵,皆為坏斗。令陶者為薄缶,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祕合束。 26 備城門: 堅為斗城上隔。棧高丈二,剡亓一末。 27 備城門: 為閨門,閨門兩扇,令可以各自閉也。 28 備城門: 救闉池者,以火與爭,鼓橐,馮埴外內,以柴為燔。 29 備城門: 靈丁,三丈一,犬牙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內帑,柴半,為狗犀者環之。牆七步而一。 30 備城門: 救車火,為熛矢射火城門上,鑿扇上為棧,塗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門扇薄植,皆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長二寸,見一寸,相去七寸,厚塗之以備火。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門植關必環錮,以錮金若鐵鍱之。門關再重,鍱之以鐵,必堅。梳關,關二尺,梳關一莧,封以守印,時令人行貌封,及視關入桓淺深。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 31 備城門: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長十丈,辟長六尺。二步一荅,廣九尺,袤十二尺。 32 備城門: 二步置連梃、長斧、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33 備城門: 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即毋竹箭,以楛、桃、柘、榆,可。蓋求齊鐵夫,播以射衝及櫳樅。 34 備城門: 二步積石,石重千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35 備城門: 二步積苙,大一圍,長丈,二十枚。 36 備城門: 五步一罌,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 37 備城門: 五步積狗屍五百枚,狗屍長三尺,喪以弟,瓮亓端,堅約弋。 38 備城門: 十步積摶,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 39 備城門: 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 40 備城門: 三十步置坐侯樓,樓出於堞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蓋亓上。 41 備城門: 五十步一藉車,藉車必為鐵纂。 42 備城門: 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 43 備城門: 五十步一方,方尚必為關籥守之。 44 備城門: 五十步積薪,毋下三百石,善蒙塗,毋令外火能傷也。 45 備城門: 百步一櫳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後十三尺,亓上稱議衰殺之。 46 備城門: 百步一木樓,樓廣前面九尺,高七尺,樓囪居坫,出城十二尺。 47 備城門: 百步一井,井十罋,以木為繫連。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48 備城門: 百步一積雜稈,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49 備城門: 百步為櫓,櫓廣四尺,高八尺。為衝術, 50 備城門: 百步為幽竇,廣三尺高四尺者千。 51 備城門: 二百步一立樓,城中廣二丈五尺二,長二丈,出樞五尺。 52 備城門: 城上廣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鬥。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廣長各三尺,遠廣各六尺。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舍焉。 53 備城門: 城上七尺一渠,長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後長五寸。夫兩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鑿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54 備城門: 城上千步一表,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五十步一廁,與下同圂。之廁者,不得操。 55 備城門: 城上三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 56 備城門: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長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樓,樓撕必再重。 57 備城門: 土樓百步一,外門發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幕,棧上出之以救外。 58 備城門: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盡除去之。 59 備城門: 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塗之。 60 備城門: 城上十人一什長,屬一吏士、一帛尉。 61 備城門: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閉。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62 備城門: 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馬矢,皆謹收藏之。 63 備城門: 城上之備:渠譫、藉車、行棧、行樓、到,頡皋、連梃、長斧、長椎、長茲、距、飛衝、縣口、批屈。樓五十步一,堞下為爵穴,三尺而一為薪皋,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 64 備城門: 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積。灶置鐵鐕焉,與沙同處。 65 備城門: 木大二圍,長丈二尺以上,善耿亓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木橋長三丈,毋下五十。復使卒急為壘壁,以蓋瓦復之。 66 備城門: 用瓦木罌,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67 備城門: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亓左右前後,如城上。城小人眾,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也大城。 68 備城門: 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編,唯勿燒寇在城下,時換吏卒署,而毋換亓養,養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諸盆罋,耕積之城下,百步一積,積五百。 69 備城門: 城門內不得有室,為周官桓吏,四尺為倪。行棧內閈,二關一堞。 70 備城門: 除城場外,去池百步,牆垣樹木小大俱壞伐,除去之。寇所從來若昵道、傒近,若城場,皆為扈樓。立竹箭天中。 71 備城門: 守堂下為大樓,高臨城,堂下周散,道中應客,客待見,時召三老在葆宮中者,與計事得先。行德計謀合,乃入葆。葆入守,無行城,無離舍。諸守者,審知卑城淺池,而錯守焉。晨暮卒歌以為度,用人少易守。 72 備城門: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樓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73 備城門: 客馮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適。客攻以遂,十萬物之眾,攻無過四隊者,上術廣五百步,中術三百步,下術五十步。諸不盡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應之,此守術之數也。使老小不事者,守於城上不當術者。 74 備城門: 城持出必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亓故人,乃亓稹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於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姦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 75 備城門: 城上為爵穴,下堞三尺,廣亓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自適為之。塞外塹,去格七尺,為縣梁。城笮陜不可塹者,勿塹。城上三十步一聾灶,人擅苣長五節。寇在城下,聞鼓音,燔苣,復鼓,內苣爵穴中,照外。 76 備城門: 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亓貍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尺,四二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藉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車者在之。 77 備城門: 寇闉池來,為作水甬,深四尺,堅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置炭火亓中而合慕之,而以藉車投之。為疾犁投,長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涿弋,弋長七寸,弋閒六寸,剡亓末。狗走,廣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耳施之。” 78 備城門: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數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為薪樵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亓任。凡挈輕重所為,吏人各得亓任。城中無食則為大殺。去城門五步大塹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賊亓中,上為發梁,而機巧之,比傳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踰越,而出佻且比,適人遂入,引機發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備高臨》 1 備高臨: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適人積土為高,以臨吾城,薪土俱上,以為羊黔,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柰何?” 2 備高臨: 子墨子曰:“子問羊黔之守邪?羊黔者將之拙者也,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守為臺城,以臨羊黔,左右出巨,各二十尺,行城三十尺,強弩射之,技機藉之,奇器口口之,然則羊黔之攻敗矣。 3 備高臨: 備臨以連弩之車材大方一方一尺,長稱城之薄厚。兩軸三輪,輪居筐中,重下上筐。左右旁二植,左右有衡植,衡植左右皆圜內,內徑四寸。左右縳弩皆於植,以弦鉤弦,至於大弦。弩臂前後與筐齊,筐高八尺,弩軸去下筐三尺五寸。連弩機郭同銅,一石三十鈞。引弦鹿長奴。筐大三圍半,左右有鉤距,方三寸,輪厚尺二寸,鉤距臂博尺四寸,厚七寸,長六尺。橫臂齊筐外,蚤尺五寸,有距,博六寸,厚三寸,長如筐,有儀,有詘勝,可上下。為武重一石以材大圍五寸。矢長十尺,以繩系箭矢端,如如戈射,以磿鹿卷收。矢高弩臂三尺,用弩無數,出人六十枚,用小矢無留。十人主此車。遂具寇,為高樓以射道,城上以荅、羅,矢。 《備梯》 1 備梯: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子墨子其哀之,乃管酒塊脯,寄于大山昧葇坐之,以樵禽子。禽子再拜而嘆。子墨子曰:“亦何欲乎?”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守道?” 2 備梯: 子墨子曰:“姑亡,姑亡。古有亓術者,內不親民,外不約治,以少閒眾,以弱輕強,身死國亡,為天下笑。子亓慎之,恐為身薑。” 3 備梯: 禽子再拜頓首,願遂問守道。曰:“敢問客眾而勇,煙資吾池,軍卒並進,雲梯既施,攻備已具,武士又多,爭上吾城,為之柰何?” 4 備梯: 子墨子曰: “問雲梯之守邪?雲梯者重器也,亓動移甚難。守為行城,雜樓相見,以環亓中。以適廣陜為度,環中藉幕,毋廣亓處。行城之法,高城二十尺,上加堞,廣十尺,左右出巨各二十尺,高、廣如行城之法。 5 備梯: 為爵穴煇鼠,施荅亓外,機、衝、錢、城,廣與隊等,雜亓閒以鐫、劍,持衝十人,執劍五人,皆以有力者。令案目者視適,以鼓發之,夾而射之,重而射之,披機藉之,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審賞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毋使生慮。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 6 備梯: 守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劍亓面,以機發之,衝至則去之,不至則施之。雀穴三尺而一,蒺藜投必遂而立,以車推引之。 7 備梯: 裾城外,去城十尺,裾厚十尺。伐裾,小大盡本斷之,以十尺為傳,雜而深埋之,堅築,毋使可拔。二十步一殺,殺有一鬲,鬲厚十尺,殺有兩門,門廣五尺。裾門一,施淺埋,弗築,令易拔。城希裾門而直桀。 8 備梯: 縣火,四尺一鉤樴,五步一灶,灶門有鑪炭。令適人盡入,煇火燒門,縣火次之。出載而立,亓廣終隊。兩載之閒一火,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適人除火而復攻,縣火復下,適人甚病,故引兵而去。則令我死士左右出穴門擊潰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施伏,夜半城上四面鼓噪,適人必或,有此必破軍殺將。以白衣為服,以號相得,若此,則雲梯之攻敗矣。” 《備水》 1 備水: 城內塹外周道,廣八步,備水謹度四旁高下。城地中偏下,令耳亓內,及下地,地深穿之令漏泉。置則瓦井中,視外水深丈以上,鑿城內水耳。 2 備水: 並船以為十臨,臨三十人,人擅弩計四有方,必善以船為轒轀。二十船為一隊,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亓二十人人擅有方,劍甲鞮瞀,十人人擅苗。先養材士為異舍,食亓父母妻子以為質,視水可決,以臨轒轀,決外隄,城上為射機疾佐之。 《備突》 1 備突: 城百步一突門,突門各為窯灶,竇入門四五尺,為亓門上瓦屋,毋令水潦能入門中。吏主塞突門,用車兩輪,以木束之,塗其上,維置突門內,使度門廣狹,令之入門中四五尺。置窯灶,門旁為橐,充灶伏柴艾,寇即入,下輪而塞之。鼓橐而熏之。 《備穴》 1 備穴: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古人有善攻者,穴土而入,縛柱施火,以壞吾城,城壞,或中人為之柰何?”子墨子曰:“問穴土之守邪?備穴者城內為高樓,以謹候望適人。適人為變,築垣聚土非常者,若彭有水濁非常者,此穴土也,急塹城內穴亓土直之。穿井城內,五步一井,傅城足,高地,丈五尺,下地,得泉三尺而止。令陶者為罌,容四十斗以上,固幎之以薄皮革,置井中,使聰耳者伏罌而聽之,審知穴之所在,鑿穴迎之。 2 備穴: 令陶者為月明,長二尺五寸六圍,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偃一,覆一。柱之外善周塗,亓傅柱者勿燒。柱者勿燒柱善塗亓竇際,勿令泄。兩旁皆如此,與穴俱前。下迫地,置康若灰亓中,勿滿。灰康長五竇,左右俱雜相如也。穴內口為灶,令如窯,令容七八員艾,左右竇皆如此,灶用四橐。穴且遇,以頡皋衝之,疾鼓橐熏之,必令明習橐事者勿令離灶口。連版以穴高下、廣陜為度,令穴者與版俱前,鑿亓版令容矛,參分亓疏數,令可以救竇。穴則遇,以版當之,以矛救竇,勿令塞竇,竇則塞,引版而卻,過一竇而塞之,鑿亓竇,通亓煙,煙通,疾鼓橐以熏之。從穴內聽穴之左右,急絕亓前,勿令得行。若集客穴,塞之以柴塗,令無可燒版也。然則穴土之攻敗矣。 3 備穴: 寇至吾城,急非常也,謹備穴。穴疑有應寇,急穴穴未得,慎毋追。 4 備穴: 凡殺以穴攻者,二十步一置穴,穴高十尺,鑿十尺,鑿如前,步下三尺,十步擁穴,左右橫行,高廣各十尺殺。 5 備穴: 俚兩罌,深平城置板亓上,連板以井聽。五步一密。用梓若松為穴戶,戶穴有兩蒺藜,皆長極亓戶,戶為環,壘石外埻,高七尺,加堞亓上。勿為陛與石,以縣陛上下出入。具鑪橐,橐以牛皮,鑪有兩缶,以橋鼓之百十,每亦熏四十什,然炭杜之,滿鑪而蓋之,毋令氣出。適人疾近五百穴穴高若下,不至吾穴,即以伯鑿而求通之。穴中與適人遇,則皆圉而毋逐,且戰北,以須鑪火之然也,即去而入壅穴殺。有鼠竄,為之戶及關籥獨順,得往來行亓中。穴壘之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 6 備穴: 斬艾與柴長尺,乃置窯灶中,先壘窯壁迎穴為連版。 7 備穴: 鑿井傳城足,三丈一,視外之廣陜而為鑿井,慎勿失。城卑穴高從穴難。鑿井城上,為三四井,內新甀井中,伏而聽之。審之知穴之所在,穴而迎之。穴且遇,為頡皋,必以堅材為夫,以利斧施之,命有力者三人用頡皋衝之,灌以不潔十餘石。 8 備穴: 趣伏此井中,置艾亓上,七八員,盆蓋井口,毋令煙上泄,旁亓橐口,疾鼓之。 9 備穴: 以車輪為轀。一束樵,染麻索塗中以束之。鐵鎖,縣正當寇穴口。鐵鎖長三丈,端環,一端鉤。 10 備穴: 鼠穴高七尺,五寸廣,柱閒也尺,二尺一柱,柱下傅舄,二柱共一員十一。兩柱同質,橫員士,柱大二圍半,必固亓員士,無柱與柱交者。 11 備穴: 穴二窯,皆為穴月屋,為置吏、舍人,各一人,必置水。塞穴門以車兩走,為轀,塗亓上,以穴高下廣陜為度,令入穴中四五尺,維置之。當穴者客爭伏門,轉而塞之為窯,容三員艾者,令亓突入伏尺。伏傅突一旁,以二橐守之,勿離。穴矛以鐵,長四尺半,大如鐵服說,即刃之二矛。內去竇尺,邪鑿之,上穴當心,亓矛長七尺。穴中為環利率,穴二。 12 備穴: 鑿井城下,俟亓身井且通,居版上,而鑿亓一遍,已而移版,鑿一遍。頡皋為兩夫,而旁貍亓植,而數鉤亓兩端。諸作穴者五十人,男女相半。五十人。攻內為傳士之口,受六參,約枲繩以牛亓下,可提而與投,已則穴七人守退,壘之中為大廡一,藏穴具亓中。難穴,取城外池脣木月散之什,斬亓穴,深到泉。難近穴為鐵鈇。金與扶林長四尺,財自足。客即穴,亦穴而應之。 13 備穴: 為鐵鉤鉅長四尺者,財自足,穴徹,以鉤客穴者。為短矛、短戟、短弩、虻矢,財自足,穴徹以鬥。以金劍為難,長五尺,為銎、木柄;柄有慮枚,以左客穴。 14 備穴: 戒持罌,容三十斗以上,貍穴中,丈一,以聽穴者聲。 15 備穴: 為穴,高八尺,廣,善為傅置。具鑪牛皮橐,皮及缶,衛穴二,蓋陳靃及艾,穴徹熏之以。 16 備穴: 斧金為斫,柯長三尺,衛穴四。為壘,衛穴四十,屬四。為斤、斧、鋸、鑿、瞿、財自足。為鐵校,衛穴四。 17 備穴: 為中櫓,高十丈半,廣四尺。為橫穴八櫓,蓋具稿枲,財自足,以燭穴中。 18 備穴: 益持醯,客即熏,以救目,救目分方鼓穴,以盆盛醯置穴中,大盆毋少四斗。即熏,以目臨醯上及以洒目。” 《備蛾傅》 1 備蛾傅: 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適人強弱,遂以傅城,後上先斷,以為法程,斬城為基,掘下為室,前上不止,後射既疾,為之柰何?” 2 備蛾傅: 子墨子曰:“子問蛾傅之守邪?蛾傅者,將之忿者也。守為行臨射之,校機藉之,擢之,太氾迫之,燒荅覆之,沙石雨之,然則蛾傅之攻敗矣。備蛾傅為縣脾,以木板厚二寸,前後三尺,旁廣五尺,高五尺,而折為下磨車,轉徑尺六寸。令一人操二丈四方,刃其兩端,居縣脾中,以鐵璅敷縣二脾上衡,為之機,令有力四人下上之,弗離。施縣脾,大數二十步一,攻隊所在六步一。 3 備蛾傅: 為纍荅廣從丈各二尺,以木為上衡,以麻索大編之,染其索塗中,為鐵璅,鉤其兩端之縣。客則蛾傅城,燒荅以覆之,連梃,抄大皆救之。以車兩走,軸閒廣大以圉,犯之。刺其兩端。以束輪,遍編塗其上。室中以榆若蒸,以棘為旁,命曰火捽,一曰傳湯,以當隊。客則乘隊,燒傳湯,斬維而下之,令勇士隨而擊之,以為勇士前行,城上輒塞壞城。 4 備蛾傅: 城下足為下說鑱杙,長五尺,大圉半以上,皆剡其末,為五行,行閒廣三尺,貍三尺,大耳樹之。為連殳,長五尺,大十尺。梃長二尺,大六寸,索長二尺。椎,柄長六尺,首長尺五寸。斧,柄長六尺,刃必利,皆築其一後。荅廣丈二尺,其長丈六尺,垂前衡四寸,兩端接尺相覆,勿令魚鱗槮,著其後行。中央木繩一,長二丈六尺,荅樓不會者以牒塞,數暴乾,荅為格,令風上下。堞惡疑壞者,先貍木十尺一枚一,節壞,鄧植以押慮盧薄於木,盧薄表八尺,廣七寸,經尺一,數施一擊而下之,為上下釫而斫之。 5 備蛾傅: 經一鈞、禾樓、羅石、縣荅,植內毋植外。 6 備蛾傅: 杜格,貍四尺,高者十丈,木長短相雜,兌其上,而外內厚塗之。 7 備蛾傅: 為前行行棧、縣荅。隅為樓,樓必曲裡。土五步一,毋其二十畾。雀穴十尺一,下堞三尺,廣其外。轉傅城上,樓及散與池革盆。若轉,攻卒擊其後,煖失治。車革火。 8 備蛾傅: 凡殺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去城十尺,薄厚十尺。伐操之法,大小盡木斷之,以十尺為斷,離而深貍堅築之,毋使可拔。 9 備蛾傅: 二十步一殺,有鬲,厚十尺。殺有兩門,門廣五步,薄門板梯貍之,勿築,令易拔。城上希薄門而置搗。 10 備蛾傅: 縣火,四尺一椅,五步一灶,灶門有爐炭。傳令敵人盡入,車火燒門,縣火次之,出載而立,其廣終隊,兩載之間一火,皆立而待鼓音而然,即俱發之。敵人辟火而復攻,縣火復下,敵人甚病。 11 備蛾傅: 敵引哭而榆,則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門擊遺師,令賁士、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又聽城鼓之音而入。因素出兵將施伏,夜半,而城上四面鼓噪,敵人必或,破軍殺將。以白衣為服,以號相得。 《卷十五》 《迎敵祠》 1 迎敵祠: 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敵以南方來,迎之南壇,壇高七尺,堂密七,年七十者七人,主祭赤旗,赤神長七尺者七。弩七,七發而止。將服必赤,其牲以狗。敵以西方來,迎之西壇,壇高九尺,堂密九。年九十者九人,主祭白旗。素神長九尺者九,弩九,九發而止。將服必白,其牲以羊。敵以北方來,迎之北壇,壇高六尺,堂密六。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黑神長六尺者六,弩六,六發而止。將服必黑,其牲以彘。從外宅諸名大祠,靈巫或禱焉,給禱牲。 2 迎敵祠: 凡望氣,有大將氣,有小將氣,有往氣,有來氣,有敗氣,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吉凶。舉巫、醫、卜有所,長具藥,宮之,善為舍。巫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卜以請守,守獨智巫卜望氣之請而已。其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望氣舍近守官。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弟之。舉屠、酤者置廚給事,弟之。 3 迎敵祠: 凡守城之法,縣師受事,出葆,循溝防,築薦通塗,脩城。百官共財,百工即事,司馬視城脩卒伍。設守門,二人掌右閹,二人掌左閹,四人掌閉,百甲坐之。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贊三人。五步有五長,十步有什長,百步有百長,旁有大率,中有大將,皆有司吏卒長。城上當階,有司守之,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士皆有職。城之外,矢之所遝,壞其牆,無以為客菌。三十里之內,薪、蒸、水皆入內。狗、彘、豚、雞食其肉,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城之內薪蒸廬室,矢之所遝皆為之涂菌。令命昏緯狗纂馬,掔緯。靜夜聞鼓聲而譟,所以閹客之氣也,所以固民之意也,故時譟則民不疾矣。 4 迎敵祠: 祝、史乃告於四望、山川、社稷,先於戎,乃退。公素服誓于太廟,曰:“其人為不道,不脩義詳,唯乃是王,曰:予必懷亡爾社稷,滅爾百姓。二三子夙夜自厲,以勤寡人,和心比力兼左右,各死而守。既誓,公乃退食。舍於中太廟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斗鼓于門,右置旂,左置旌于隅練名。射參發,告勝,五兵咸備,乃下,出挨,升望我郊。乃命鼓,俄升,役司馬射自門右,蓬矢射之,茅參發,弓弩繼之,校自門左,先以揮,木石繼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旗幟》 1 旗幟: 守城之法,木為蒼旗,火為赤旗,薪樵為黃旗,石為白旗,水為黑旗,食為菌旗,死士為倉英之旗,竟士為雩旗,多卒為雙兔之旗,五尺童子為童旗,女子為梯末之旗,弩為狗旗,戟為旌旗,劍盾為羽旗,車為龍旗,騎為鳥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皆以其形名為旗。城上舉旗,備具之官致財物,之足而下旗。 2 旗幟: 凡守城之法:石有積,樵薪有積,菅茅有積,雚葦有積,木有積,炭有積,沙有積,松柏有積,蓬艾有積,麻脂有積,金鐵有積,粟米有積;井灶有處,重質有居,五兵各有旗,節各有辨;法令各有貞;輕重分數各有請:主慎道路者有經。 3 旗幟: 亭尉各為幟,竿長二丈五,帛長丈五,廣半幅者大。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當隊鼓三,舉一幟;到水中周,鼓四,舉二幟;到藩,鼓五,舉三幟;到馮垣,鼓六,舉四幟;到女垣,鼓七,舉五幟;到大城,鼓八,舉六幟;乘大城半以上,鼓無休。夜以火,如此數。寇卻解,輒部幟如進數,而無鼓。 4 旗幟: 城為隆,長五十尺,四面四門將長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無下四十五尺。 5 旗幟: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於頭上,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1城下吏卒置之肩。左軍於左肩,中軍置之胸。各一鼓,中軍一三。每鼓三、十擊之,諸有鼓之吏,謹以次應之,當應鼓而不應,不當應而應鼓,主者斬。 1.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 : 從第7條移到此處。 6 旗幟: 道廣三十步,於城下夾階者,各二,其井置鐵甕。於道之外為屏,三十步而為之圜,高丈。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巷術周道者,必為之門,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從令者斬。 7 旗幟: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1諸守牲格者,三出卻適,守以令召賜食前,予大旗,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牲格內廣二十五步,外廣十步,表以地形為度。 1. 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辨異衣章微職,令男女可知。 : 移到第5條。 8 旗幟: 勒卒,中教解前後左右,卒勞者更休之。 《號令》 1 號令: 安國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則功成,地不得其任則勞而無功。人亦如此,備不先具者無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將長。諸行賞罰及有治者,必出於王公。數使人行勞賜守邊城關塞、備蠻夷之勞苦者,舉其守率之財用有餘、不足,地形之當守邊者,其器備常多者。邊縣邑視其樹木惡則少用,田不辟、少食,無大屋草蓋,少用桑。多財,民好食。為內堞,內行棧,置器備其上,城上吏、卒、養,皆為舍道內,各當其隔部。養什二人,為符者曰養吏一人,辨護諸門。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從令者戮。敵人且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不盡千丈者勿迎也,視敵之居曲,眾少而應之,此守城之大體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術與人事參之。凡守城者以亟傷敵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明於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2 號令: 守城之法,敵去邑百里以上,城將如今,盡召五官及百長,以富人重室之親,舍之官府,謹令信人守衛之,謹密為故。 3 號令: 及傅城,守將營無下三百人,四面四門之將,必選擇之有功勞之臣及死事之後重者,從卒各百人。門將并守他門,他門之上必夾為高樓,使善射者居焉。女郭、馮垣一人,一人守之,使重室子。 4 號令: 五十步一擊。因城中里為八部,部一吏,吏各從四人,以行衝術及里中。里中父老小不舉守之事及會計者,分里以為四部,部一長,以苛往來,不以時行、行而有他異者,以得其姦。吏從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將必與為信符,大將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號不相應者,伯長以上輒止之,以聞大將。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皆斬。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遝父母、妻子、同產。 5 號令: 諸男女有守於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6 號令: 卒有驚事,中軍疾擊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無得行,行者斬。女子到大軍,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無並行,皆就其守,不從令者斬。離守者三日而一徇,此所以備姦也。里正與皆守宿里門,吏行其部,至里門,正與開門內吏。與行父老之守及窮巷幽閒無人之處。姦民之所謀為外心,罪車裂。正與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斬,得之,除,又賞之黃金,人二鎰。大將使使人行守,長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將之行,不從令者斬。 7 號令: 諸灶必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慎無敢失火,失火者斬,其端失火以為事者,車裂。伍人不得,斬;得之,除。救火者無敢讙譁,及離守絕巷救火者斬。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謁之大將,大將使信人將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斬。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無有所失,逮其以火為亂事者如法。 8 號令: 圍城之重禁:敵人卒而至嚴令吏民無敢讙囂、三最、並行、相視、坐泣流涕、若視、舉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擊、相靡以身及衣、訟駮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伍人踰城歸敵,伍人不得,斬;與伯歸敵,隊吏斬;與吏歸敵,隊將斬。歸敵者父母、妻子、同產皆車裂。先覺之,除。當術需敵離地,斬。伍人不得,斬;得之,除。 9 號令: 其疾鬥卻敵於術,敵下終不能復上,疾鬥者隊二人,賜上奉。而勝圍,城周里以上,封城將三十里地為關內侯,輔將如令賜上卿,丞及吏比於丞者,賜爵五大夫,官吏、豪傑與計堅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賜公乘。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級,女子賜錢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無有所與,不租稅。此所以勸吏民堅守勝圍也。 10 號令: 卒侍大門中者,曹無過二人。勇敢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後。擅離署,戮。門尉晝三閱之,莫,鼓擊門閉一閱,守時令人參之,上逋者名。鋪食皆於署,不得外食。守必謹微察視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志意、顏色、使令、言語之請。及上飲食,必令人嘗,皆非請也,擊而請故。守有所不說謁者、執盾、中涓及婦人侍前者,守曰斷之。衝之,若縛之,不如令,及後縛者,皆斷。必時素誡之。諸門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長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餘皆以次立。五日官各上喜戲、居處不莊、好侵侮人者一。 11 號令: 諸人士外使者來,必令有以執將。出而還若行縣,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門守乃入舍。為人下者常司上之,隨而行,松上不隨下。必須口口隨。 12 號令: 客卒守主人,及其為守衛,主人亦守客卒。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謹備之,數錄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與階門吏為符,符合入,勞;符不合,牧,守言。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13 號令: 宿鼓在守大門中,莫,令騎若使者操節閉城者,皆以執圭。昏鼓鼓十,諸門亭皆閉之。行者斷,必繫問行故,乃行其罪。晨見掌文,鼓縱行者,諸城門吏各入請籥,開門已,輒復上籥。有符節不用此令。寇至,樓鼓五,有周鼓,雜小鼓乃應之。小鼓五後從軍,斷。命必足畏,賞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輒人隨,省其可行、不行。號,夕有號,失號,斷。為守備鬥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衢階若門,令往來者皆視而放。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與謀反同罪,有能捕告,賜黃金二十斤,謹罪。非其分職而擅取之,若非其所當治而擅治為之,斷。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輒收,以屬都司空若候,候以聞守,不收而擅縱之,斷。能捕得謀反、賣城、踰城歸敵者一人,以令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14 號令: 悉舉民室材木、瓦若藺石數,署長短小大,當舉不舉,吏有罪。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構之。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構賞。 15 號令: 城外令任,城內守任,令、丞、尉亡得入當,滿十人以上,令、丞、尉奪爵各二級;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諸取當者,必取寇虜,乃聽之。 16 號令: 募民欲財物粟米以貿易凡器者,卒以賈予。邑人知識、昆弟有罪,雖不在縣中而欲為贖,若以粟米、錢金、布帛、他財物免出者,令許之。傳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傳者,斷。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傳言守。吏卒民欲言事者,亟為傳言請之吏,稽留不言諸者,斷。 17 號令: 縣各上其縣中豪傑若謀士、居大夫、重厚口數多少。 18 號令: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後左右相傳保火。火發自燔,燔曼延燔人,斷。諸以眾彊凌弱少及彊姦人婦女,以讙譁者,皆斷。 19 號令: 諸城門若亭,謹候視往來行者符,符傳疑,若無符,皆詣縣廷言。請問其所使;其有符傳者,善舍官府。其有知識、兄弟欲見之,為召,勿令里巷中。三老、守閭令厲繕夫為答。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三老不得入家人。傳令里中有以羽,羽在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斷。家有守者治食。吏卒民無符節,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閭者失苛止,皆斷。 20 號令: 諸盜守器械、財物及相盜者,直一錢以上,皆斷。吏卒民各自大書於桀,著之其署隔。守案其署,擅入者,斷。城上日壹發席蓐,令相錯發,有匿不言人所挾藏在禁中者,斷。 21 號令: 吏卒民死者,輒召其人,與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予醫給藥,賜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數行閭,視病有瘳,輒造事上。詐為自賊傷以辟事者,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傷家,臨戶而悲哀之。 22 號令: 寇去事已,塞禱。守以令益邑中豪傑力鬥諸有功者,必身行死傷者家以弔哀之,身見死事之後。城圍罷,主亟發使者往勞,舉有功及死傷者數使爵祿,守身尊寵,明白貴之,令其怨結於敵。 23 號令: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為外謀者,父母、妻子、同產皆斷。左右知不捕告,皆與同罪。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數。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24 號令: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職和旌者,斷。不從令者,斷。非擅出令者,斷。失令者,斷。倚戟縣下城,上下不與眾等者,斷。無應而妄讙呼者,斷。縱失者,斷。譽客內毀者,斷。離署而聚語者,斷。聞城鼓聲而伍後上署者,斷。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謀其先後,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斷。離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挾私書,行請謁及為行書者,釋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盜家室、嬰兒,皆斷無赦。人舉而藉之。無符節而橫行軍中者,斷。客在城下,因數易其署而無易其養,譽敵:少以為眾,亂以為治,敵攻拙以為巧者,斷。客、主人無得相與言及相藉,客射以書,無得譽,外示內以善,無得應,不從令者,皆斷。禁無得舉矢書,若以書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斷,身梟城上。有能捕告之者,賞之黃金二十斤。非時而行者,唯守及摻太守之節而使者。 25 號令: 守入臨城,必謹問父老,吏大夫,諸有怨仇讎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為之解之。守必自異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斷。其以城為外謀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還授其印,尊寵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傑之外多交諸侯者,常請之,令上通知之,善屬之,所居之吏上數選具之,令無得擅出入,連質之。術鄉長者、父老、豪傑之親戚父母、妻子,必尊寵之,若貧人食不能自給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親戚妻子皆時賜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樓臨質宮而善周,必密塗樓,令下無見上,上見下,下無知上有人無人。 26 號令: 守之所親,舉吏貞廉、忠信、無害、可任事者,其飲食酒肉勿禁,錢金、布帛、財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盜。葆宮之牆必三重,牆之垣,守者皆累瓦釜牆上。門有吏,主者門里,筦閉,必須太守之節。葆衛必取戍卒有重厚者。請擇吏之忠信者,無害可任事者。 27 號令: 令將衛,自築十尺之垣,周還牆門、閨者,非令衛司馬門。 28 號令: 望氣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與望氣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請上報守,守獨知其請而已。無與望氣妄為不善言驚恐民,斷弗赦。 29 號令: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種石升數,為期,其在蓴害,吏與雜訾,期盡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覹得,皆斷。有能捕告,賜什三。收粟米、布帛、錢金,出內畜產,皆為平直其賈,與主券人書之。事已,皆各以其賈倍償之。又用其賈貴賤、多少賜爵,欲為吏者許之,其不欲為吏,而欲以受賜賞爵祿,若贖出親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許之。其受構賞者令葆宮見,以與其親。欲以復佐上者,皆倍其爵賞。某縣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積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積粟百石。出粟米有期日,過期不出者出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賞之什三。慎無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30 號令: 守入城,先以候為始,得輒宮養之,勿令知吾守衛之備。候者為異宮,父母妻子皆同其宮,賜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候來若復,就閒,守宮三難,外環隅為之樓,內環為樓,樓入葆宮丈五尺為復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發席蓐,略視之,布茅宮中,厚三尺以上。發候,必使鄉邑忠信、善重士,有親戚、妻子,厚奉資之。必重發候,為養其親,若妻子,為異舍,無與員同所,給食之酒肉。遣他候,奉資之如前候,反,相參審信,厚賜之候三發三信,重賜之。不欲受賜而欲為吏者,許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印。其不欲為吏而欲受構賞祿,皆如前。有能入深至主國者,問之審信,賞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賞,而欲為吏者,許之三百石之吏。扞士受賞賜者,守必身自致之其親之其親之所,見其見守之任。其欲復以佐上者,其構賞、爵祿、罪人倍之。 31 號令: 出候無過十里,居高便所樹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與城上烽燧相望,晝則舉烽,夜則舉火。聞寇所從來,審知寇形必攻,論小城不自守通者,盡葆其老弱粟米畜產。遺卒候者無過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無厭建。候者曹無過三百人,日暮出之,為微職。空隊、要塞之人所往來者,令可以跡者,無下里三人,平明而跡。各立其表,城上應之。候出越陳表,遮坐郭門之外內,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門內,令其少多無可知也。即有驚,見寇越陳去,城上以麾指之,遮坐擊鼓正期,以戰備從麾所指,望見寇,舉一垂;入竟,舉二垂;狎郭,舉三垂;入郭,舉四垂;狎城,舉五垂。夜以火,皆如此。 32 號令: 去郭百步,牆垣、樹木小大盡伐除之。外空井,盡窒之,無令可得汲也。外空窒盡發之,木盡伐之。諸可以攻城者盡內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記之。事以,各以其記取之。事為之券,書其枚數。當遂材木不能盡內,即燒之,無令客得而用之。 33 號令: 人自大書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則從淫之法,其罪射。矜色謾正,淫囂不靜,當路尼眾,舍事後就,踰時不寧,其罪射。讙囂駴眾,其罪殺。非上不諫,次主凶言,其罪殺。無敢有樂器、獘騏軍中,有則其罪射。非有司之令,無敢有車馳、人趨,有則其罪射。無敢散牛馬軍中,有則其罪射。飲食不時,其罪射。無敢歌哭於軍中,有則其罪射。令各執罰盡殺,有司見有罪而不誅,同罰,若或逃之,亦殺。凡將率鬥其眾失法,殺。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聞誓令,代之服罪。凡戮人於市,死上目行。 34 號令: 謁者侍令門外,為二曹,夾門坐,鋪食更,無空。門下謁者一長,守數令入中,視其亡者,以督門尉與其官長,及亡者入中報。四人夾令門內坐,二人夾散門外坐。客見,持兵立前,鋪食更,上侍者名。 35 號令: 守室下高樓,候者望見乘車若騎卒道外來者,及城中非常者,輒言之守。守以須城上候城門及邑吏來告其事者以驗之,樓下人受候者言,以報守。 36 號令: 中涓二人,夾散門內坐,門常閉,鋪食更,中涓一長者。環守宮之術衢,置屯道,各垣其兩旁,高丈,為埤倪,立初雞足置,夾挾視葆食。而札書得必謹案視參食者,即不法,止詰之。屯道垣外術衢街皆為樓,高臨里中,樓一鼓壟灶。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城下五十步一廁,廁與上同圂。請有罪過而可無斷者,令杼廁利之。 《雜守》 1 雜守: 禽子問曰:“客眾而勇,輕意見威,以駭主人。薪土俱上,以為羊坽,積土為高,以臨吾民,蒙櫓俱前,遂屬之城,兵弩俱上,為之柰何?” 2 雜守: 子墨子曰:“子問羊坽之守邪?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勞卒,不足以害城。羊坽之攻,遠攻則遠禦,近攻則近禦,害不至城。矢石無休,左右趣射,蘭為柱後,望已固。厲吾銳卒,慎無使顧,守者重下,攻者輕去。養勇高奮,民心百倍,多執數賞,卒乃不怠。 3 雜守: 作土不休,不能禁禦,遂屬之城,以禦雲梯之法應之。凡待堙、衝、雲梯、臨之法,必應城以禦之,石不足,則以木槨之。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灰以雨之,薪火、水湯以濟之。選厲銳卒,慎無使顧,審賞行罰,以靜為故,從之以急,無使生慮,養勇高憤,民心百倍,多執數賞,卒乃不怠。衝、臨、梯皆以衝衝之。 4 雜守: 渠長丈五尺,其埋者三尺,夫長丈二尺。渠廣丈六尺,其梯丈二尺,荅之垂者四尺。樹渠無傅堞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數,里二百五十八,渠荅百二十九。 5 雜守: 諸外道可要塞以難寇,其甚害者為築三亭,亭三隅,織女之,令能相救。諸鉅阜、山林、溝瀆、丘陵、阡陌、郭門、若閻術,可要塞及為微識,可以跡知往來者少多及所伏藏之處。 6 雜守: 葆民,先舉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調處,葆者或欲從兄弟、知識者許之。外宅粟米、畜產、財物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則使積門內。民獻粟米布帛金錢牛馬畜產,皆為置平價,與主券書之。 7 雜守: 使人各得其所長,天下事當,均其分職,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備,強弱有數,天下事具矣。 8 雜守: 築郵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倚殺。為臂梯,梯兩臂長三丈,連版三尺,報以繩連之。塹再匝,為縣梁。壟灶,亭一鼓。寇烽、警烽、亂烽,傳火以次應之,至主國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已舉,輒五鼓傳,又以火屬之,言寇所從來者少多,毋弇建,去來屬次烽勿罷。望見寇,舉一烽;入境,舉二烽;射要,舉三烽三鼓;郭會,舉四烽四鼓;城會,舉五烽五鼓;夜以火,如此數。守烽者事急。 9 雜守: 候無過五十,寇至堞,隨去之,無弇逮。日暮出之,令皆為微識。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跡,平明而跡,跡者無下里三人,各立其表,城上應之。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內外立旗幟,卒半在內,令多少無可知。即有警,舉外表,見寇,舉次表。城上以麾指之,斥坐鼓整旗,以戰備從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戰備從斥,女子亟走入。即見寇,鼓傳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郵表而望,守數令騎若吏行旁視,有以知其所為。其曹一鼓。望見寇,鼓傳到城止。 10 雜守: 斗食,終歲三十六石;參食,終歲二十四石;四食,終歲十八石;五食,終歲十四石四斗;六食,終歲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參食食參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時,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 11 雜守: 寇近,亟收諸離鄉金器,若銅鐵及他可以佐守事者。先舉縣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即急先發。寇薄,發屋,伐木,雖有請謁,勿聽。入柴,勿積魚鱗簪,當遂,令易取也。材木不能盡入者,燔之,無令寇得用之。積木,各以長短大小惡美形相從,城四面外各積其內,諸木大者皆以為關鼻,乃積聚之。 12 雜守: 城守司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質在主所,乃可以堅守。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縣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吏侍守所者才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又在葆宮中者,乃得為侍吏。諸吏必有質,乃得任事。守大門者二人,夾門而立,令行者趣其外。各四戟,夾門立,而其人坐其下。吏日五閱之,上逋者名。 13 雜守: 池外廉有要有害,必為疑人,令往來行夜者射之,誅其疏者。牆外水中,為竹箭,箭尺廣二步,箭下於水五寸,雜長短,前外廉三行,外外向,內亦內向。三十步一弩廬,廬廣十尺,長丈二尺。 14 雜守: 隊有急,亟發其近者往佐,其次襲其處。 15 雜守: 守節出入,使主節必疏書,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須其還報以檢驗之。節出,使所出門者,輒言節出時操者名。 16 雜守: 百步一隊。 17 雜守: 閤通守舍,相錯穿室。治復道,為築墉,墉善蓋(蓋或作塗)其上。 18 雜守: 取蔬,令民家有三年蓄蔬食,以備湛旱、歲不為。常令邊縣豫種畜芫、芒、烏喙、椒葉,外宅溝井填可,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則示以危,危示以安。 19 雜守: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幎竅之,各為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寇至,先殺牛、羊、彘、雞、狗、鳧、鴈,收其皮革、筋、角、脂、腦、羽皆剝之。使檟桐栗,為鐵錍,後蘭為衡柱。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課多少,若治城上為隔(隔一作樓),三隅之。重五斤以上諸林木,渥水中,無過一筏。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以上。吏各舉其部界中財物,可以佐守備者上。 20 雜守: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內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鬥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納之。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皆札書藏之,以須告者之至以參驗之。諸小睨五尺,不可卒者,為署吏,令給事官府若舍。 21 雜守: 藺石、厲矢,諸材器用,皆謹部,各有積分數。為軺車以梓,載矢以軺車,輪轂,廣十尺,轅長丈,為四輪,廣六尺。為板箱,長與轅等,高四尺,善蓋上治中,令可載矢。” 22 雜守: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眾,二不守也;人眾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遠,四不守也;蓄積在外,富人在墟,五不守也。率萬家而城方三里。” *** END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墨子 *** Updated editions will replace the previous one—the old editions will be re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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